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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亚药: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欣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何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何欣

联系地址:成都市家园路8号大地新光华广场A1区8楼

联系电话:028-87086807

传真:028-87086861

电子信箱:goldstone@goldstone-group.com

特此公告。

附件:何欣女士简历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何欣女士简历何欣,女,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职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部部门助理、证券事务专员;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任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第3.2.7条规定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何欣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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