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下述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0,004,247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均比较良好,且目前无急需投资的项目,可以进行中期分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合资设立重庆中加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以自有资金1200万元与新中天环保、首大环保、天蓝环保、巴安水务及重庆屹加生态环境咨询服务合伙企业等共同合资设立重庆中加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合资公司设立后将紧抓广阳岛-智慧创新生态城的建设机遇,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环境监测、大气治理、固废处理、生态修复、流域治理、智慧水务、环境大数据应用、碳减排和碳交易等业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金额较小,且首期出资仅为120万元,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合资公司的成立,有助于雪迪龙与合作伙伴共享资源,参与广阳岛-智慧创新生态城的建设,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200万元与其他五方共同投资设立该合资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3票,占全体监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