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63 公司简称:新风光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何洪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候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燕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8
备查文件目录 |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新风光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能集团 | 指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兖矿东华 | 指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三会 | 指 |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A股 | 指 | 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SVG | 指 | StaticVar(volt-amperereactive)Generato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也被称为静止无功补偿发生器,采用电力电子技术实现的无功补偿装置,是目前较为先进的无功补偿装置。它一般并联于电网中,相当于一个可变的无功电流源,其无功电流可以灵活控制,自动跟踪补偿系统所需的无功功率 |
高压变频器 | 指 | 针对1kV及以上高电压环境下运行的电动机而开发的变频器 |
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指 | 也被称为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用于调节地铁机车电网在车辆进出站时所带来的电网扰动,从而起到节约能源、调节机车运行电网品质的作用 |
PCS | 指 | PowerConversionSystem(储能变流器),可控制蓄电池的充电和放电过程,进行交直流的变换,在无电网情况下可以直接为交流负荷供电。PCS由DC/AC双向变流器、控制单元等构成。PCS控制器通过通讯接收后台控制指令,根据功率指令的符号及大小控制变流器对电池进行充电或放电,实现对电网有功功率及无功功率的调节。PCS控制器可实现对电池的保护性充放电,确保电池运行安全 |
6S | 指 | 现代工厂行之有效的现场管理理念和方法,其作用是: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使工作环境整洁有序,预防为主,保证安全。6S的本质是一种执行力的企业文化,强调纪律性的文化,不怕困难,想到做到,做到做好,作为基础性的6S工作落实,能为其他管理活动提供优质的管理平台 |
IGBT | 指 | (InsulatedGateBipolarTransistor)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风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WindSun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WindSun Science &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洪臣 |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8年11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山东省汶上县城广场路2号”变更为“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725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fengguang.com |
电子信箱 | info@fengguang.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候磊 | 孙鲁迁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
电话 | 0537-7288529 | 0537-7288529 |
传真 | 0537-7212091 | 0537-7212091 |
电子信箱 | info@fengguang.com | info@fengguang.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新风光 | 688663 | - |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26,634,431.00 | 307,010,685.18 | 6.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0,966,295.79 | 41,337,224.21 | -0.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7,008,816.86 | 39,668,400.49 | -31.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93,341.75 | 16,190,768.98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89,610,314.73 | 547,225,569.96 | 80.84 |
总资产 | 1,609,698,103.30 | 1,207,084,665.22 | 33.35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9 | -25.6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9 | -25.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38 | -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3 | 8.22 | 减少2.8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1 | 7.88 | 减少4.3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4 | 3.42 | 增加1.32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957,519.73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63,043.72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63,084.52 | |
合计 | 13,957,478.93 |
4.营销模式公司以直接销售为主,通过参与客户招投标、参加行业展会、邀请目标客户上门洽谈等方式获取订单。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销售依然以国内市场为主,SVG和变频器产品得到了下游行业众多知名企业的认可,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无功功率补偿的问题由来已久,对无功补偿设备的研究也不断深入。无功补偿装置经历了同步调相机、开关投切电容器、静止无功补偿器(SVC)、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这几个阶段。近年来,随着电力电子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在电力系统中得到了应用。不同于之前的无功补偿装置,SVG以IGBT为核心器件,通过调节逆变器输出电压的幅值和相位,或者直接控制交流侧电流的幅值和相位,迅速吸收或发出所需的无功功率,实现快速动态调节无功功率的目的;同时具有响应速度更快、低电压工作性能更好、运行安全性能提高、能有效抑制系统的谐波、同等容量下体积更小等优点,越来越受到用户的认可和接受。未来SVG的研发方向是开发高电压等级、更大容量的SVG产品。
