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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1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5 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 年8月18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扬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签署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整体购买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2021年4月2日,宜安科技与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精密制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为实现上述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精密制造项目落地,宜安科技全资子公司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精密”或“乙方”)拟投资上述精密制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并购买株洲国投金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置业”或“甲方”)开发的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用于上述项目。

2021年8月25日,宜安科技全资子公司宜安精密与金汇置业签署《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整体购买协议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宜安精密同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金汇置业整体购买由其开发的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1,646,500.00元(价格暂定,最终交易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并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金汇置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安精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金汇置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葵先生、易红星先生、汤铁装先生、刘祖铭先生及黄利萍女士需回避表决此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随着相关行业对液态金属接受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液态金属材料设计和制作高性能、高精度的复杂结构件,对液态金属的需求不断增加。近年来,公司加快市场布局,持续开拓液态金属产品市场,液态金属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导致现有生产场地无法满足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需求。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对于液态金属

应用市场的开拓、国内外终端客户的拓展、结构件产品的开发及批量化生产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化经验。逸昊金属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募投项目设备实施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新建厂房涉及选址勘察、设计、施工、装修、竣工验收等众多环节,时间较长,为充分发挥最大效益,公司拟变更部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刘翀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9月14日(星期二)下午3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刘翀先生个人简历

刘翀: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2010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7年7 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17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一部董事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北京总部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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