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黄涛监事委托田志华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雁主持。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中期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风险管理与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