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师彦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