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在对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和复核,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进一步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845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72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为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和时间
随着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下游产业不断延伸,涉足领域日益广泛,行业工艺技术改造升级、公司新增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的品类增加,原先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目前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不能完全匹配。同时,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
年限进行了梳理和复核,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情况,为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根据目前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分类及合理的使用年限预计,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变更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5 | 3% | 12.13%--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0 | 3% | 19.40%--3.2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 | 3% | 12.13%--4.8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18 | 3% | 24.25%--5.39%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45 | 3% | 12.13%--2.16%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5 | 3% | 19.40%--3.8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5 | 3% | 12.13%--6.4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12 | 3% | 19.40%--8.08% |
更正》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增加845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影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720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得当,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梳理和复核基础上,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及公司实际,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能够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得当,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预计对2021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及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2021年度净利润影响较小,不会对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无重
大差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