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61 公司简称:威高骨科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未来将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弓剑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辛文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辛文智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没有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计划或预案。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威高骨科 | 指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亚华 | 指 | 北京威高亚华人工关节开发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全资子公司 |
健力邦德 | 指 | 常州健力邦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全资子公司 |
海星医疗 | 指 | 山东威高海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威海海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指 | 陈学利 |
威高股份、控股股东 | 指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控股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066.HK |
威高集团 | 指 |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股东,威高股份之控股股东 |
威高国际 | 指 | 威高国际医疗有限公司(Weigao International Medical Co.Limited),威高骨科之股东,威高股份之全资子公司 |
威海弘阳瑞 | 指 |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威高骨科之股东 |
威海永耀 | 指 |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威高骨科之股东 |
山东财金集团 | 指 |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威高骨科之股东 |
医疗器械 | 指 | 单独或者组合使用于人体的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包括所需要的软件;其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者代谢的手段获得,但是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的辅助作用 |
骨科医疗器械 | 指 | 用于骨科类疾病治疗和康复的医疗器械,主要包括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和骨科手术器械 |
骨科植入医疗器械、骨科植入物、骨科植入耗材 | 指 | 用于骨科治疗的、植入人体内并用作取代或辅助治疗骨科疾病的医疗器械,具体包括脊柱类产品、创伤类产品、关节类产品等类型,具体包括骨钉、骨板、椎间融合器、人工关节等,属于高值耗材 |
骨科手术器械 | 指 | 专用非植入性骨科手术器械工具,主要包括牵开器、骨膜剥离器、持骨器、骨钻、骨锤、骨锉、骨刀等 |
脊柱类植入医疗器械 | 指 | 主要是指用于脊柱退变性疾病、脊柱骨折、脊柱畸形、肿瘤及感染等脊柱疾病治疗的骨科植入物,具体产品主要包括各类椎弓根螺钉、连接杆、连接钢板等 |
椎体成形系统 | 指 | 用于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等的治疗,具体产品主要包括球囊扩张压力泵、穿刺工具、骨扩张器等,该产品通常不植入人体 |
创伤类植入医疗器械 | 指 | 主要是指用于人体四肢、肋骨、手指、足踝、骨盆等部位的创伤性骨折、骨骼畸形治疗的骨科植入物,具体产品主要包括各类接骨板、接骨螺钉、髓内钉等 |
关节类植入医疗器械 | 指 | 主要是指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股骨头坏死、关节周围的重度骨折等疾病治疗的骨科植入物,具体产品主要包括各类关节假体等,关节类产品预期使用年限通常在二十年以上 |
运动医学类植入医疗器械 | 指 | 主要是指由于运动损伤导致的韧带、关节囊、肌腱等软组织损伤治疗的骨科植入物,具体产品包括固定螺钉、带袢钛板等 |
FDA | 指 |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 |
CE | 指 | CONFORMITEEUROPEENNE,欧盟产品安全强制性认证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
期初、报告期期初 | 指 | 2021年1月1日 |
期末、报告期期末 | 指 | 2021年6月30日 |
上年同期、去年同期 | 指 | 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
元、千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威高骨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dong Weigao Orthopaedic Devic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eigao Orthopaedi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弓剑波 |
公司注册地址 | 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变更前地址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变更后地址为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64200 |
公司网址 | www.wegortho.com |
电子信箱 | whbgs@wegortho.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辛文智 | - |
联系地址 | 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 - |
电话 | 0631-5788909 | - |
传真 | 0631-5660958 | - |
电子信箱 | whbgs@wegortho.com | -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 | 威高骨科 | 688161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095,315,818.33 | 831,977,639.24 | 31.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69,150,481.23 | 267,787,225.93 | 37.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4,168,048.28 | 249,871,389.85 | 45.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784,522.96 | 361,675,695.44 | 12.7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26,642,447.00 | 2,453,797,254.33 | 72.25 |
总资产 | 5,102,408,522.03 | 3,174,596,918.79 | 60.73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3 | 0.75 | 37.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3 | 0.75 | 37.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2 | 0.7 | 45.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99 | 13.35 | 增加0.6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80 | 12.46 | 增加1.3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66 | 4.05 | 增加0.61个百分点 |
√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26,333.82万元,增幅31.65%,主要是由于2021年上半年中国境内疫情在有效的防疫措施下基本上都得到控制,各医疗机构已恢复正常运营且手术量呈上升趋势。公司坚定执行渠道下沉的销售战略,加强销售渠道的拓展和县级医院开发,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并推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确保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加177,284.52万元,增幅72.25%,主要是由于2021年6月30日上交所挂牌上市,收到募集款项。
总资产:同比增加192,781.16万元,增幅60.73%,主要是由于2021年6月30日上交所挂牌上市,收到募集款项。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7,888.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95,277.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80,032.2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2,494.2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457.55 | |
所得税影响额 | -895,024.83 | |
合计 | 4,982,432.95 |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显著加剧,公众健康意识逐渐加强,政府不断加大对行业的支持力度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骨科医疗器械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求迅速扩大。我国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市场的销售收入由2015年的164亿元增长至2019年的308亿元,复合增长率达17.03%,高于全球市场整体的增长速度。我国骨科植入医疗器械的发展尚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
(二)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骨科植入医疗器械以及骨科手术器械。在骨科植入医疗器械领域,公司是国内产品种类齐全、规模领先、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首批进入高端植入骨科医疗器械领域的厂商之一。公司始终以技术和产品为导向,专注于骨科植入医疗器械的创新与研发,不断保持产品的更新迭代。公司产品线已全面覆盖脊柱、创伤、关节及运动医学等各骨科植入医疗器械细分领域,公司各类产品组合已充分应用于各类骨科疾病的治疗,有效满足了多样化的临床需求,是国内产品线最完善的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厂商之一。
1、脊柱类产品
公司脊柱类产品主要为脊柱类植入医疗器械和椎体成形系统。
脊柱类植入医疗器械主要为颈椎、胸腰椎的内固定系统(主要为钉棒或钉板形态)和椎间融合器,用于脊柱退变性疾病、脊柱骨折、脊柱畸形、肿瘤及感染等脊柱疾病的治疗。
公司椎体成形系统主要包括球囊扩张压力泵、穿刺工具、骨扩张器等,用于骨质疏松性椎体骨折等的治疗。
2、创伤类产品
公司创伤类产品为创伤类植入医疗器械,主要由锁定接骨板系统、髓内钉系统、中空螺钉系统、外固定支架系统等组成,主要用于四肢、肋骨、手指、足踝、骨盆等部位的骨折及矫形固定。
3、关节类产品
公司关节类产品主要为关节类植入医疗器械,主要由髋关节假体系统及膝关节假体系统组成,应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股骨头坏死等疾病的治疗。
4、手术器械
公司生产的骨科手术器械主要为骨科植入手术过程中使用的器械工具,与骨科植入产品配套使用。
公司生产的手术器械包括自产植入产品配套的器械工具及为美敦力等国外领先厂商生产的OEM产品。由于骨科病人的年龄阶段及生理特征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了更好地保障骨科植入手术的精确度、提高骨科产品的植入效果,骨科植入手术中一般使用与植入物配套的手术器械。公司植入物配套的手术器械主要以外借的形式提供给下游客户,配合公司骨科植入物使用,更好地保障骨科手术的精确度、提高产品植入效果。
(三)公司经营模式、市场地位
1、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公司始终坚持技术与产品的自主研发创新,同时积极保持与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及科研院校的相互合作。公司研发流程包括项目立项、产品开发设计、注册检验、临床评价、申请注册等。公司始终以技术和产品为导向,专注于骨科医疗器械的创新与研发。经过多年的潜心研发,公司已经掌握倒钩偏梯形螺纹技术、新型嵌入式马鞍形压环技术、半开口弹性臂经皮微创技术、组织特异性牵拉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全面覆盖了脊柱、创伤、关节及运动医学等骨科植入医疗器械细分领域。2)采购模式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原辅材料、外协加工服务等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需求,公司技术工艺部、研发中心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公司采购管理部制订采购计划并按照采购物资分类、配额分配标准等实施采购,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监督采购预算及资金支付。
3)生产模式公司主要基于市场销售规划进行备货式生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保证一定的安全库存。公司综合计划部在市场管理部、营销管理部及质量管理部等的配合下,制订生产计划,由生产管理部实施生产并由质量管理部完成产品验收。4)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包括经销、配送和直销。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公司通过经销商向终端客户销售公司的产品。公司高度重视与经销商的深度合作、密切协同,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完善的经销商体系,筛选具有较强市场推广能力、丰富骨科医疗器械产品服务经验、优质终端渠道资源等的经销商作为合作伙伴。经销模式下,由经销商承担渠道开发、客户维护、并向终端客户提供术前咨询、物流辅助、跟台指导、清洗消毒、术后跟踪等骨科产品配套专业服务,使公司产品最大程度满足医生手术需求。同时公司营销团队提供部分技术和专业支持,辅助经销商共同完成终端客户的开发、维护及相关专业服务。
(2)配送模式
报告期内,根据部分地区实施的“两票制”、招标采购政策及终端医院的自身需求,公司在相应地区通过配送商向终端医院进行销售。
配送模式下,公司产品一般销往具备相关资质的配送商,再由配送商向终端医院进行销售。配送模式下,公司产品的渠道开发、客户维护及产品使用过程中的专业配套服务主要由第三方服务商及公司自建营销团队完成。
(3)直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直接向终端医院进行销售的情形,直销模式的收入占比较低;同时,公司生产的手术器械中OEM类产品一般通过直销模式销售至下游客户。直销模式下,公司产品的渠道开发、客户维护及产品使用过程中的专业配套服务主要由第三方服务商及公司自建营销团队完成。
2、市场地位
多年以来,公司深耕骨科植入医疗器械领域,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充分把握了国产高端产品进口替代的历史机遇。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以中高端骨科植入物为主,同时充分覆盖了经济型产品市场,已在全国范围内超过1,500家医院广泛应用。根据标点信息的相关研究报告,2019年度,公司在国内骨科植入医疗器械领域的整体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厂商第一,全行业第五,各细分领域均排名靠前。其中,脊柱类产品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厂商第一、全行业第三,创伤类产品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厂商第二、全行业第五,关节类产品市场份额位居国内厂商第三、全行业第七。目前,公司已经较好地实现了对部分外资企业的超越并快速拉近了与国际巨头之间的差距,具有领先的市场规模与行业地位,为国内骨科医疗器械龙头企业。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领域的技术研发。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整的、自主的技术体系,成为国内有能力研发和专业生产多类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的主要企业之一,公司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脊柱类产品相关技术 | |||||
1 | 倒钩偏梯形螺纹技术 | 自主研发 | 倒钩偏梯形螺纹是一种将倒钩螺纹和偏梯形螺纹相结合的新型复合型螺纹,主要应用于带开口槽的椎弓根螺钉的螺钉座,其主要特征是偏梯形的螺牙上含有一螺旋状凸起,该技术解决了现有倒钩螺纹螺牙根部强度不足的问题,同时又解决了偏梯形螺纹的钉壁张开问题。椎弓根螺钉使用本技术后,可大幅度提高了螺牙强度,完全避免术中出现螺纹钉壁张开或者螺牙剪切破坏导致的滑丝、爆丝现象。相较于国内外同类产品,提高破坏扭矩近50%,即使在没有对抗套筒的情况下,也不会出现钉壁张开。由于安全余量大,即使术中由于操作原因反复锁紧松开螺塞,本技术仍然能够保持螺钉座和螺塞不受损伤,极大提高了椎弓根螺钉的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 | 脊柱内固定系统、颈椎后路内固定系统 | 批量生产 |
2 | 新型嵌入式马 | 自主研发 | 新型的马鞍形压环配合椎弓根螺钉的螺钉座使用,其主要特征在于侧面止退凸台通过旋转 | 脊柱内固定系统、颈 | 批量生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鞍形压环技术 | 式装配,避开螺钉座上的锁紧螺纹,使用本技术结合倒钩偏梯形螺纹,可实现在钉壁减薄的情况下(从2.55mm缩小到2.15mm)提高螺钉座的综合力学强度。相较于主流国内外同规格产品,该技术实现钉座体积减小14-29%,而综合力学性能比现有产品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可有效防止固定后压环旋转、松动,保证锁紧效果。螺钉座体积缩小后,可减少金属内固定系统对周围人体组织的干扰,尤其对于亚洲人相对瘦小体型,更加有利于术后骨组织生长愈合。 | 椎后路内固定系统 | |||
3 | 组织特异性牵拉技术 | 自主研发 | 组织特异性牵拉技术是指针对牵拉不同的人体组织,设计不同的拉钩叶片,实现小切口大视野,避免过度牵拉对组织造成的损伤。对于侧方入路融合手术,腹侧为柔软的肠管,而背侧为紧绷的肌肉和皮肤。在植入椎间融合器的过程中,背侧采用直形的刚性叶片,并设有纵向固定槽,而腹侧采用宽而薄的弹性弧形叶片,利用小切口实现了较大的视野,方便术中观察和操作。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牵拉叶片无组织特异性,各个牵拉方向均使用相同的叶片,不仅容易造成肠管损伤,而且手术视野小,影响操作。该技术解决了侧前方入路手术中,通过较小手术切口获得更大手术视野的技术问题,同时降低牵拉不同组织造成的损伤,通过本技术可将椎间融合器垂直植入椎间隙,使融合器的位置更加对称,受力均匀,减少术后并发症。 | 椎间融合器系统 | 批量生产 |
4 | 半开口弹性臂经皮微创技术 | 自主研发 | 半开口弹性臂用于微创螺钉的钉壁延长,从而实现体外操作,其主要特征在于可通过匹配的接口连接至微创椎弓根螺钉的钉座,弹性臂为半开口,既有利于穿棒,同时又可以作为一个整体装拆方便,有足够的强度实现体外操作。弹性臂的直径仅为13mm,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皮肤切口的扩张和损伤,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微创。弹性臂的头部(钉座连接处)设有螺纹,可以和钉座上的螺纹精密对接,并通过螺塞直接压棒,避免了压棒套筒进一步扩张伤口。弹性臂的尾部可以安装各种撑开加压等工具,也避免工具伸入伤口导致伤口进一步扩大。相较于国内外其他同类产品,该技术设计的产品操作简单,通过螺塞即可压棒,撑开加压等一系列操作均可在体外实现,伤口小,可加快术后康复,术中无需折断钉壁延长片,可保持钉座外表光滑,减少对周围组织的刺激,提高治疗效果。 | 微创脊柱内固定系统 | 批量生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5 | 骨水泥搅拌推注一体化技术 | 自主研发 | 骨水泥搅拌推注一体化技术的主要特征是骨水泥搅拌器内含有一体化的推注器。传统的骨水泥搅拌推注方式是在开放的容器内将粉体和液体混合后进行搅拌,并将骨水泥转移到螺旋推注器中,操作过程中骨水泥会散发强烈刺激性气味,严重污染手术室空气,影响医护人员和患者健康。搅拌推注一体化之后可以在密闭容器内将骨水泥搅拌后直接进行推注,不仅可以大大减少刺激性气味的散发,而还可以消除转移操作,简化操作过程,节省时间,保障骨水泥有效注入骨折部位。 | 椎体成形系统 | 小批量生产 |
创伤类产品相关技术 | |||||
6 | 锁定接骨技术 | 自主研发 | 锁定接骨技术是指带有螺纹孔的骨折固定装置,通过在接骨板上设有螺纹孔与带有螺纹头的螺钉拧入配合锁紧,实现对骨折块的成角牢固固定。运用此技术研发设计的锁定板系统适用于人体四肢骨折内固定。此固定不依靠骨摩擦力来实现连接,完全依靠板钉系统的交锁结构来实现,板与骨面可留有一定间隙,消除钢板与骨重压接触的不良作用,极大改善了血运和骨膜的生长和恢复。 | 锁定接骨板系统 | 批量生产 |
7 | 髓内固定技术 | 自主研发 | 髓内固定技术是指在骨的远端和近端髓腔内置入一生物相容性好、具有一定强度的杆状螺钉,实现对骨折端的连接及固定。髓内钉系统可以通过控制骨折部位的轴向力线,防止骨折部位的旋转畸形,降低了植入物断裂的风险。在髓内钉远端设置定位平台,通过远端瞄准架、定位杆和卡块的组合结构,完成基准转换,进而保证瞄准架上的瞄准孔与髓内钉远端锁定孔在同一轴线上,从而实现远端瞄准锁定。采用该微创技术髓内钉植入髓腔内,可降低感染率、减少对骨膜血运的破坏;髓内钉的牢固固定可使患者术后快速恢复运动和负重能力。 | 髓内钉系统 | 批量生产 |
8 | 空心微创加压技术 | 自主研发 | 空心微创加压技术是通过螺钉的空心和螺纹结构来帮助实现骨折加压固定微创手术治疗。中空螺钉系统经皮植入螺钉,通过螺纹间自动加压及螺杆滑动,达到动力加压作用。骨折部位在强大的加压固定作用下,应力得以分解,可抵抗生理活动时产生的弯压力、剪切力及扭转力,符合生物力学固定原则,从而促进骨折愈合。 | 中空螺钉系统 | 批量生产 |
9 | 外置接骨技术 | 自主研发 | 外置接骨技术是指通过骨针和支架的三维结构来治疗骨损伤及矫正骨骼畸形的技术。在骨折的近心与远心部位经皮放置骨针,并用连接杆与固定夹把裸露在皮肤外的针端连接起来,构成稳定的三维结构,对骨折部位进行复位、 | 外固定支架系统 | 小批量生产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矫形和固定,降低对骨骼的血供破坏,操作简便,无须二次手术取出,减少患者痛苦。 | |||||
关节类产品相关技术 | |||||
10 | 新型开放式髁间技术 | 自主研发 | 新型开放式髁间技术是指通过优化股骨髁设计,缩减股骨髁髁间盒尺寸,延长髌骨滑车,同时使得胫骨垫片的立柱与髁间形成面接触。结合该技术设计的膝关节假体,解决了传统膝关节股骨髁髁间截骨量大的问题,降低了对患者造成的创伤,同时优化后使髌骨在屈曲时,从滑车至髁间盒的滑动更加平滑自然,降低髌骨撞击及弹响的发生,有效避免应力集中,显著降低磨损。股骨髁的精确测量,使得截骨定位准确,假体与患者股骨更加匹配,解决了术中由于股骨测量不准确而进行重新选型、二次截骨等问题。 | 膝关节假体系统 | 批量生产 |
11 | 骨保留微创技术 | 自主研发 | 骨保留微创技术是指通过优化假体及工具设计,减少截骨量,达到骨保留的目的,同时获得良好的初始稳定性并保持理想的长期固定效果。结合该技术设计的股骨柄,采用了双锥度矩形柄的柄型设计,可获得更好的固定效果,优化设计的柄长较传统股骨柄短1-2cm,短小的柄体和削去的肩部,允许保留更多的骨质,保护软组织,更精确匹配国内病人解剖特点,适用于微创手术。 | 髋关节假体系统 | 批量生产 |
12 | 解剖型胫骨平台技术 | 自主研发 | 解剖型胫骨平台技术是指通过改进胫骨平台及胫骨龙骨设计,获得更好的胫骨覆盖、对线及承重性能等。结合该技术设计的膝关节胫骨托为解剖型设计,解剖型平台实现了更好的胫骨覆盖,覆盖率可达90%以上,优化了在单位面积承重力。胫骨托龙骨部分内侧翼较外侧略宽大,可提供更大的接触面积及负重,符合胫骨侧的应力分布特点,同时外侧翼收窄,避免外侧翼撞击到皮质骨。相较于对称型胫骨平台假体,解剖型平台假体可获得更好的胫骨覆盖和合适的胫骨旋转,显著减少术后膝关节疼痛。 | 膝关节假体系统 | 批量生产 |
13 | 新型高交联聚乙烯制备技术 | 自主研发 | 新型高交联聚乙烯制备技术是将符合医用要求的聚乙烯粉料经过磨压、辐照等工序制成高交联聚乙烯可广泛应用于髋关节内衬和膝关节胫骨垫。该材料的制备过程难度较高,涉及模压、辐照、热处理等较多的生产工序和压力、时间、温度、辐照剂量等工艺参数。通过该技术制备的高交联聚乙烯具有优异的耐磨性和生物相容性,可经受较强的外力冲击、不易碎裂。应用该材料的假体磨损率显著降低且能够减少骨溶解的发生。 | 髋、膝关节假体系统 | 样品试制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应用产品 | 所处阶段 |
运动医学类 | |||||
14 | 可吸收复合材料混合制备技术 | 自主研发 | 可吸收聚合物(如聚乳酸-羟基乙酸共聚物)可自然降解并被人体吸收,毒性反应较低;骨诱导介质(如β磷酸三钙)可较好地诱导骨生长。通过特殊工艺将可吸收聚合物与骨诱导介质按照一定比例混合,采用超低温研磨技术,将两种材料加工成微米级颗粒,使两种材料能够最大面积的接触、混合,从而保证了材料成分的均匀一致性。应用该材料的植入物能有效诱导骨生长,同时植入产品的降解速度与骨生长速度能较好匹配,避免植入物最终降解后出现骨骼空腔的现象。 | 生物诱导型可吸收韧带固定螺钉、带线锚钉 | 样品试制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9 | 1 | 39 | 46 |
实用新型专利 | 19 | 18 | 34 | 178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 | 4 |
软件著作权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28 | 19 | 73 | 228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0,991,443.15 | 33,725,640.21 | 51.1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0,991,443.15 | 33,725,640.21 | 51.1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66% | 4.05% | 0.6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双涂层融合器 | 2,000.00 | 300.84 | 2,668.49 | 临床试验 | 研发一种表面附有钛和羟基磷灰石涂层的PEEK椎间融合器 | 填补国产空白 | 双涂层融合器应用于椎间融合术,利于融合器初期稳定、促进融合器表面的骨长入,提高融合效果。 |
2 | 零切迹颈椎融合器 | 1,300.00 | 59.45 | 734.93 | 注册阶段 | 开发一种零切迹颈椎融合器,降低颈椎前路钢板对周围组织的影响 | 现有产品的升级、优化 | 零切迹颈椎融合器应用于颈椎前路手术,对周围组织损伤小、减压彻底、稳定性好、融合率高 |
3 | 骨小梁椎间融合器 | 1,600.00 | 240.67 | 1,397.03 | 样品试制 | 开发一种更利于骨融合的骨小梁椎间融合器 | 现有产品的升级、优化 | 骨小梁椎间融合器采用类人体骨小梁结构设计,利于成骨细胞的增殖分化,促进骨组织再生与重建,加快愈合 |
4 | 外固定支架系统 | 1,000.00 | 31.41 | 476.84 | 注册阶段 | 开发数字化空间架构的外固定支架系统 | 现有产品系列内的扩充 | 外固定支架系统应用于骨折断面愈合术,提供稳定的固定、保护局部血运,从力学及生物学双重保障骨折愈合。 |
5 | 万向锁定接骨板系统 | 700 | 84.18 | 549.75 | 临床评价 | 开发一种新型实现万向功能的结构形式的锁定接骨板系统 | 现有产品的升级、优化 | 万向锁定接骨板系统应用于四肢骨折内固定,角度稳定性高、可以根据病人解剖情况万向调节置钉角度。 |
6 | 新型3D打印髋关节系统 | 1,500.00 | 506.13 | 2,344.35 | 临床试验 | 开发一种抗老化的辐射交联内衬及3D打印髋臼杯 | 现有产品系列内的扩充 | 新型3D打印髋关节系统应用于髋关节置换手术,耐磨性高、减少骨溶解、利于骨长入。 |
7 | 单髁膝关节假体系统 | 1,800.00 | 407.71 | 2,384.27 | 临床试验 | 开发一种新型适用于单间室膝关节置换的假体系统 | 现有产品的升级、优化 | 单髁膝关节假体系统应用于单间室膝关节置换,耐磨性高、旋转稳定性高,具固定平台及活动平台两种临床选择, |
8 | 生物诱导型可吸收带线锚钉 | 1,000.00 | 70.67 | 763.44 | 临床试验 | 研发一种新型生物可吸收材料的带线锚钉 | 填补国产空白 | 生物诱导型可吸收带线锚钉常用于膝、髋、肩、肘等关节部位的骨与软组织连接固定,实现解剖型复位、力学性能优异、实现体内自然降解、促进骨生长。 |
