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7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99.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38元,共计募集资金49,208.31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59.15万元(总额3,653.49万元,其中94.34万元为公司提前支付,本次支付3,559.1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649.1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38.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15.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3-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4,215.99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3,718.74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73.8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229.88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00.7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7,948.6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74.52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6,741.89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F1+F2 | 26,741.89 |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F1 | 2,611.89 | |
结构性存款 | F2 | 24,130.00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国安达工业火灾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华安)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经2020年11月11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0年11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4,13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和5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950100100404845 | 25,722,154.26 | 活期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0304001040020068 | 146,786.28 | 活期存款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 | 80115800001571 | 88,356.26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950100100407367 | 82.02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592906940910801 | 100,604.07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592903159610903 | 35,215.68 | 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592905099510501 | 25,676.21 |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950100200472609 | 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950100200485095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灌口支行 | 40304041800009017 | 50,6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林支行 | 80115600002147 | 20,2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59290694098100021 | 50,5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合 计 | 267,418,874.78 |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投资额7,874.4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369.60万元,设备资金2,484.86万元,耗材费用800.00万元,人员薪资1,220.00万元。该项目主要为公司研发项目提供服务,预计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该项目未能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4,215.9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29.8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948.6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注]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 | 否 | 7,043.66 | 7,043.66 | 370.16 | 2,266.65 | 32.18 | 2022年3月31日 | 本期不适用 | 本期不适用 | 是 |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否 | 2,500.00 | 2,500.00 | 108.96 | 667.13 | 26.69 | 2022年3月31日 | 本期不适用 | 本期不适用 | 是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 否 | 18,797.87 | 18,797.87 | 1,317.41 | 7,004.35 | 37.26 | 2022年3月31日 | 本期不适用 | 本期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874.46 | 7,874.46 | 13.92 | 13.92 | 0.00 | 2022年6月30日 | 本期不适用 | 本期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2,419.43 | 7,996.57 | 99.96 | - | - | - | 否 |
合 计 | - | 44,215.99 | 44,215.99 | 4,229.88 | 17,948.6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本期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交通运输行业产品需求下降,同时公司逐年在现有厂房及设备基础上通过技术改进、提升工艺流程、临时调剂等手段,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根据目前的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情况,对于“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和“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两种产品,公司现有产能基本可以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 公司拟终止“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和“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根据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议将“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国安达工业火灾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华安)有限公司、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变更为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2020年1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31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295.17 万元,其中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生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713.15万元、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504.21万元、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5,077.81万元。已完成置换7,295.17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741.89万元,陆续投入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购买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募集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高于募投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工程预算投资总额为52,006.08万元,高于募集资金净额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