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杭州召开。会议由柳美珍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按照预定计划实施。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1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