合计 | / | 10,900.00 | 1,701.06 | 11,319.10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42 | 19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00 | 10.5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833.64 | 1,401.12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7.58 | 7.04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2 | 0.83 |
硕士 | 31 | 12.81 |
本科及以下 | 209 | 86.36 |
合计 | 242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84 | 34.71 |
31岁-40岁 | 144 | 59.50 |
41岁-50岁 | 14 | 5.79 |
合计 | 242 | 100.00 |
械产品注册证81项,产品涵盖骨科脊柱类、创伤类、关节类及运动医学等骨科植入医疗器械、椎体成形系统及多种骨科植入配套手术器械领域超过20,000种不同规格的各类骨科医疗器械,是国内骨科医疗器械行业产品线最齐备的公司之一。全面丰富的产品线有利于公司保持行业地位,树立行业标杆。
3、营销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经营,已建成了专业的销售和市场推广团队,构筑了广泛有效的销售网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超过1,000家经销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业务范围覆盖全国主要地区,产品应用于超过1,500家终端医疗机构的相关骨科手术中。公司主要终端客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等全国骨科领域排名前列的终端医疗机构,产品获得了广泛高度认可。成熟稳定的营销网络有利于公司加大对终端客户的开拓与维护,便于公司更迅速快捷地了解客户需求,帮助公司与各地医院及临床骨科医生进行交流与互动,及时了解公司产品的使用效果和未来改进方向,提升医生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及熟悉度。
4、品牌优势
骨科医疗器械产品的市场推广效果与骨科医生对相关产品的品牌认知度有着密切联系。公司为国内首批进入中高端骨科医疗器械市场的厂商,多年来始终专注于骨科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创新,通过不断丰富的产品线与优质的客户服务提升品牌内涵,形成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目前,公司已拥有“威高骨科”、“北京亚华”、“健力邦德”和“海星医疗”四大品牌,形成了以中高端市场为主,兼有对经济型市场的全面覆盖。行业领先的品牌形象,将进一步帮助公司在未来的客户开拓、业务投标中取得有利地位。
5、质量优势
骨科医疗器械直接应用于人体的全身骨骼、组织等,下游终端医疗机构对产品的品质、适用性和一致性要求较高。因此,对于行业内企业来说,长期保持较高水平的产品质量不仅是监管的要求,也是扩大市场份额、建立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
现阶段,公司已建立了包括初加工、精加工、涂层处理、贴标签、清洗、包装、消毒、质检等工艺在内的成熟生产加工流程,采用了数字化自动纵切机床、森精机加工中心、三坐标测量仪等先进加工设备,并已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国内外多项质量认证,能够有效保障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显著的竞争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了ISO9001和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部分产品的生产通过了欧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的管理团队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拥有超过15年的骨科医疗器械行业从业经历,对骨科行业有深刻的理能及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发展动向制定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以丰富的营运经验和优秀的管理技能制定和执行合理的生产经营决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持续的驱动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中国境内疫情在个别地域内有复燃迹象,但在有效的防疫措施下基本上都得到控制,各医疗机构已恢复正常运营且手术量呈上升趋势。公司在保持骨科产品在国内市场高端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的同时,公司坚定执行渠道下沉的销售战略,加强销售渠道的拓展和县级医院开发,并加大线上、线下医学、学术、手术视频、专家演讲教育培训。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并推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确保公司业绩稳定增长。公司拥有威高骨科脊柱、创伤、椎体成形、海星关节、海星脊柱、海星创伤、亚华关节、亚华脊柱、邦德创伤等多品牌的民族骨科领先企业,始终坚持“偕同白衣使者、开创健康未来”的企业使命,致力于直国人脊梁、强国人体魄、富国人精神的宏伟愿景,打造脊柱、创伤、关节、运动医学的骨科整体解决方案骨科供应商。公司持续深度保持与医疗机构的临床合作,将骨科手术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形成系统解决方案,吸收国内骨科医生的临床经验和行业发展创新性建议,解决骨科新材料与人体有效结合的临床难题。使公司产品能够有效满足终端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保持公司在生产制造、质量提升、研发创新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31.58万元,同比增长31.65%,其中,脊柱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9,643.41万元,同比增长33.94%;创伤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1,144.55万元,同比增长28.27%;关节类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5,978.87万元,同比增长37.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915.05万元,同比增长37.75%;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0,778.45万元,同比增长12.75%。销售团队专业、专一的服务模式,以及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良好的团队素养是公司业绩高速增长的主要因素。公司在争取脊柱产品线稳定国内市占率第一的同时,确保创伤产品线市占率进一步提升。在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招投标项目相互合作,始终密切关注国家及河南省医保局对骨科关节和创伤高值耗材的集采政策,深刻解读国家带量采购政策,分析未来带量采购趋势,提前规划应对方案,并制定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2021年7月20日,河南省医保局主持的12省(区、市)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联盟召开了集中采购申报大会,并公布了拟中选结果,公司锁定板产品、旗下品牌邦德创伤产品的髓内钉、威高海星锁定板中标价格相对较高,同时,依据全面的物流配送、仓储运输的服务体系的有利条件,结合临床产品使用及工具投入情况,高效、高质的便捷服务,更有效促进医疗机构对公司产品的选择。未来,公司在骨科高值耗材领域深度探索的同时,在骨科其他相关领域继续加强战略布局,持续完善公司产品线,在骨科行业领域内实现纵向和横向的双向发展,最终以骨科为基础向大外科产品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带量采购”政策风险
201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在高值医用耗材领域探索带量采购,要求“理顺高值医用耗材价格体系,完善高值医用耗材全流程监督管理,净化高值医用耗材市场环境和医疗服务执业环境,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形成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可靠、流通快捷、价格合理、使用规范的治理格局,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为了推进国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的改革,国家医保局会同相关部门以冠脉支架为首,率先启动了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2020年11月,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开标,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带量采购中选结果。2021年6月21日,国家联采办发布《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就本次集采的产品类别、采购规则、竞价规则等进行了说明,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正式开启。2021年7月20日,河南等十二省(区、市)骨科创伤联盟采购中标结果公告,公司的普通接骨板系统、锁定加压接骨板系统(含万向)、髓内钉系统中标本次联盟采购。本次带量采购是国内首次骨科创伤涉及省份较多的联盟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中,参与本次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
若公司未来未能紧跟行业发展,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或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可能面临产品市场价格下降风险,进而导致毛利率下降,对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集采政策动向,不断加强生产经营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司产品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尤其在销售层面,加强市场推广,巩固现有市场,开发新市场,努力提升市场占有率。
2、市场竞争风险
由于政府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医保体系逐渐完善、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骨科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提升,行业内厂商逐渐加大在生产、研发上的投入,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随着市场供给的增加,公司生产的骨科医疗器械产品在市场竞争中有可能遭遇竞争对手为争取市场份额而采取的竞争性降价,产品的销售价格有下降的风险。若公司未能持续地对现有产品进行更新升级,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风险
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具有资金投入大、认证注册周期长、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存在失败的风险,且产品研发需要持续跟踪行业的市场发展方向和技术趋势,与市场需求相匹配。若发行人研发的
新产品因达不到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设计和质量标准而无法成功注册,或产品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及发展趋势相悖,则公司的产品研发将面临失败的风险。新产品的市场推广方面,在终端消费市场上,受到使用习惯、产品熟悉程度、手术安全性等因素的影响,医生接受新研发的医疗器械产品并形成一定的产品偏好及忠诚度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而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和普及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若未能有效实施,其市场效益的实现也会受到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新产品研发失败和市场推广不利的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的业绩增长和盈利提升产生负面影响。
4、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泄密的风险
骨科医疗器械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特征,各类产品的技术水平和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产品设计、加工工艺、植入物材料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自成立以来,公司主要依靠自主研发,亦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进行合作,以了解、收集骨科疾病的临床特征、临床术式及医生的创新想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共拥有境内发明专利44项,境外发明专利2项,有10项专利权(包含实用新型专利)存在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及医疗人员共享的情形。如果出现核心技术或知识产权泄密的情形,公司的技术及市场竞争地位将可能被削弱,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一方面,募投项目的建设及达产需要一定周期,若在此过程中行业政策、市场需求、产品研发、工程进度等因素发生变化,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收益产生负面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募投项目的效益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可能存在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6、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的骨科医疗器械产品需要借助于外科手术植入人体进行治疗,并长期贴合人体组织,产品质量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生产过程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
若未来因公司产品质量原因导致与患者的医患纠纷,公司将面临法律风险,同时将对公司品牌影响力、市场口碑产生不利影响。
7、专业人才流失风险
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涉及医学、生理学、材料学、物理学、工程学、化学等多个技术领域,具有跨专业、多技术融汇的特点,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另外,由于专业性较高,骨科医疗器械企业的管理团队需要具备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并能够基于企业自身情况和和行业发展动向制定适当的战略规划。
未来,若出现优秀专业人才流失,公司的各项市场竞争力将会受到减弱,进而对威高骨科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8、新冠疫情风险
2020年1月,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去年的经营产生了一定影响。截至目前,国内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反复出现,东北、北京、河北、广东、云南、南京等地相继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防疫工作仍需持续。若未来国内疫情未能持续有效的控制,一方面将影响公司终端医院手术需求,另一方面将影响公司生产、采购以及销售渠道,从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09,531.58万元,同比增长31.65%,营业成本19,542.40万元,同比增长37.73%,主要系2021年上半年在有效的防疫措施控制下,医疗机构已恢复正常运营且手术量呈上升趋势;销售费用35,387.32万元,同比增长27.6%,研发费用5,099.14万元,同比增长51.19%,主要系公司在保持骨科产品在国内市场高端品牌形象和影响力的同时,公司坚定执行渠道下沉的销售战略,加强销售渠道的拓展和县级医院开发,并加大线上、线下医学、学术、手术视频、专家演讲教育培训。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并推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确保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095,315,818.33 | 831,977,639.24 | 31.65 |
营业成本 | 195,423,999.49 | 141,885,894.93 | 37.73 |
销售费用 | 353,873,215.37 | 277,351,125.28 | 27.59 |
管理费用 | 37,450,187.07 | 43,929,469.00 | -14.75 |
财务费用 | -9,910,103.70 | -9,171,294.68 | -8.06 |
研发费用 | 50,991,443.15 | 33,725,640.21 | 51.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784,522.96 | 361,675,695.44 | 12.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860,774.47 | -27,702,426.17 | -94.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5,015,141.29 | -826,792,206.76 | 268.73 |
营业收入的增加,进而增加了商务服务费、差旅费及市场推广费用。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3,745.02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647.93万元,主要因为同期处置资产产生税费。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991.0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73.88万元,主要系现金管理带来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5,099.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26.58万元,主要因为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注册、检验及实验费用,增加研发人员,保持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并推动创新成果的有效转化,确保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778.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610.88万元,主要系销售规模持续增长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86.0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615.83万元,主要系公司扩大产能增加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501.51万元,较同期增加222,180.73万元,主要系同期支付股利,本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349,803,586.28 | 65.65 | 1,601,376,190.58 | 50.44 | 109.2 |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变动109.2%,主要是2021年6月收到上市募集资金。 |
应收款项 | 90,760,838.43 | 1.78 | 25,636,843.53 | 0.81 | 254.03 | 应收款项 |
融资 | 融资期末较期初变动254.03%,主要是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长。 | |||||
预付款项 | 20,780,107.15 | 0.41 | 3,183,685.94 | 0.10 | 552.71 |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变动552.71%,主要是预付的采购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745,698.82 | 0.03 | 9,336,621.23 | 0.29 | -81.30 |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变动-81.30%,主要是根据坏账计提政策,对其他应收款的长账龄计提坏账较多。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131,148.03 | 1.02 | 7,495,800.35 | 0.24 | 595.47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变动595.47%,主要是预付的设备工程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56,913,752.76 | 1.12 | 37,795,844.15 | 1.19 | 50.58 | 合同负债期末较期初变动50.58%,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7,398,787.86 | 0.15 | 4,913,459.74 | 0.15 | 50.58 |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变动50.58%,主要是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1、 公司于2020年7月新设成立威高(济南)骨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1月支付100万元投资款。
2、 公司于2020年12月新设成立威高(上海)骨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1月支付100万元投资款。
3、 公司于2021年3月新设成立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该事项已经于2020年1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4月支付500万元投资款,2021年6月增资5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6月9日 | 召开当日公司未上市 | 不适用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全部议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所界定的重污染行业/企业。公司主要生产过程包含初加工、精加工、涂层处理、贴标签、清洗、包装、消毒、质检等工艺,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有少量的废气、废水、废油废液、噪声、固体废物等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1、废气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对于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收集排放。
2、废水
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公司污水处理站的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城市污水管网输送至当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废油废液
废油废液主要为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切削油、液压油等。废油废液由专人进行集中收集,并委托具备相关专业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4、噪声
公司现有噪声设备主要为纵切车床、加工中心等设备。上述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内,主要采用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车间建筑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5、固体废物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陶瓷珠及员工的生活垃圾等,公司对其进行收集后,对于可以二次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进行集中变卖,对于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委托当地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公司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环保管理标准,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亦不存在因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威高集团、威高国际、威海弘阳瑞、山东财金集团、威海永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和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详见注1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2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详见注3 | 承诺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承诺期详见注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威高集团、威高国际、山东财金集团、威海弘阳 |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详见注4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详见注5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5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详见注6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6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承诺期详见注7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7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注8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8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9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9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10 | 承诺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承诺期详见注10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2、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威高股份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3、其他股东承诺
