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张英俊先生、韩刚先生和汪宇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英俊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上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