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副董事长赵红云先生召集,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10时在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董事会由副董事长赵红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方便阅读,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正文的基础上,摘录主要内容形成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均不超出半年度报告正文的范围。
经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发布<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发布《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