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精工

sz002553
2025-02-28 15:00:00
15.000
-1.65 (-9.91%)
昨收盘:16.650今开盘:16.310最高价:16.340最低价:14.990
成交额:665258825.040成交量:428442买入价:14.990卖出价:15.000
买一量:2179买一价:14.990卖一量:618卖一价:15.000
南方轴承: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截止2019年底,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办理了注销。报告期内,公司已无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1、2021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等情况;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侵害公司利益,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监督,我们认为: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内部风险报告制度,有利于控制交易风险。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同时将积极关注后续公司在实际操作时的财务和现金流状况,保证该行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的进行,并及时与公司审计部门、财务部沟通,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研究,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健性。

五、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员工购房贷款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在目前房价较高、信贷市场较紧的环境下,为激励和保留公司核心关键岗位的核心员工,应对市场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提高人才竞争壁垒,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投入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来帮助员工减轻购房时资金上的压力,可以帮助员工解决基本的住房困难,使员工在工作地安居乐业,更好的投入工作,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员工提供购房贷款事项,同意修订的《员工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陈文化 陈 议 刘雪琴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