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5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5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南宁燎旺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监事李一帜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
南宁燎旺将向广晟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拓宽南宁燎旺的融资渠道,满足南宁燎旺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