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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芯海科技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公司代码:688595 公司简称:芯海科技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芯海科技688595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昌福吴元
电话0755-8616 85450755-8616 8545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79号花园城数码大厦A座901A号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79号花园城数码大厦A座901A号
电子信箱info@chipsea.cominfo@chipsea.com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014,264,649.131,021,012,690.10-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89,008,226.82858,227,532.413.5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74,582,623.04159,400,171.2372.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348,896.0445,170,848.77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732,667.7640,385,139.1515.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501,240.83-9,311,77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3715.38减少10.0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60-21.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60-21.6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3.3120.04增加3.27个百分点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47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限售股份数量数量
卢国建境内自然人28.0128,010,32528,010,32528,010,3250
深圳市海联智合咨询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6.5416,536,82516,536,82516,536,8250
深圳力合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515,512,2755,512,2755,512,2750
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762,756,1752,756,1752,756,1750
苏州方广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722,723,6252,723,6252,723,6250
深圳鸿泰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南山鸿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722,722,1252,722,1252,722,1250
上海聚源载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2.672,666,7752,666,7752,666,7750
中信证券-杭州银行-中信证券芯海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52,500,0002,500,0002,500,0000
西藏津盛泰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72,465,7002,465,7002,465,7000
苏州中和春生三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1.961,956,5251,956,5251,956,52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卢国建持有深圳市海联智合咨询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14%出资份额,为深圳市海联智合咨询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信证券-杭州银行-中信证券芯海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彬元资本有限公司-赫里福德基金-彬元大中华基金-RQFII与彬元资本有限公司-美世投资基金1存在共同管理人彬元资本有限公司;公司未知以上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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