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林小龙、董事谢友松、陈繁华、徐燕、张岩、杜光泽,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能源业务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2021年8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能源业务委托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董事林小龙、谢友松、张岩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理财产品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理财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前期公司制订了《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对于投资理财产品的种类、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期限等内容进行规范表述。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及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进行修订,明确内审工作管理机制,重新梳理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明确了投资项目实施管理与评价职责的分离等内容。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