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