(1)威高集团、威高国际、威海弘阳瑞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2)山东财金集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如发行人在2020年6月25日之前(含当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报,则自发行人完成该次增资(本企业增资取得发行人股份)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19年12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3)威海永耀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4、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通过威海永耀持股的董事长弓剑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通过威海弘阳瑞持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卢均强、邱锅平、解智涛、丛树建、邬春晖、辛文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威海弘阳瑞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威海弘阳瑞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此外,邬春晖作为核心技术人员还承诺:
“自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上市时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
【注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承诺
实际控制人陈学利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2、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威高股份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3、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
威高国际、威高集团、山东财金集团、威海弘阳瑞承诺:
“如在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在遵守本次发行及上市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拟减持现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及上市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注3】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充分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关于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如果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上述方式时应考虑: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第三选择为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增持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4、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
(1)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条件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分红的6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3)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增持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或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实施完成后的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5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股价稳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1)公司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其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控股股东、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的,则公司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应及时对稳定股价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6、稳定股价的相关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威高股份、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以下简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选用上述方式时应考虑: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1.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
2.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第三选择为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增持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4、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
(1)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条件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分红的6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3)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无法增持公司股票,或增持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或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实施完成后的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增持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5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股价稳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1)公司自愿接受主管机关对其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2)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控股股东、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增持承诺的,则公司可将其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以及当年薪酬的50%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公司应及时对稳定股价措施和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履行情况,及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注4】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数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如其他责任主体违反其作出的承诺,其所得收益将归属于本公司,因此给本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对本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实际控制人承诺
陈学利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
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控股股东承诺
威高股份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其他股东承诺
威高国际、威高集团、山东财金集团、威海弘阳瑞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发行人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陈学利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认定欺诈发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承诺
威高股份作为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被认定欺诈发行时,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幅增长,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鉴于此,本公司拟通过加强研发、拓展市场、加强经营管理、加快募投项目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等方式,填补股东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1)加强研发、拓展市场,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巩固和发挥自身研发、销售等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产品,持续拓展市场,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保证募投项目实施效果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扩大下游市场应用领域。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适应业务需求,抓住市场契机,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投产和预期收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4)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制订上市后适用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详细规定和公开承诺,并制定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
(6)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
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之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实际控制人承诺
陈学利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控股股东承诺
威高股份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承诺:
“(1)本单位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公司利益。
(2)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单位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的,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在本人职权范围内督促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7)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注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发行人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不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4.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任意3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至少每3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若公司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监事会应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4.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就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7.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需对此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批准。
四、公司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注8】招股说明书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进行了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9】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如其他责任主体违反其作出的承诺,其所得收益将归属于本公司,因此给本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对本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2、实际控制人承诺
陈学利作为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人与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控股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威高股份承诺: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四、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五、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与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除控股股东外,威高国际、威高集团、山东财金集团、威海弘阳瑞承诺: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公司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上述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或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本人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替代承诺或解决措施,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注10】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利向发行人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人承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尽可能减少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本人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要求公司向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确保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五、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发行人之控股股东威高股份向发行人出具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企业承诺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尽可能减少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不要求公司向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对于不可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进行,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并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确保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在公司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本企业实际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五、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138,228.4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 | 无 | 106,211.32 | 78,028.49 | 78,028.49 | 0 | 0 | -78,028.49 | 0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无 | 30,079.44 | 30,000.00 | 30,000.00 | 0 | 0 | -30,000.00 | 0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无 | 51,775.86 | 30,200.00 | 30,200.00 | 0 | 0 | -30,200.00 | 0 | 2022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88,066.62 | 138,228.49 | 138,228.49 | 0 | 0 | -138,228.49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有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暂未发生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本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净额138,228.49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188,066.62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对于缺口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58,585,800 | 100.00 | 9,111,251 | -1,649,500 | 7,461,751 | 366,047,551 | 91.5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5,252,467 | 7.04 | 4,281,543 | -1,649,500 | 2,632,043 | 27,884,510 | 6.97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5,833,333 | 74.14 | 4,824,287 | 4,824,287 | 270,657,620 | 67.6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65,833,333 | 74.14 | 4,824,287 | 4,824,287 | 270,657,620 | 67.6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67,500,000 | 18.82 | 5,421 | 5,421 | 67,505,421 | 16.88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67,500,000 | 18.82 | 5,421 | 5,421 | 67,505,421 | 16.88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2,302,949 | 1,649,500 | 33,952,449 | 33,952,449 | 8.4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2,302,949 | 1,649,500 | 33,952,449 | 33,952,449 | 8.4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358,585,800 | 100.00 | 41,414,200 | 41,414,200 | 40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1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858.58万元变更为40,0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5,858.58万股变更为40,0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0,000 | 0 | 0 | 202,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36个月 | 2024年7月1日 |
威高國際醫療有限公司 | 67,500,000 | 0 | 0 | 67,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36个月 | 2024年7月1日 |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 | 0 | 0 | 30,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36个月 | 2024年7月1日 |
山东省财金投资 | 25,252,467 | 0 | 0 | 25,252,467 | 首次公开 | 2022年12 |
集团有限公司 | 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18个月(注) | 月26日 | ||||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23,333,333 | 0 | 0 | 23,333,333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36个月 | 2024年7月1日 |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 | 0 | 0 | 10,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期12个月 | 2022年6月30日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0 | 3,375,000 | 3,375,000 |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30日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1,656,543 | 1,656,543 |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24个月 | 2023年6月30日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1,312,500 | 1,312,500 |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30日 |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0 | 0 | 1,312,500 | 1,312,500 | 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限售12个月 | 2022年6月30日 |
网下限售股份 | 0 | 0 | 1,454,708 | 1,454,708 | 网下配售对象摇号中签,限售6个月 | 2021年12月31日 |
合计 | 358,585,800 | 9,111,251 | 367,697,051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7,472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0 | 202,500,000 | 50.63 | 202,500,000 | 202,5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威高國際醫療有限公司 | 0 | 67,500,000 | 16.88 | 67,500,000 | 67,500,0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 0 | 30,000,000 | 7.50 | 30,000,000 | 30,0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25,252,467 | 6.31 | 25,252,467 | 25,252,467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0 | 23,333,333 | 5.83 | 23,333,333 | 23,333,333 | 无 | 0 | 其他 |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000,000 | 2.50 | 10,000,000 | 10,000,000 | 无 | 0 | 其他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375,000 | 3,375,000 | 0.84 | 3,375,000 | 3,375,000 | 无 | 0 | 其他 |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12,500 | 1,312,500 | 0.33 | 1,312,500 | 1,312,5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312,500 | 1,312,500 | 0.33 | 1,312,500 | 1,312,5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方德基 | 729,770 | 729,770 | 0.18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方德基 | 729,77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9,770 | ||||||||
裴红伟 | 28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000 | ||||||||
张舟霞 | 259,4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477 | ||||||||
陈品旺 | 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 | ||||||||
刘辰玮 | 205,2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214 | ||||||||
李鲁超 | 183,875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875 | ||||||||
周志敏 | 165,7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763 | ||||||||
郭超 | 155,7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751 | ||||||||
黄晓军 | 105,0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004 | ||||||||
张文丽 | 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 | ||||||||
