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1]0010744号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截止2021年7月20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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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 0010744号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封科技)编制的截止2021年7月2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密封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大华核字[2021] 0010744号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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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密封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密封科技截止2021年7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密封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北京 | 段奇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胡晓辉 | |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
专项说明 第1页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0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和网上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6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64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6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89,424,000.0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7,603,471.69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361,820,528.31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科技支行账号为853552010122600057的人民币账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1,935,620.2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47,488,379.7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6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额 | 项目备案或 核准文件 |
1 | 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 | 17,560.72 | 12,037.77 | 2019-370602-36-03-073366 |
2 | 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 | 8,308.47 | 5,695.06 | 2019-370602-36-03-073373 |
3 | 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 | 11,402.78 | 7,818.94 | 2018-370602-34-03-030352 |
4 | 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6,503.86 | 5,057.63 | 2018-370602-34-03-030354 |
专项说明 第2页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9,000.00 | 4,139.44 | 不适用 |
合 计 | 52,775.83 | 34,748.84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2020年2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2021年7月2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 募集资金拟 置换金额 |
1 | 密封垫片技改扩产项目 | 12,037.77 | 846.50 | 846.50 |
2 | 隔热防护罩技改扩产项目 | 5,695.06 | 131.34 | 131.34 |
3 | 厚涂层金属涂胶板技改扩产项目 | 7,818.94 | 12.94 | 12.94 |
4 | 石川密封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5,057.63 | 1.23 | 1.23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139.44 | ||
合 计 | 34,748.84 | 992.01 | 992.01 |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1,935,620.22元(不含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27,603,471.69元(不含税)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募集的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4,332,148.53元(不含税)。截至2021年7月20日,上述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中的人民币1,603,745.29元,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