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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美诊断: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8月13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琪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科美诊断技术(苏州)有限公司进行实缴出资,用于实施“新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基地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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