陈兰珍 | 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 | ||||||||
陈治国 | 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國際醫療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利控制的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0,000 | 2024年7月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威高國際醫療有限公司 | 67,500,000 | 2024年7月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 | 2024年7月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山东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252,467 | 2022年12月2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8个月(注) |
5 |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23,333,333 | 2024年7月1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 | 2022年6月3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7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375,000 | 2022年6月3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8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1,656,543 | 2023年6月3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9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12,500 | 2022年6月3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10 |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312,500 | 2022年6月30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國際醫療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学利控制的公司,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更登记手续之日(2019年12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020年6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了发行人上市申请。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2021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30日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30日 | 2023年6月30日 |
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30日 |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30日 | 2022年6月30日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49,803,586.28 | 1,601,376,190.5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73,493,254.51 | 324,326,178.70 | |
应收款项融资 | 90,760,838.43 | 25,636,843.53 | |
预付款项 | 20,780,107.15 | 3,183,685.94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745,698.82 | 9,336,621.2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44,948,495.07 | 555,621,389.5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6,685,211.80 | 29,532,656.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4,418,217,192.06 | 2,549,013,565.6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9,771,637.11 | 362,827,188.2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6,907,450.83 | ||
无形资产 | 101,698,350.19 | 106,495,402.7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2,632,375.31 | 92,289,784.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050,368.50 | 56,475,177.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2,131,148.03 | 7,495,800.3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4,191,329.97 | 625,583,353.11 | |
资产总计 | 5,102,408,522.03 | 3,174,596,918.7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99,169.01 | ||
应付账款 | 329,049,951.98 | 262,378,693.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6,913,752.76 | 37,795,844.1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79,152,517.05 | 89,959,465.56 | |
应交税费 | 89,969,228.82 | 78,713,382.44 | |
其他应付款 | 159,920,658.76 | 136,527,517.0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36,466.59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98,787.86 | 4,913,459.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6,841,363.82 | 610,787,531.1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243,129.6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9,616,330.33 | 60,876,427.04 | |
递延收益 | 36,320,967.16 | 30,296,360.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455,373.12 | 8,480,360.7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7,635,800.24 | 99,653,148.16 | |
负债合计 | 864,477,164.06 | 710,440,679.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00,000.00 | 358,585,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65,173,063.57 | 1,002,892,552.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9,292,900.00 | 179,292,90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282,176,483.43 | 913,026,002.2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26,642,447.00 | 2,453,797,254.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288,910.97 | 10,358,985.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37,931,357.97 | 2,464,156,239.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102,408,522.03 | 3,174,596,918.7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197,759,074.36 | 1,498,218,286.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23,193,987.53 | 282,001,399.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70,604,252.93 | 25,148,030.13 | |
预付款项 | 44,373,847.82 | 42,696,467.83 | |
其他应收款 | 14,126,318.68 | 24,012,590.7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26,157,759.48 | 330,952,423.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95,665.68 | 10,852,914.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987,110,906.48 | 2,213,882,112.3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17,075,662.58 | 605,075,662.5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7,237,098.34 | 147,901,534.4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2,510,713.62 | ||
无形资产 | 2,988,464.00 | 3,390,465.7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4,201,521.40 | 69,536,858.8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874,865.45 | 17,967,108.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119,708.03 | 2,844,971.3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58,008,033.42 | 846,716,601.82 | |
资产总计 | 4,945,118,939.90 | 3,060,598,714.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99,169.01 | ||
应付账款 | 252,214,219.12 | 199,062,059.5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9,708,771.96 | 58,355,585.58 | |
应付职工薪酬 | 65,411,437.80 | 73,325,738.56 | |
应交税费 | 78,531,782.89 | 57,088,465.84 | |
其他应付款 | 142,848,713.70 | 125,683,747.7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46,827.27 | ||
其他流动负债 | 6,462,140.36 | 7,586,226.13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7,123,893.10 | 521,600,992.4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4,355,724.6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47,495,972.43 | 48,879,680.53 | |
递延收益 | 29,305,069.12 | 23,148,811.7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17,720.56 | 1,611,307.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2,774,486.74 | 73,639,800.09 | |
负债合计 | 729,898,379.84 | 595,240,792.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0,000,000.00 | 358,585,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344,975,963.52 | 982,695,452.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9,292,900.00 | 179,292,900.00 | |
未分配利润 | 1,290,951,696.54 | 944,783,769.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15,220,560.06 | 2,465,357,921.6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945,118,939.90 | 3,060,598,714.20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095,315,818.33 | 831,977,639.24 | |
其中:营业收入 | 1,095,315,818.33 | 831,977,639.24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43,841,804.35 | 501,430,476.18 | |
其中:营业成本 | 195,423,999.49 | 141,885,894.93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6,013,062.97 | 13,709,641.44 | |
销售费用 | 353,873,215.37 | 277,351,125.28 | |
管理费用 | 37,450,187.07 | 43,929,469.00 | |
研发费用 | 50,991,443.15 | 33,725,640.21 |
财务费用 | -9,910,103.70 | -9,171,294.68 | |
其中:利息费用 | 420,269.22 | ||
利息收入 | 10,407,322.77 | 8,457,661.10 | |
加:其他收益 | 5,849,253.61 | 6,010,454.7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525,112.94 | -1,416,004.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853,716.72 | -14,421,429.8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213.97 | -3,591.2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0,998,651.90 | 320,716,591.9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0,804.69 | 63,768.5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4,389.22 | 185,009.7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0,805,067.37 | 320,595,350.77 | |
减:所得税费用 | 70,724,660.36 | 51,403,909.1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0,080,407.01 | 269,191,441.6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70,080,407.01 | 269,191,441.6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9,150,481.23 | 267,787,225.9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29,925.78 | 1,404,215.7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821.4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8,821.4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8,821.4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8,821.4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70,080,407.01 | 269,162,620.1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9,150,481.23 | 267,758,404.4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29,925.78 | 1,404,215.7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3 | 0.7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3 | 0.75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90,837,036.89 | 791,876,149.61 | |
减:营业成本 | 182,264,970.98 | 207,348,364.40 | |
税金及附加 | 10,997,283.20 | 10,586,244.08 | |
销售费用 | 220,290,058.61 | 206,845,977.67 | |
管理费用 | 28,121,470.90 | 23,489,844.22 | |
研发费用 | 41,626,782.26 | 27,830,808.63 | |
财务费用 | -10,058,960.15 | -9,130,367.47 | |
其中:利息费用 | 78,600.41 | ||
利息收入 | 10,162,182.56 | 8,337,891.34 | |
加:其他收益 | 5,529,498.91 | 5,584,254.9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38,844.52 | -1,043,531.2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15,966.43 | -6,390,769.6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0,370,119.05 | 323,055,232.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1,899.82 | 59,871.86 | |
减:营业外支出 | 343,247.23 | 94,053.8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0,158,771.64 | 323,021,050.13 | |
减:所得税费用 | 63,990,844.71 | 46,965,210.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6,167,926.93 | 276,055,839.6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6,167,926.93 | 276,055,839.6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46,167,926.93 | 276,055,839.6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18,617,377.91 | 930,960,955.9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124,616.87 | 66,644,769.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2,741,994.78 | 997,605,725.0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3,472,221.45 | 104,199,278.1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3,232,269.54 | 144,121,790.5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9,673,650.37 | 135,685,975.4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8,579,330.46 | 251,922,985.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4,957,471.82 | 635,930,029.5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784,522.96 | 361,675,695.4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91,761.4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1,221.2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0,227.20 | 6,614,067.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1,448.44 | 7,205,829.2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5,102,222.91 | 29,908,255.4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102,222.91 | 34,908,255.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860,774.47 | -27,702,426.1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4,644,965.5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90,2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4,644,965.51 | 4,790,2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29,824.22 | 31,582,406.7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29,824.22 | 831,582,406.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5,015,141.29 | -826,792,206.7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11,494.08 | -6,361.12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8,427,395.70 | -492,825,298.6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01,376,190.58 | 1,811,766,877.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49,803,586.28 | 1,318,941,579.3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62,532,404.93 | 791,636,398.9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232,672.45 | 47,453,731.2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3,765,077.38 | 839,090,130.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7,877,861.34 | 85,436,776.7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4,301,817.05 | 112,573,860.7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4,042,816.61 | 116,563,209.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024,176.08 | 176,007,132.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2,246,671.08 | 490,580,979.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518,406.30 | 348,509,151.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0,227.20 | 6,614,067.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66,227.20 | 6,614,067.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760,725.69 | 20,293,130.8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 | 5,05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760,725.69 | 25,343,130.8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594,498.49 | -18,729,063.0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04,644,965.5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4,644,965.5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16,591.35 | 21,177.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516,591.35 | 800,021,177.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7,128,374.16 | -800,021,177.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11,494.08 | -6,361.1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99,540,787.89 | -470,247,450.1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8,218,286.47 | 1,727,285,366.3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97,759,074.36 | 1,257,037,916.24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8,585,800.00 | 1,002,892,552.13 | 179,292,900.00 | 913,026,002.20 | 2,453,797,254.33 | 10,358,985.19 | 2,464,156,239.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8,585,800.00 | 1,002,892,552.13 | 179,292,900.00 | 913,026,002.20 | 2,453,797,254.33 | 10,358,985.19 | 2,464,156,239.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414,200.00 | 1,362,280,511.44 | 369,150,481.23 | 1,772,845,192.67 | 929,925.78 | 1,773,775,118.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9,150,481.23 | 369,150,481.23 | 929,925.78 | 370,080,407.01 | ||||||||||||
