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钦江路333号40号楼5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桃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