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多功能会议厅。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映莉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于2021年8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