(二)所有者投入 | 41,414,200.00 | 1,362,280,511.44 | 1,403,694,711.44 | 1,403,694,711.44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414,200.00 | 1,362,280,511.44 | 1,403,694,711.44 | 1,403,694,711.4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00,000.00 | 2,365,173,063.57 | 179,292,900.00 | 1,282,176,483.43 | 4,226,642,447.00 | 11,288,910.97 | 4,237,931,357.9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8,585,800.00 | 979,233,255.09 | -129,417.08 | 145,676,591.35 | 388,395,876.63 | 1,871,762,105.99 | 7,042,660.03 | 1,878,804,766.0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8,585,800.00 | 979,233,255.09 | -129,417.08 | 145,676,591.35 | 388,395,876.63 | 1,871,762,105.99 | 7,042,660.03 | 1,878,804,766.0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7,695,477.04 | 267,628,987.36 | 285,453,881.48 | 1,404,215.73 | 286,858,097.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821.49 | 267,787,225.93 | 267,758,404.44 | 1,404,215.73 | 269,162,620.1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7,695,477.04 | 17,695,477.04 | 17,695,477.0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93,970.00 | 993,970.00 | 993,970.00 | ||||||||||||
4.其他 | 16,701,507.04 | 16,701,507.04 | 16,701,507.04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58,238.57 | -158,238.5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58,238.57 | -158,238.57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8,585,800.00 | 996,928,732.13 | 145,676,591.35 | 656,024,863.99 | 2,157,215,987.47 | 8,446,875.76 | 2,165,662,863.23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8,585,800.00 | 982,695,452.08 | 179,292,900.00 | 944,783,769.61 | 2,465,357,921.6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8,585,800.00 | 982,695,452.08 | 179,292,900.00 | 944,783,769.61 | 2,465,357,921.6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414,200.00 | 1,362,280,511.44 | 346,167,926.93 | 1,749,862,638.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6,167,926.93 | 346,167,926.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1,414,200.00 | 1,362,280,511.44 | 1,403,694,711.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1,414,200.00 | 1,362,280,511.44 | 1,403,694,711.4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00,000.00 | 2,344,975,963.52 | 179,292,900.00 | 1,290,951,696.54 | 4,215,220,560.06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58,585,800.00 | 975,737,662.08 | 145,676,591.35 | 445,360,899.06 | 1,925,360,952.4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58,585,800.00 | 975,737,662.08 | 145,676,591.35 | 445,360,899.06 | 1,925,360,952.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3,970.00 | 276,055,839.61 | 277,049,809.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6,055,839.61 | 276,055,839.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3,970.00 | 993,97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93,970.00 | 993,97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58,585,800.00 | 976,731,632.08 | 145,676,591.35 | 721,416,738.67 | 2,202,410,762.1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前身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有限公司, 于2005年4月6日取得威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有限公司、华威(香港)有限公司和威海富迈特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000773168024E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法定代表人:弓剑波。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骨科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脊柱、创伤、关节类等骨科植入耗材及手术器械。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6户,较上年末相比增加1户,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国家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5)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
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4)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
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6) 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 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
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 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 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结合承兑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其他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确定组合 | 参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计提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公司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预计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未来十二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坏账准备 | ||
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将合并范围内公司划分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未来十二个月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 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6.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
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30 | 5 | 3.17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 | 5 | 9.50 |
专用机械设备 | 直线法 | 2-5 | 5 | 19.00-47.5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器具及办公设备 | 直线法 | 5 | 5 | 19.00 |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3. 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非专有技术、专有技术。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70年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使用期限 |
软件 | 2-1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专利 | 1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专有技术 | 2-1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2-10年 | 预计受益年限 |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改良支出 | 5年 | 预计受益期 |
外借工具 | 4年 | 预计受益期 |
邮箱使用费 | 6年 | 预计受益期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
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4. 会计处理方法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
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商品收入。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本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骨科医疗器械,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合同,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国内
经销、OEM:公司向客户发货,客户收货后作为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代销:公司在经销商提供代销清单后作为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配送模式:公司在配送消耗后作为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医院直销:公司在出库消耗后作为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
公司向客户发货,客户收货后作为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 | 核算内容 |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除贷款贴息政府补助外的所有政府补助 |
采用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贷款贴息政府补助 |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 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 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二十四)使用权资产、(三十一)租赁负债。
4.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
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国家统一会计政策要求 | 见说明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1年1月1日 | ||
重分类 (注1) | 重新计量 (注2) | 小计 | |||
使用权资产 | 12,616,233.63 | 12,616,233.63 | 12,616,233.63 | ||
预付款项 | 269,666.66 | -269,666.66 | -269,666.66 | ||
资产合计 | 269,666.66 | 12,346,566.97 | 12,346,566.97 | 12,616,233.63 | |
租赁负债 | 9,801,433.34 | 9,801,433.34 | 9,801,433.3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45,133.64 | 2,545,133.64 | 2,545,133.64 | ||
负债合计 | 12,346,566.97 | - | 12,346,566.97 | 12,346,566.97 |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01,376,190.58 | 1,601,376,190.5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24,326,178.70 | 324,326,178.7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5,636,843.53 | 25,636,843.53 | |
预付款项 | 3,183,685.94 | 2,914,019.28 | -269,666.6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9,336,621.23 | 9,336,621.23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55,621,389.53 | 555,621,389.5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9,532,656.17 | 29,532,656.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549,013,565.68 | 2,548,743,899.02 | -269,666.6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62,827,188.20 | 362,827,188.2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2,616,233.63 | 12,616,233.63 | |
无形资产 | 106,495,402.71 | 106,495,402.7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92,289,784.38 | 92,289,784.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475,177.47 | 56,475,177.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495,800.35 | 7,495,800.3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25,583,353.11 | 638,199,586.74 | 12,616,233.63 |
资产总计 | 3,174,596,918.79 | 3,186,943,485.76 | 12,346,566.9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99,169.01 | 499,169.01 | |
应付账款 | 262,378,693.13 | 262,378,693.1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795,844.15 | 37,795,844.1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959,465.56 | 89,959,465.56 | |
应交税费 | 78,713,382.44 | 78,713,382.44 | |
其他应付款 | 136,527,517.08 | 136,527,517.0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45,133.63 | 2,545,133.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4,913,459.74 | 4,913,459.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0,787,531.11 | 613,332,664.74 | 2,545,133.6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801,433.34 | 9,801,433.3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0,876,427.04 | 60,876,427.04 | |
递延收益 | 30,296,360.40 | 30,296,360.4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480,360.72 | 8,480,360.7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9,653,148.16 | 109,454,581.50 | 9,801,433.34 |
负债合计 | 710,440,679.27 | 722,787,246.24 | 12,346,566.9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58,585,800.00 | 358,585,8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02,892,552.13 | 1,002,892,552.1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9,292,900.00 | 179,292,90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13,026,002.20 | 913,026,002.2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53,797,254.33 | 2,453,797,254.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0,358,985.19 | 10,358,985.1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64,156,239.52 | 2,464,156,239.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174,596,918.79 | 3,186,943,485.76 | 12,346,566.97 |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98,218,286.47 | 1,498,218,286.4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82,001,399.44 | 282,001,399.44 | |
应收款项融资 | 25,148,030.13 | 25,148,030.13 | |
预付款项 | 42,696,467.83 | 42,696,467.83 | |
其他应收款 | 24,012,590.78 | 11,873,646.78 | -12,138,944.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30,952,423.47 | 330,952,423.4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52,914.26 | 10,852,914.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13,882,112.38 | 2,201,743,168.38 | -12,138,944.0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05,075,662.58 | 605,075,662.5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47,901,534.45 | 147,901,534.45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66,635,426.80 | 66,635,426.80 | |
无形资产 | 3,390,465.70 | 3,390,465.7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9,536,858.82 | 69,536,858.8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967,108.92 | 17,967,108.9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44,971.35 | 2,844,971.3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6,716,601.82 | 913,352,028.62 | 66,635,426.80 |
资产总计 | 3,060,598,714.20 | 3,115,095,197.00 | 54,496,482.8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99,169.01 | 499,169.01 | |
应付账款 | 199,062,059.56 | 199,062,059.5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8,355,585.58 | 58,355,585.58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325,738.56 | 73,325,738.56 | |
应交税费 | 57,088,465.84 | 57,088,465.84 | |
其他应付款 | 125,683,747.74 | 125,683,747.7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8,000.00 | 98,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7,586,226.13 | 7,586,226.13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1,600,992.42 | 521,698,992.42 | 98,000.0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4,398,482.80 | 54,398,482.8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8,879,680.53 | 48,879,680.53 | |
递延收益 | 23,148,811.71 | 23,148,811.7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11,307.85 | 1,611,307.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639,800.09 | 128,038,282.89 | 54,398,482.80 |
负债合计 | 595,240,792.51 | 649,737,275.31 | 54,496,482.80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58,585,800.00 | 358,585,8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82,695,452.08 | 982,695,452.0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79,292,900.00 | 179,292,900.00 | |
未分配利润 | 944,783,769.61 | 944,783,769.6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465,357,921.69 | 2,465,357,921.6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060,598,714.20 | 3,115,095,197.00 | 54,496,482.80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 13% |
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 | 9% | |
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 | 6% | |
销售出口货物 | 0%、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25%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 | 15% |
湖南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25% |
云南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25% |
安徽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 |
威海威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 |
山东明德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 25% |
山东威高海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 |
常州健力邦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威高亚华人工关节开发有限公司 | 25% |
山东威高骨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25% |
四川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 |
河南威高骨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山东威高亚华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25% |
威高(济南)骨科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山东高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 |
威高(上海)骨科材料有限公司 | 25% |
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2,722.36 | 9,634.63 |
银行存款 | 3,349,790,863.92 | 1,601,366,555.95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3,349,803,586.28 | 1,601,376,190.5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359,318,251.04 | |
1年以内小计 | 359,318,251.04 |
1至2年 | 27,388,115.66 |
2至3年 | 8,813,661.12 |
3年以上 | 8,292,718.93 |
