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半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编写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编写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