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1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签署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整体购买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1年4月2日,宜安科技与株洲金山科技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签署《精密制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为实现上述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精密制造项目落地,宜安科技全资子公司株洲宜安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精密”或“乙方”)拟投资上述精密制造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1.2亿元),并购买株洲国投金汇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置业”或“甲方”)开发的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用于上述项目。
2021年8月25日,宜安科技全资子公司宜安精密与金汇置业签署《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整体购买协议书》(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宜安精密同意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向金汇置业整体购买由其开发的金城?国投新材料示范园三期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101,646,500.00元(价格暂定,最终交易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并经双方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金汇置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宜安精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金汇置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产业在株洲的布局,促进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随着相关行业对液态金属接受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液态金属材料设计和制作高性能、高精度的复杂结构件,对液态金属的需求不断增加。近年来,公司加快市场布局,持续开拓液态金属产品市场,液态金属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导致现有生产场地无法满足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需求。
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对于液态金属应用市场的开拓、国内外终端客户的拓展、结构件产品的开发及批量化生产积累了丰富
的产业化经验。逸昊金属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募投项目设备实施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新建厂房涉及选址勘察、设计、施工、装修、竣工验收等众多环节,时间较长,为充分发挥最大效益,公司拟变更部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实施方式。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用途和投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建设需要及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