合计 | 403,812,746.7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3,812,746.75 | 100.00 | 30,319,492.24 | 7.51 | 373,493,254.51 | 350,518,189.58 | 100.00 | 26,192,010.88 | 7.47 | 324,326,178.70 |
其中: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403,812,746.75 | 100.00 | 30,319,492.24 | 7.51 | 373,493,254.51 | 350,518,189.58 | 100.00 | 26,192,010.88 | 7.47 | 324,326,178.70 |
合计 | 403,812,746.75 | 100.00 | 30,319,492.24 | 7.51 | 373,493,254.51 | 350,518,189.58 | 100.00 | 26,192,010.88 | 7.47 | 324,326,178.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9,318,251.04 | 17,965,912.57 | 5.00 |
1-2年 | 27,388,115.66 | 2,738,811.58 | 10.00 |
2-3年 | 8,813,661.12 | 1,322,049.16 | 15.00 |
3年以上 | 8,292,718.93 | 8,292,718.93 | 100.00 |
合计 | 403,812,746.75 | 30,319,492.24 | 7.51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6,192,010.88 | 4,127,481.36 | 30,319,492.24 | |||
合计 | 26,192,010.88 | 4,127,481.36 | 30,319,492.24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1 | 57,811,596.31 | 14.32 | 2,890,579.82 |
客户2 | 27,762,600.99 | 6.88 | 1,388,130.05 |
客户3 | 21,300,485.43 | 5.27 | 1,065,024.27 |
客户4 | 17,284,049.00 | 4.28 | 968,198.50 |
客户5 | 15,315,497.45 | 3.79 | 765,774.87 |
合计 | 139,474,229.18 | 34.54 | 7,077,707.51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4,755,240.73 | 24,587,719.01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5,597.70 | 1,049,124.52 |
合计 | 90,760,838.43 | 25,636,843.53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24,587,719.01 | 60,167,521.72 | 84,755,240.73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49,124.52 | 4,956,473.18 | 6,005,597.70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753,507.15 | 99.88 | 3,026,938.94 | 95.08 |
1至2年 | 21,600.00 | 0.10 | 81,000.00 | 2.54 |
2至3年 | 5,000.00 | 0.02 | 75,747.00 | 2.38 |
3年以上 | ||||
合计 | 20,780,107.15 | 100.00 | 3,183,685.94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单位1 | 4,157,852.46 | 20.01 |
单位2 | 2,493,960.00 | 12.00 |
单位3 | 1,373,560.34 | 6.61 |
单位4 | 1,058,473.70 | 5.09 |
单位5 | 962,488.61 | 4.63 |
合计 | 10,046,335.11 | 48.3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45,698.82 | 9,336,621.23 |
合计 | 1,745,698.82 | 9,336,621.23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219,667.17 | |
1年以内小计 | 1,219,667.17 |
1至2年 | 486,197.87 |
2至3年 | 175,808.16 |
3年以上 | 17,288,375.29 |
合计 | 19,170,048.49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1,488,284.20 | 1,088,842.50 |
备用金 | 19,559.12 | 78,014.38 |
资金拆借 | 8,500,000.00 | 9,500,000.00 |
员工借款 | 8,514,887.15 | 8,495,082.07 |
其他 | 647,318.02 | 462,267.38 |
合计 | 19,170,048.49 | 19,624,206.33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0,287,585.10 | 10,287,585.1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136,764.57 | 7,136,764.5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7,424,349.67 | 17,424,349.67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10,287,585.10 | 7,136,764.57 | 17,424,349.67 | |||
合计 | 10,287,585.10 | 7,136,764.57 | 17,424,349.67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员工借款 | 8,514,887.15 | 1年以内 180,032.28 元; 1至2年371,852.87元; 2至3年123,229.20元; 4至5年7,839,772.80元 | 44.42 | 7,904,444.08 |
单位2 | 资金拆借 | 8,500,000.00 | 3至4年 | 44.34 | 8,500,000.00 |
单位3 | 押金及保证金 | 210,000.00 | 5年以上 | 1.10 | 210,000.00 |
单位4 | 押金及保证金 | 170,000.00 | 1年以内 | 0.89 | 8,500.00 |
单位5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5年以上 | 0.52 | 100,000.00 |
合计 | / | 17,494,887.15 | / | 91.27 | 16,722,944.08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0,935,301.60 | 7,298,000.02 | 103,637,301.58 | 110,762,015.36 | 7,743,669.98 | 103,018,345.38 |
在产品 | 60,830,729.67 | 60,830,729.67 | 72,928,529.14 | 72,928,529.14 | ||
库存商品 | 404,970,417.83 | 33,100,328.25 | 371,870,089.58 | 407,265,096.53 | 35,675,533.08 | 371,589,563.45 |
周转材料 | 7,693,218.17 | 1,123,790.63 | 6,569,427.54 | 6,719,814.14 | 1,070,034.71 | 5,649,779.43 |
发出商品 | 2,040,946.70 | 2,040,946.70 | 2,435,172.13 | 2,435,172.13 | ||
合计 | 586,470,613.97 | 41,522,118.90 | 544,948,495.07 | 600,110,627.30 | 44,489,237.77 | 555,621,389.53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743,669.98 | 227,050.50 | 672,720.46 | 7,298,000.0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35,675,533.08 | 5,352,961.36 | 7,928,166.19 | 33,100,328.25 | ||
周转材料 | 1,070,034.71 | 64,928.61 | 11,172.69 | 1,123,790.63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计 | 44,489,237.77 | 5,644,940.47 | 8,612,059.34 | 41,522,118.90 |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退货成本 | 27,071,734.41 | 16,999,218.52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9,339,497.73 | 12,422,575.75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273,979.66 | 110,861.90 |
合计 | 36,685,211.80 | 29,532,656.17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49,771,637.11 | 362,827,188.2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49,771,637.11 | 362,827,188.20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专用机械设备 | 电子设备、器具及办公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4,320,765.43 | 361,653,200.60 | 29,698,446.45 | 15,845,889.77 | 7,621,692.71 | 669,139,994.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24,805.39 | 1,255,835.84 | 1,228,693.39 | 508,186.00 | 6,617,520.62 | |
(1)购置 | 3,624,805.39 | 1,255,835.84 | 1,228,693.39 | 508,186.00 | 6,617,520.6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24,994.47 | 858,103.37 | 638,688.40 | 420,143.67 | 3,041,929.91 | |
(1)处置或报废 | 1,124,994.47 | 858,103.37 | 638,688.40 | 420,143.67 | 3,041,929.91 | |
4.期末余额 | 254,320,765.43 | 364,153,011.52 | 30,096,178.92 | 16,435,894.76 | 7,709,735.04 | 672,715,585.67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50,999,230.72 | 218,599,508.35 | 22,654,671.21 | 9,976,659.96 | 3,980,707.91 | 306,210,778.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90,695.72 | 12,688,316.94 | 1,051,417.20 | 898,392.70 | 559,146.63 | 19,387,969.19 |
(1)计提 | 4,190,695.72 | 12,688,316.94 | 1,051,417.20 | 898,392.70 | 559,146.63 | 19,387,969.1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8,744.74 | 682,727.14 | 606,219.11 | 399,136.40 | 2,756,827.39 | |
(1)处置或报废 | 1,068,744.74 | 682,727.14 | 606,219.11 | 399,136.40 | 2,756,827.39 | |
4.期末余额 | 55,189,926.44 | 230,219,080.55 | 23,023,361.27 | 10,268,833.55 | 4,140,718.14 | 322,841,919.9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1,199.68 | 828.93 | 102,028.6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01,199.68 | 828.93 | 102,028.6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9,130,838.99 | 133,832,731.29 | 7,071,988.72 | 6,167,061.21 | 3,569,016.90 | 349,771,637.11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3,321,534.71 | 142,952,492.57 | 7,042,946.31 | 5,869,229.81 | 3,640,984.80 | 362,827,188.20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831,808.61 | 28,831,808.61 |
租赁 | 28,831,808.61 | 28,831,808.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8,831,808.61 | 28,831,808.6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24,357.78 | 1,924,357.78 |
(1)计提 | 1,924,357.78 | 1,924,357.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24,357.78 | 1,924,357.7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6,907,450.83 | 26,907,450.83 |
2.期初账面价值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专有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3,003,821.69 | 7,695,623.37 | 811,723.68 | 377,358.48 | 77,847,666.67 | 169,736,193.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1.27 | 961.27 | ||||
(1)购置 | 961.27 | 961.2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3,003,821.69 | 7,696,584.64 | 811,723.68 | 377,358.48 | 77,847,666.67 | 169,737,155.16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0,986,523.68 | 4,601,363.40 | 455,473.44 | 128,930.65 | 47,068,500.01 | 63,240,791.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10,837.35 | 418,308.56 | 12,499.99 | 18,867.90 | 3,337,499.99 | 4,798,013.79 |
(1)计提 | 1,010,837.35 | 418,308.56 | 12,499.99 | 18,867.90 | 3,337,499.99 | 4,798,013.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997,361.03 | 5,019,671.96 | 467,973.43 | 147,798.55 | 50,406,000.00 | 68,038,804.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1,006,460.66 | 2,676,912.68 | 343,750.25 | 229,559.93 | 27,441,666.67 | 101,698,350.19 |
2.期初账面价值 | 72,017,298.01 | 3,094,259.97 | 356,250.24 | 248,427.83 | 30,779,166.66 | 106,495,402.7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良支出 | 3,678,060.85 | 562,151.71 | 3,115,909.14 | ||
外借工具 | 88,570,626.88 | 21,644,764.04 | 20,734,007.24 | 89,481,383.68 | |
邮箱使用费 | 41,096.65 | 6,014.16 | 35,082.49 | ||
合计 | 92,289,784.38 | 21,644,764.04 | 21,302,173.11 | 92,632,375.3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9,651,570.05 | 15,266,119.43 | 81,126,079.44 | 13,851,774.1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73,269,127.13 | 17,982,277.66 | 78,293,884.58 | 17,855,780.61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69,365,619.59 | 12,482,935.55 | 60,876,427.04 | 10,149,988.23 |
资产置换交易税差 | 38,297,815.69 | 9,574,453.92 | 39,083,850.43 | 9,770,962.61 |
递延收益 | 34,700,355.39 | 5,744,581.94 | 28,646,212.10 | 4,846,671.86 |
合计 | 305,284,487.85 | 61,050,368.50 | 288,026,453.59 | 56,475,177.4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评估增值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32,442,679.43 | 4,866,401.91 | 35,925,255.85 | 5,388,788.38 |
应收退货成本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 27,071,734.41 | 5,588,971.21 | 16,999,218.52 | 3,091,572.34 |
合计 | 59,514,413.84 | 10,455,373.12 | 52,924,474.37 | 8,480,360.7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6,317,257.43 | 3,672,456.56 |
资产减值准备 | 32,503.46 | |
预计负债 | 250,710.74 | |
合计 | 6,600,471.63 | 3,672,456.56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
2021年 | |||
2022年 | |||
2023年 | |||
2024年 | 1,810,658.64 | 1,810,658.64 | |
2025年 | 1,861,797.92 | 1,861,797.92 | |
2026年 | 2,644,800.87 | ||
合计 | 6,317,257.43 | 3,672,456.56 | / |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52,131,148.03 | 52,131,148.03 | 7,495,800.35 | 7,495,800.35 | ||
合计 | 52,131,148.03 | 52,131,148.03 | 7,495,800.35 | 7,495,800.35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499,169.01 | |
合计 | 499,169.01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97,705,206.84 | 89,376,131.05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1,846,668.36 | 4,853,199.79 |
应付服务费 | 208,556,606.26 | 157,523,800.28 |
应付其他费用 | 20,941,470.52 | 10,625,562.01 |
合计 | 329,049,951.98 | 262,378,693.1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6,913,752.76 | 37,795,844.15 |
合计 | 56,913,752.76 | 37,795,844.1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9,959,465.56 | 141,744,972.69 | 152,676,200.76 | 79,028,237.4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429,122.43 | 10,304,842.87 | 124,279.56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9,959,465.56 | 152,174,095.12 | 162,981,043.63 | 79,152,517.05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0,512,626.74 | 121,949,398.40 | 136,246,102.54 | 46,215,922.60 |
二、职工福利费 | 6,536,338.98 | 6,536,338.98 | ||
三、社会保险费 | 94,476.95 | 5,406,390.14 | 5,416,630.67 | 84,236.4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4,476.95 | 4,983,303.79 | 4,995,883.37 | 81,897.37 |
工伤保险费 | 374,240.56 | 371,901.51 | 2,339.05 | |
生育保险费 | 48,845.79 | 48,845.79 | ||
四、住房公积金 | 86,734.30 | 3,621,284.00 | 3,708,018.3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9,265,627.57 | 4,231,561.17 | 769,110.27 | 32,728,078.47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9,959,465.56 | 141,744,972.69 | 152,676,200.76 | 79,028,237.4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017,526.19 | 9,897,077.31 | 120,448.88 | |
2、失业保险费 | 411,596.24 | 407,765.56 | 3,830.6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0,429,122.43 | 10,304,842.87 | 124,279.5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1,317,449.32 | 29,302,301.02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51,983,839.30 | 43,420,415.55 |
个人所得税 | 963,691.36 | 1,220,048.7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85,549.28 | 2,059,173.15 |
房产税 | 414,489.40 | 413,677.22 |
土地使用税 | 543,523.40 | 543,523.40 |
教育费附加 | 950,591.30 | 899,280.2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33,727.55 | 599,520.14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2,739.83 | 139,431.89 |
印花税 | 800,427.34 | 116,011.10 |
其他 | 173,200.74 | |
合计 | 89,969,228.82 | 78,713,382.4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9,920,658.76 | 136,527,517.08 |
合计 | 159,920,658.76 | 136,527,517.0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55,162,210.70 | 133,261,464.49 |
其他 | 4,758,448.06 | 3,266,052.59 |
合计 | 159,920,658.76 | 136,527,517.08 |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36,466.59 | 2,545,133.63 |
合计 | 4,436,466.59 | 2,545,133.6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7,398,787.86 | 4,913,459.74 |
合计 | 7,398,787.86 | 4,913,459.74 |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9,047,722.12 | 14,074,001.48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368,125.90 | -1,727,434.5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436,466.59 | -2,545,133.63 |
合计 | 21,243,129.63 | 9,801,433.3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60,876,427.04 | 69,616,330.33 | |
其他 | |||
合计 | 60,876,427.04 | 69,616,330.33 | /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0,296,360.40 | 8,446,460.00 | 2,421,853.24 | 36,320,967.16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30,296,360.40 | 8,446,460.00 | 2,421,853.24 | 36,320,967.16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基于海洋贝类及海洋多糖的医用项目 | 158,125.00 | 158,125.00 | 与收益相关 | ||||
生物医用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 | 3,976,727.75 | 95,657.54 | 3,881,070.21 | 与资产相关 | |||
医用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和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树脂研发 器械制造及产业化 | 1,520,672.64 | 6,456.58 | 1,514,216.06 | 与资产相关 | |||
人工关节和脊柱系列 | 16,954,115.76 | 1,222,500.00 | 15,731,615.76 | 与资产相关 | |||
具有骨诱导活性的仿生多孔钛合金个性化人工椎体项目 | 171,597.38 | 116,320.80 | 55,276.58 | 与收益相关 | |||
基于海洋贝类及海洋多糖的医用项目 | 3,949,023.30 | 155,536.53 | 3,793,486.77 | 与资产相关 | |||
3D打印生物项目 | 93,136.93 | 184,300.00 | 277,436.93 | 与收益相关 | |||
新型椎体成形介入治疗器械及脊柱动态稳定产品的临床转化研究 | 301,443.78 | 100,160.00 | 401,603.78 | 与收益相关 | |||
新旧动能转换专项 | 1,837,500.00 | 112,500.00 | 1,7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项目扶持资金 | 564,017.86 | 33,841.08 | 530,176.78 | 与资产相关 | |||
