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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北方稀土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公司代码:600111 公司简称:北方稀土债券代码:143039 债券简称:17北方01债券代码:143303 债券简称:17北方02债券代码:163230 债券简称:20北方0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北方稀土600111报告期未变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余英武
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525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
电子信箱cnrezqb@126.com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29,790,953,887.6926,883,450,803.8710.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79,983,212.7811,194,980,569.948.8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14,720,305,695.729,848,143,192.7649.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5,805,936.89339,008,536.5750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27,416,393.50289,532,094.64565.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1,796,105.46164,291,601.51448.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842.52增加15.3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310.093850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310.0938500.52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4,468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0.001,089,921,2190质押297,000,000
包钢集团-银河证券-20包集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其他8.92323,940,0000托管323,940,000
嘉鑫有限公司境外法人5.93215,529,02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6997,721,82700
包头市钢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018,000,00000
翟烨境内 自然人0.4014,551,00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稀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810,313,284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2810,156,26300
张琳境内 自然人0.2810,000,00000
李威境内 自然人0.248,805,447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前十名股东中,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和嘉鑫有限公司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2.前十名股东中,“包钢集团-银河证券-20包集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以公司股票为标的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由其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2020年,包钢(集团)公司按照可交换债券发行有关规定,将其持有的32394万股本公司股份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转入该账户;截至本报告期末,包钢(集团)公司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总数较前期未发生变动,仍为1,413,861,219股,持股比例为38.92%(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3.除上述事项外,包钢(集团)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 余额利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7北方011430392017年3月20日2022年3月20日19.905.0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7北方021433032017年9月19日2022年9月19日16.005.1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北方011632302020年3月9日2023年3月10日5.003.2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北方稀土MTN0011020001862020年2月25日2023年2月27日5.003.5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北方稀土MTN0021020013802020年7月15日2023年7月17日3.004.40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46.8345.83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4.914.49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案》。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经公司与包钢股份协商,稀土精矿价格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16269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319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1年交易总量不超过18万吨(干量,折REO=50%),2021年此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含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公告》,以及2021年5月10日在上述媒体发布的《北方稀土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合计10,26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0,260万元。具

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报告其他内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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