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1-038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保证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经综合考虑,拟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鉴证等审计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 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185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94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
(2)36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洪权,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2020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
告、号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李建国,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2020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三年从业情况:安素强,200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04年8月起从事审计行业,2005年12月从事证券业务审计,从事证券业务15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年开始于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洪权、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国、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安素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系按照中审众环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以及参照同地区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及收入规模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审计费用情况
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鉴证等审计相关服务费预计为65万元人民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已连续为公司提供9年审计服务。2020年度,立信对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立信已经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保证财务审计质量,降低信息披露风险,经综合考虑,拟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进行了沟通,立信已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立信与公司不存在审计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注意的事项。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系基于立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对审计机构进行的变更,理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审计委员会同意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已对会议拟审议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审慎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职业操守,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诚信
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鉴证等审计相关服务,聘期一年,费用预计为65万元人民币。
4、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同意改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6、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