椎体成型术 | 120,000.00 | 1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寰枢椎后路新型钉棒复位内固定系统 | 400,000.00 | 4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性能聚合物个性化可吸收接骨板的生物学性能检测和临床应用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013-高性能聚合物个性化仿生人工椎体 | 246,000.00 | 246,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 60,000.00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医用聚乳酸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 | 7,856,000.00 | 7,85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30,296,360.40 | 8,446,460.00 | 2,421,853.24 | 36,320,967.16 | —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58,585,800.00 | 41,414,200.00 | 41,414,200.00 | 400,000,0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95,934,762.13 | 1,359,710,975.44 | 2,355,645,737.57 | |
其他资本公积 | 6,957,790.00 | 2,569,536.00 | 9,527,326.00 | |
合计 | 1,002,892,552.13 | 1,362,280,511.44 | 2,365,173,063.57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79,292,900.00 | 179,292,900.0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79,292,900.00 | 179,292,900.00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13,026,002.20 | 388,395,876.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13,026,002.20 | 388,395,876.6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69,150,481.23 | 558,404,672.7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3,616,308.6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58,238.5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82,176,483.43 | 913,026,002.20 |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93,891,930.87 | 194,477,900.10 | 831,836,679.05 | 141,846,931.18 |
其他业务 | 1,423,887.46 | 946,099.39 | 140,960.19 | 38,963.75 |
合计 | 1,095,315,818.33 | 195,423,999.49 | 831,977,639.24 | 141,885,894.9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76,377.37 | 6,404,545.80 |
教育费附加 | 3,391,240.94 | 2,771,507.4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878,307.08 | 821,680.82 |
土地使用税 | 1,099,596.55 | 873,588.95 |
车船使用税 | 8,033.10 | 8,033.10 |
印花税 | 378,634.05 | 379,019.5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60,827.28 | 1,847,671.69 |
水利建设基金 | 13,983.28 | 443,594.10 |
残保金 | 206,063.32 | 160,000.02 |
合计 | 16,013,062.97 | 13,709,641.44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商务服务费 | 255,462,929.87 | 187,594,691.33 |
职工薪酬 | 67,371,016.98 | 65,194,847.34 |
市场推广费 | 13,849,253.44 | 12,721,550.09 |
折旧费 | 418,542.42 | 332,340.52 |
差旅费 | 8,769,998.00 | 5,291,677.76 |
办公费 | 3,727,914.75 | 3,831,537.69 |
运输费 | 2,994,295.34 | 1,952,680.79 |
招投标费 | 1,172,013.68 | 390,771.04 |
其他 | 107,250.89 | 41,028.72 |
合计 | 353,873,215.37 | 277,351,125.2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312,395.16 | 18,157,467.14 |
交通差旅费 | 1,246,257.38 | 886,360.01 |
房屋租赁费 | 2,559,841.99 | 1,399,948.26 |
咨询服务费 | 2,603,317.31 | 3,612,031.76 |
办公费 | 1,050,154.96 | 1,047,074.55 |
车辆费 | 538,138.24 | 343,144.71 |
业务招待费 | 267,417.97 | 756,130.74 |
折旧及摊销 | 4,913,062.56 | 3,033,719.44 |
其他 | 1,390,065.50 | 1,139,842.63 |
股份支付 | 2,569,536.00 | 993,970.00 |
税费 | 12,559,779.76 | |
合计 | 37,450,187.07 | 43,929,469.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336,436.34 | 14,011,155.66 |
材料投入 | 7,830,436.12 | 6,098,367.02 |
办公费 | 287,174.11 | 223,706.38 |
差旅费 | 561,917.36 | 283,269.90 |
折旧摊销 | 2,303,657.61 | 2,015,253.28 |
注册、检验及实验费用 | 10,407,957.10 | 2,543,142.25 |
技术服务费 | 5,906,134.31 | 7,085,649.42 |
其他 | 5,357,730.20 | 1,465,096.30 |
合计 | 50,991,443.15 | 33,725,640.2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20,269.22 | |
利息收入 | -10,407,322.77 | -8,457,661.10 |
汇兑损益 | -22,939.45 | -892,879.45 |
银行手续费 | 99,889.30 | 179,245.87 |
合计 | -9,910,103.70 | -9,171,294.6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395,277.69 | 4,901,950.81 |
个税返回 | 453,975.92 | 1,108,503.98 |
合计 | 5,849,253.61 | 6,010,454.7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坏账损失 | -11,525,112.94 | -1,416,004.79 |
合计 | -11,525,112.94 | -1,416,004.7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4,853,716.72 | -12,820,510.8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 | -1,600,919.00 | |
合计 | -4,853,716.72 | -14,421,429.8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54,213.97 | -3,591.23 |
合计 | 54,213.97 | -3,591.2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150,804.69 | 63,768.54 | 150,804.69 |
合计 | 150,804.69 | 63,768.54 | 150,804.6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2,286.32 | 10,000.00 | 202,286.32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42,102.90 | 22,147.19 | 142,102.90 |
其他 | 152,862.54 | ||
合计 | 344,389.22 | 185,009.73 | 344,389.2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3,324,838.99 | 67,177,335.9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600,178.63 | -15,773,426.79 |
合计 | 70,724,660.36 | 51,403,909.1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0,805,067.3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6,120,760.1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888,960.9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474,163.1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42,312.6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11,513.1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09,028.99 |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 -4,822,078.51 |
所得税费用 | 70,724,660.3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 | 11,419,884.45 | 11,937,755.56 |
利息收入 | 10,231,309.18 | 8,259,736.10 |
营业外收入及其他 | 610,540.57 | 1,172,272.52 |
往来款、保证金 | 41,862,882.67 | 45,275,004.91 |
合计 | 64,124,616.87 | 66,644,769.0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付现支出 | 12,085,470.29 | 9,337,463.10 |
销售费用付现支出 | 213,148,016.39 | 206,790,419.56 |
研发费用付现支出 | 30,807,473.77 | 17,738,737.41 |
财务费用付现支出 | 159,699.30 | 179,245.87 |
营业外支出及其他 | 202,286.32 | 159,411.32 |
往来款及其他 | 12,176,384.39 | 17,717,708.07 |
合计 | 268,579,330.46 | 251,922,985.33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拆借款项 | 1,160,227.20 | 6,614,067.82 |
合计 | 1,160,227.20 | 6,614,067.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房产置换对价 | 4,790,200.00 | |
合计 | 4,790,2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款 | 3,409,182.71 | |
支付证券服务机构上市费用 | 6,220,641.51 | |
支付信用证、银行承兑保证金等 | 19,022,627.00 | |
支付房产置换税费 | 12,559,779.76 | |
合计 | 9,629,824.22 | 31,582,406.76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70,080,407.01 | 269,191,441.6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853,716.72 | 14,421,429.87 |
信用减值损失 | 11,525,112.94 | 1,416,004.7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9,387,969.19 | 16,979,327.4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4,798,013.79 | 3,511,808.3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1,302,173.11 | 17,087,063.1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213.97 | 3,591.2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2,102.90 | 22,147.19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31,763.30 | 6,361.1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575,191.02 | -18,020,771.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975,012.40 | 2,247,344.6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93,647.11 | -35,064,660.7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1,920,613.29 | -25,988,173.1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0,731,916.99 | 115,862,781.3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7,784,522.96 | 361,675,695.4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49,803,586.28 | 1,318,941,579.3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601,376,190.58 | 1,811,766,877.9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48,427,395.70 | -492,825,298.6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349,803,586.28 | 1,601,376,190.58 |
其中:库存现金 | 12,722.36 | 9634.6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49,790,863.92 | 1,601,366,555.9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49,803,586.28 | 1,601,376,190.5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7,893,305.56 |
其中:美元 | 4,317,782.32 | 6.4601 | 27,893,305.56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501,175.64 |
其中:美元 | 77,580.17 | 6.4601 | 501,175.64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8,446,460.00 | 2,421,853.24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973,424.45 | 2,973,424.45 |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76.00 | 2018年新设成立 | |
云南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省 | 云南省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51.00 | 2018年新设成立 | |
安徽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安徽省 | 安徽省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100.00 | 2017年新设成立 | |
威海威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受威高骨科委托从事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房屋租赁 | 100.00 | 2015年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明德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植入材料、人工器官、缝合材料及粘合剂生产项目建设 | 80.00 | 2018年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威高海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医疗器械及塑料制品销售、咨询服务 | 90.00 | 10.00 | 2017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常州健力邦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江苏省 | 手术器械的制造、加工、医疗器械销售、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100.00 | 2007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威高亚华人工关节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医疗器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销售 | 100.00 | 2007年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山东威高骨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70.00 | 30.00 | 2019年新设成立 |
四川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四川省 | 四川省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90.00 | 10.00 | 2019年新设成立 |
河南威高骨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河南省 | 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 100.00 | 2020年新设成立 | |
威高(济南)骨科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70.00 | 2020年新设成立 |
山东威高亚华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医疗器械销售 | 100.00 | 2020年新设成立 | |
山东高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山东省 | 山东省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90.00 | 2020年新设成立 | |
威高(上海)骨科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80.00 | 20.00 | 2020年新设成立 |
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疗器械销售、咨询服务 | 100.00 | 2021年新设成立 |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概括如下。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
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3.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威海 | 医疗器械 | 45,223.32324 | 50.63 | 73.34 |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湖北威高佰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辽宁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内蒙古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东东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东威高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东威高手术机器人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东威高四海酿造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东威高醉香阁餐饮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东威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商丘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上海固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高医疗(香港)有限公司(WEGOHEALTHCARE(HK)LIMITED)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安辰贸易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市万通置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富森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骨科手术机器人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海盛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洁丽康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康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齐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商砼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食品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现代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医疗健康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医疗消毒供应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威高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卫大厦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潍坊威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威海洁瑞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威海威高洁盛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韩国威高公司(Weigao Medical Korea Co.,Ltd..)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四川威高天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泰安市威新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常州鼎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其他 |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 | 其他 |
常州禾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其他 |
常州卓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其他 |
江西美威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奥霖贸易商行 | 其他 |
上海博航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其他 |
上海常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成恒贸易商行 | 其他 |
上海成励贸易商行 | 其他 |
上海宏蕊医疗技术中心 | 其他 |
上海湉晨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其他 |
上海唯铃医疗技术中心 | 其他 |
上海沃晨医疗技术中心 | 其他 |
上海栩洛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其他 |
上海煜闻贸易商行 | 其他 |
上海岳梓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其他 |
上海韵梓贸易商行 | 其他 |
上海兆莹会务服务中心 | 其他 |
上海梓安医疗技术中心 | 其他 |
上海梓皓医疗技术中心 | 其他 |
泰州易贤明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其他 |
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威海仁东商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威海市环翠区威高幼儿园 | 其他 |
威海威高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
王亚静 | 其他 |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威海威高洁丽康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外协加工服务 | 143,584.29 | 152,389.38 |
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0,318.60 | 431,451.34 |
威海威高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43,267.65 | 252,915.49 |
威海洁瑞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9,784.24 | 114,283.20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外协加工服务 | 42,021.90 | 26,365.50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867.25 | 13,102.20 |
威海威高富森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632.31 | 4,095.49 |
威海威高医疗健康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4,336.28 | |
威海威高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8,495.58 | |
上海栩洛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233,800.00 | 3,206,500.00 |
上海湉晨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1,268,400.00 | 3,482,500.00 |
上海博航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633,900.00 | 3,645,900.00 |
上海岳梓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1,466,600.00 | 3,047,948.50 |
泰州易贤明商贸有限公司 | 接受商务服务 | 1,778,300.00 | |
