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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会计师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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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8月20日出具的《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1〕515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者“我们”)作为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导航”、“公司”或者“发行人”)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需要申报会计师核查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三

请发行人说明多次更换财务系统但部分业务仍通过线下方式核算生产成本工费的有关原因。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事项

(一)发行人在线下核算生产成本工费的原因

报告期内,为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发行人更换了两次财务系统,2017年和2018年财务核算系统使用用友T3财务系统,2019年1月启用用友T+系统(以下简称“T+”),2020年4月底用友U8系统(以下简称“U8”)正式上线。2019年T+系统上线后,发行人的原材料收发存、原材料领用至生产成本、生产成本结转至库存商品以及库存商品收发存均在财务系统中进行核算,生产成本核算过程中关于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以下简称“工费”)的分摊通过Excel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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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底U8系统上线后,生产成本核算过程中关于工费的分摊继续通过Excel核算,主要原因如下:

1、现有版本财务系统线上进行生产订单的生产成本工费分摊需要增加薪资管理模块和计件工资模块

发行人生产成本核算过程中,工费分摊主要依据各批次产品、技术服务和在建工程(少量)当月完工部分的实际生产投入工时占总实际生产投入工时的比例,将当月在总账层面归集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乘以上述各比例,作为上述各批次产品、技术服务和在建工程当月归集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

因此,在上述核算过程中,如在财务系统中进行计算需要将全部生产相关人员每个月的全部薪酬成本(对应直接人工)、当月实际投入总工时以及参与生产、研发或在建工程的工时均在系统中进行录入,该部分录入需要在薪资管理模块和计件工资模块进行,由于发行人购买的财务系统均为标准版本,未设置上述模块,因此需要在额外购买上述模块才能进行上述核算。

2、目前版本无法适用技术服务类业务的生产成本工费分摊

由于发行人为制造业企业,技术服务收入占比较低,因此财务系统中生产管理的设置主要为根据系统设定的各类产品的物料清单,依照各生产订单匹配原材料领用和工费的分摊,对于技术服务类业务,由于不存在原材料领用事项,无法适用成本管理模块,需要二次开发增加适用的模式才能进行技术服务类业务的成本归集。

3、发行人通过Excel进行工费分摊能满足核算要求

发行人在上线上述系统前即已通过Excel搭建公式对于工费进行分摊,计算每批次产品工费的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转出额和期末余额,在分摊完成后的数据作为记录生产成本工费分摊凭证的依据,上述核算已能满足发行人对于工费分摊的准确性。如将上述核算过程转入系统中核算需要重新适应系统的数据录入方式和核算逻辑,基于一致性和效率的考虑,且发行人目前的产品种类相对较少,发行人通过Excel进行工费分摊核算的工作量较小,因此未在系统中进行上述工费分摊的核算。

(二)发行人在线下核算生产成本工费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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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目前采用线下核算生产成本工费分摊的方式,工作量较小数据核对较方便,且可以通过核对分配表格中期末余额与账面科目余额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账面的一致性,核对方式如下:

每月根据工资表中生产工人人工费用(或制造费用)和生产部提供的工时计算直接人工费用(或制造费用)分配金额,根据计算后的结果录入总账系统计入各批次产品、技术服务或在建工程的成本,然后根据当月完工产品、技术服务或在建工程对应的直接人工(或制造费用)转入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后,月末根据Excel表格中直接人工(或制造费用)期末余额与账面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或制造费用)科目余额核对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现有版本财务系统需要额外购买薪资管理模块和计件工资模块才能进行生产订单的生产成本工费的分配,且无法适用技术服务类订单,另外发行人通过Excel进行工费分摊能满足核算要求且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因此在主要产品惯性导航系统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营业成本比例约5%的情况下,基于成本和效率考虑,发行人在线下核算生产成本的工费,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财务系统进行升级主要是因为随着近年来规模业绩的提升,由于原有财务系统T+系统的功能相对简单,无法适应发行人需求。2020年4月底,发行人将财务系统从T+系统升级为U8系统,一方面是为增加合同管理、委外管理和质量管理模块等以提升管理能力,另一方面U8系统较强的可拓展性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增加新的模块。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产品线的逐渐丰富,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U8系统的模块对应提升财务系统的整体能力。目前,在发行人现有业务规模的情况下,线下核算生产成本工费能满足要求,因此发行人未对U8系统新增管理模块。

二、中介机构核查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财务核算体系建设及线下方式核算生产成本工费分摊的具体原因。

2、对发行人财务部门账务核算系统进行现场核查,查看账套设置、科目设置和账务核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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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生产成本工费的分摊计算表,复核分摊过程的合理性并与账面记录的分摊数据核对。

4、对报告期各期各类产品的营业成本构成进行分析,了解波动原因,分析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通过线下方式核算生产成本工费具有合理性。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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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理工导航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的举报信核查函>(上证科审(核查)〔2021〕60号)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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