上海宏蕊医疗技术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843,100.00 | 3,473,100.00 |
上海唯铃医疗技术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192,800.00 | 4,079,000.00 |
上海沃晨医疗技术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786,900.00 | 3,774,000.00 |
上海梓安医疗技术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1,398,700.00 | 3,244,500.00 |
上海梓皓医疗技术中心 | 接受商务服务 | 388,500.00 | 4,111,600.00 |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 | 采购用电 | 286,978.14 | 218,437.35 |
王亚静 | 接受其他服务 | 18,345.00 | |
威海仁东商贸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81,080.00 | |
威海卫大厦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189,129.85 | 849,736.62 |
山东威高醉香阁餐饮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18,564.00 | 35,912.00 |
威海威高康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12,722.00 | 65,848.00 |
威海威高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318.58 | 9,407.07 |
威海威高食品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19,662.00 | 233,066.00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47,500.02 | 78,333.34 |
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133,797.18 | 943.40 |
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800.00 | 2,600.00 |
威海威高商砼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158,690.90 | |
威海威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44,911.50 | |
上海兆莹会务服务中心 | 接受其他服务 | 609,500.00 | |
威海市环翠区威高幼儿园 | 接受其他服务 | 173,759.21 | 74,904.22 |
山东威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23,616.00 | 211,335.05 |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103,482.00 | 146,600.00 |
山东威高四海酿造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35,200.00 | 149,200.00 |
威海市万通置业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758,500.00 | |
威海威高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8,880.51 |
山东威高教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274,019.74 | |
威海威高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792.00 | |
威海威高现代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 | 接受其他服务 | 100,650.00 | |
合计 | — | 10,607,379.33 | 37,826,801.55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744,871.33 | 12,014,097.41 |
山东威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382,287.19 | 7,122,470.65 |
威海安辰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47,112.08 | 4,217,432.24 |
上海固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24,676.79 | |
泰安市威新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27,102.14 | |
上海煜闻贸易商行 | 销售商品 | 1,240,215.10 | |
上海成励贸易商行 | 销售商品 | 2,290,454.37 | |
上海成恒贸易商行 | 销售商品 | 2,203,550.37 | |
上海韵梓贸易商行 | 销售商品 | 695,365.93 | |
湖北威高佰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5,513.39 | 60,666.56 |
上海奥霖贸易商行 | 销售商品 | 675,151.80 | |
威高医疗(香港)有限公司(WEGOHEALTHCARE(HK)LIMITED) | 销售商品 | 142,792.03 | |
韩国威高公司(Weigao Medical Korea Co.,Ltd..) | 销售商品 | 150,474.67 | 144,397.29 |
威海威高洁盛医疗器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3,716.81 | |
威海威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775.81 | |
威海威高洁丽康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1,729.80 | |
山东威高手术机器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2,230.08 | 24,955.75 |
商丘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037,274.05 | 642,239.68 |
威海威高医疗消毒供应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87,126.96 | |
威海威高骨科手术机器人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01,206.90 | |
辽宁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27,839.84 | |
潍坊威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96,483.39 | |
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利息收入 | 75,074.21 | 480,662.31 |
合计 | 58,666,326.03 | 39,953,620.90 |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房屋建筑物 | 609.52 | |
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 房屋建筑物 | 609.52 | |
威海威高医疗消毒供应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82,746.18 | 46,010.51 |
合计 | 382,746.18 | 47,229.55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29,018.33 | 719,422.85 |
合计 | — | 629,018.33 | 719,422.85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上期确认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46,246.76 | |
合计 | — | 146,246.76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03.87 | 1,005.31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常州鼎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42,090.02 | 54,209.00 | ||
应收账款 | 江西美威商贸有限公司 | 16,664.97 | 16,664.97 | 16,664.97 | 8,552.15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72,899.25 | 7,289.93 | ||
应收账款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57,811,596.31 | 2,890,579.82 | 41,750,337.61 | 2,090,748.10 |
应收账款 | 山东威拓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339,480.4 | 66,974.02 | 522,811.37 | 26,140.57 |
应收账款 | 泰安市威新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 6,777,408.5 | 338,870.43 | 11,950,723.88 | 869,423.34 |
应收账款 | 威海安辰贸易有限公司 | 7,651,242.93 | 382,562.15 | 6,364,831.49 | 366,039.02 |
应收账款 | 湖北威高佰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4,243.25 | 2,212.16 | ||
应收账款 | 上海固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3,650,982.48 | 182,549.12 | ||
应收账款 | 商丘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302,120.34 | 115,106.02 | 2,028,141.55 | 101,407.08 |
应收账款 | 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1,283.2 | 2,064.16 | 41,283.20 | 2,064.16 |
应收账款 | 上海成励贸易商行 | 1,268,517.60 | 63,425.88 | ||
应收账款 | 上海煜闻贸易商行 | 1,643,830.57 | 82,191.53 | ||
应收账款 | 潍坊威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499,026.73 | 174,951.34 | ||
其他应收款 |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 | 210,00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21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威高天府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5,000.00 |
合计 | 79,748,823.38 | 4,297,772.91 | 70,207,357.24 | 4,081,252.04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威海洁瑞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 80,184.44 | 58,388.21 |
应付账款 | 威海威高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717,811.35 | 225,922.48 |
应付账款 | 威海威高富森医用材料有限公司 | 3,500.00 | 14,440.47 |
应付账款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89,603.38 | 214,108.07 |
应付账款 | 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953,198.94 | 821,094.94 |
应付账款 | 威海威高海盛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 ||
应付账款 | 威海威高进出口有限公司 | ||
应付账款 | 威海威高洁丽康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153,637.72 | 603,993.08 |
应付账款 | 常州禾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912,200.00 | |
应付账款 | 泰州易贤明商贸有限公司 | 1,250,200.00 | 1,595,7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栩洛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138,600.00 | 1,935,3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岳梓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520,500.00 | 1,102,6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博航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252,600.00 | 538,9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湉晨医疗技术服务中心 | 475,300.00 | 183,8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宏蕊医疗技术中心 | 503,600.00 | 132,200.00 |
应付账款 | 上海沃晨医疗技术中心 | 122,100.00 | |
应付账款 | 威海威高齐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14,159.29 | |
其他应付款 | 威海安辰贸易有限公司 | 223,180.55 | 619,925.95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56,500.00 | 26,500.00 |
其他应付款 | 湖北威高佰瑞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90,067.61 | 89,653.28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美威商贸有限公司 | 25,574.84 | 21,696.84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常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550.00 | 2,55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东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5,043.20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固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171,680.21 | |
其他应付款 | 商丘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11,963.50 | 111,963.50 |
其他应付款 | 辽宁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合同负债 | 上海固诚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70,255.56 | |
合同负债 | 威海安辰贸易有限公司 | 176,991.15 | 8,070.80 |
合同负债 | 常州卓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184.52 | 3,184.52 |
合同负债 | 辽宁威高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6,073.22 | |
合同负债 | WegoAmericaLLC(美国威高公司) | 176,663.72 | |
租赁负债 |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 | 4,278,161.5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 | 1,438,845.71 | |
合计 | 11,758,492.19 | 10,675,430.40 |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15元/每股,30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考核期 | 考核期间 | 考核股份数量比例(%) |
第一期考核 |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25.00 |
第二期考核 |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25.00 |
第三期考核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 25.00 |
第四期考核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25.00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参考2019年12月份公司向外部非关联方增发股份的每股价格确定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根据最新取得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变动、公司业绩条件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情况等信息对可解锁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9,527,326.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2,569,536.00 |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97,959,985.20 |
1至2年 | 31,561,823.24 |
2至3年 | 6,122,635.37 |
3年以上 | 5,009,263.38 |
合计 | 340,653,707.1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0,653,707.19 | 100.00 | 17,459,719.66 | 5.13 | 323,193,987.53 | 298,281,873.74 | 100.00 | 16,280,474.30 | 5.46 | 282,001,399.44 |
其中: |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220,211,294.92 | 64.64 | 17,459,719.66 | 7.93 | 202,751,575.26 | 223,295,516.15 | 74.86 | 16,280,474.30 | 7.29 | 207,015,041.85 |
关联方组合 | 120,442,412.27 | 35.36 | 120,442,412.27 | 74,986,357.59 | 25.14 | 74,986,357.59 | ||||
合计 | 340,653,707.19 | 100.00 | 17,459,719.66 | 5.13 | 323,193,987.53 | 298,281,873.74 | 100.00 | 16,280,474.30 | 5.46 | 282,001,399.4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法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7,517,572.93 | 9,375,878.65 | 5.00 |
1-2年 | 21,561,823.24 | 2,156,182.32 | 10.00 |
2-3年 | 6,122,635.37 | 918,395.31 | 15.00 |
3年以上 | 5,009,263.38 | 5,009,263.38 | 100.00 |
合计 | 220,211,294.92 | 17,459,719.66 | 7.93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6,280,474.30 | 1,179,245.36 | 17,459,719.66 |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
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16,280,474.30 | 1,179,245.36 | 17,459,719.66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1 | 56,462,288.69 | 16.57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客户2 | 45,884,745.74 | 13.47 | |
客户3 | 27,762,600.99 | 8.15 | 1,388,130.05 |
客户4 | 17,284,049.00 | 5.07 | 968,198.50 |
客户5 | 15,315,497.45 | 4.50 | 765,774.87 |
合计 | 162,709,181.87 | 47.76 | 3,122,103.4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126,318.68 | 11,873,646.78 |
合计 | 14,126,318.68 | 11,873,646.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1,780,449.19 | |
1年以内小计 | 11,780,449.19 |
1至2年 | 2,287,188.01 |
2至3年 | 155,808.16 |
3年以上 | 16,807,575.84 |
合计 | 31,031,021.2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 | 774,865.00 | 527,865.00 |
备用金 | 9,392.43 | |
资金拆借 | 8,500,000.00 | 9,500,000.00 |
内部往来款 | 13,000,000.00 | 15,138,944.00 |
其他 | 241,269.05 | 78,304.80 |
员工借款 | 8,514,887.15 | 8,495,082.07 |
合计 | 31,031,021.20 | 33,749,588.3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736,997.52 | 9,736,997.5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167,705.00 | 7,167,705.00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6,904,702.52 | 16,904,702.52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9,736,997.52 | 7,167,705.00 | 16,904,702.52 | |||
其中:账龄分析法组合 | ||||||
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9,736,997.52 | 7,167,705.00 | 16,904,702.52 |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内部往来款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32.23 | |
单位2 | 员工借款 | 8,514,887.15 | 1年以内180,032.28元; 1至2年371,852.87元; 2至3年123,229.20元; 4至5年7,839,772.80元 | 27.44 | 7,904,444.08 |
单位3 | 资金拆借 | 8,500,000.00 | 3至4年 | 27.39 | 8,500,000.00 |
单位4 | 内部往来款 | 3,000,000.00 | 1年以内1,120,283.86元 1至2年1,879,716.14元 | 9.67 | |
单位5 | 押金及保证金 | 170,000.00 | 1年以内 | 0.55 | 8,500.00 |
合计 | / | 30,184,887.15 | / | 97.28 | 16,412,944.0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17,075,662.58 | 617,075,662.58 | 605,075,662.58 | 605,075,662.5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合计 | 617,075,662.58 | 617,075,662.58 | 605,075,662.58 | 605,075,662.58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湖南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10,150,000.00 | 10,150,000.00 | ||||
云南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
安徽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1,620,595.50 | 41,620,595.50 | ||||
威海威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54,075,467.08 | 254,075,467.08 | ||||
山东明德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 13,200,000.00 | 13,200,000.00 | ||||
山东威高海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81,759,600.00 | 81,759,600.00 | ||||
常州健力邦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0,840,000.00 | 70,840,000.00 | ||||
北京威高亚华人工关节开发有限公司 | 113,280,000.00 | 113,280,000.00 | ||||
山东威高骨科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四川威高骨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河南威高骨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
威高(上海)骨科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威高(济南)骨科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605,075,662.58 | 12,000,000.00 | 617,075,662.5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2,640,389.27 | 173,343,378.65 | 776,235,325.80 | 191,788,750.44 |
其他业务 | 8,196,647.62 | 8,921,592.33 | 15,640,823.81 | 15,559,613.96 |
合计 | 890,837,036.89 | 182,264,970.98 | 791,876,149.61 | 207,348,364.40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7,888.9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395,277.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80,032.28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2,494.29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895,024.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2,457.55 | |
合计 | 4,982,432.95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99 | 1.03 | 1.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0 | 1.02 | 1.0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弓剑波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