2000年以前,国内高压变频器技术与市场主要由国外企业主导。2000年以后,国内企业在高压变频技术上逐渐有了突破,生产制造、工艺流程逐渐完善,产品可靠性稳步提升,产品技术得到了用户的认可,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与国外产品形成了相抗衡的阵势,高压变频器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行业应用领域不断拓宽。根据智研咨询的统计,高压变频器主要应用于电力、市政、建材、冶金、石化、矿业等高耗能行业,因此高压变频器的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气程度高度相关。变频调速具有调速范围广、调速精度高、动态响应好等优点,在许多需要启动力矩大、调速精度高、动态响应速度快等复杂工况下,高压变频器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具备矢量控制算法和四象限运行等功能的高性能高压变频器,其通过运用矢量控制及能量回馈技术,具备恒转矩、动态响应快、调速精度高、调速范围宽、快速制动等特点,并且可实现负载制动时能量反馈回电网。高性能高压变频器应用于矿井提升机牵引变频、轧机变频传动、船舶驱动以及高速机车主传动等高端领域,能实现电机复杂的精确调速控制,达到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的目的。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完善技术开发储备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目前国内企业正对高压变频器的以下领域重点研发,如:高压永磁直驱变频控制系统、高压变频多机并联技术、超大容量水冷变频技术等。在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能量回馈装置越来越被重视。同时,将直流牵引供电网电压限制在允许的范围内,是列车再生制动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也是列车安全运行的保障,并能同时实现列车制动能量的循环利用。这不仅对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而且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起到积极作用。近几年,新建地铁项目配备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的
需求大幅增加,促使本行业技术不断发展,主要体现在产品稳定性不断提升;其次是在采用同等规格功率模块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更好的控制效果。国内外现行的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有以下四种方案:电阻耗能型、电容储能型、飞轮储能型和逆变回馈型。逆变回馈型是通过采用电力电子器件构成三相逆变器,将未被相邻列车吸收的再生制动能量逆变至中压侧或者高压侧供电网的其余负载使用。逆变器交流侧与交流电网相连,直流侧与牵引网相连,逆变装置可以通过晶闸管、IGBT等大功率器件实现。此方式可以减小或避免制动电阻投入工作,减小或解决制动电阻带来的温度升高问题,且再生能量可以得到较高的利用,是一种较为经济和环保的方式。相比其他类型能量回馈装置,逆变回馈型具有较好的节能效果,是目前市场的发展方向。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属于电能质量治理装备,是一个新兴行业。国际上本行业的技术领先者是ABB、SIEMENS等大型企业。国内企业是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学习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成长起来。我国无功补偿行业的发展经历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和进口替代的过程。公司在高压SVG领域产品类别完善,应用行业广,技术成熟可靠,处于国内市场前列。经过多年持续不断的产品改进和优化设计,在高压变频器领域,公司从产品功能、性能指标、可靠性综合来看,在行业内逐步成为国内知名、行业认可的高压变频节能和控制设备专业制造商,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被评为“中国电器工业领军品牌”,生产的变频器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高压变频器市场十大品牌”、“国家重点新产品”、“中国名牌产品”。公司的“高压提升机变频器项目”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公司的高压变频器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在国内起步较早,技术水平先进,2014年被科技部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19年12月公司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GB/T37423-2019 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正式实施。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近年来才逐步应用于市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属于政府项目,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主要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对产品稳定性的要求非常高,采购单位会对投标产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论证,因此目前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行业门槛较高。公司通过近年来的努力,已在国内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占据先发地位,在市场中排名靠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公司将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的力度。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不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投入力度,提高公司产品的科技附加值;同时,公司将推进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体,通过联合培养等方式,弥补公司在研发人员和设备方面的不足,缩短研发周期,提高研发水平;持续开发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2021年上市后,将新建研发中心以进一步扩充研发团队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研发中心主要聚焦提升现有产品结构、工艺及性能水平,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先进性,围绕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三大类产品,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与稳定性,做好产品升级换代工作,同时做好技术预研与新产品开发规划,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而做好技术储备工作。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拥有19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概况及创新点 | 来源 | 应用情况 |
1 | 超大规模功率单元级联H桥技术 | 基于超大规模H桥功率单元级联控制技术,在35kV直挂角接大功率SVG产品中,实现了对更多的级联H桥进行可靠控制及电压平衡,并且大幅度缩短了光纤的长度。因此选择成熟度更高的1700V的IGBT比选择昂贵的3300V或4500V的IGBT的更具有成本优势,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2 | 大数据监控和模块化冗余技术 | 数据监控可以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和数据变化的实时检测,如功率模块的温度信息,保护信息,通讯数据等。主控可以根据每个执行部件的状态调整控制指令,也可以通过对数据的分析整理,得出设备的运行趋势,提前预判设备的运行状态,对故障提前预警。单元冗余设计主要是对系统做了冗余备份,特定数量内的单元出现故障不影响整机连续满载运行,是一种确保整机连续运行的有效手段。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3 | 基于环形光纤技术的多机并联智能运行技术 | 多机并联智能运行控制技术实现了各个设备之间的有机配合,扩大了整体补偿容量。通过组网方式,可实现无功功率统一按需调配,多台SVG可以稳定运行,且可以自动切换主从运行状态。公司的环形光纤架构的组网方式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在环网内的每一台设备都可以自主运行,都可以根据设定的规则承担主机的作用。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4 | 电网自适应、高性能补偿技术 | 在新能源发电领域,SVG可以辅助稳定电网的电能质量,包括辅助实现高低电压穿越等功能。对于电网特性差以及负荷冲击大的现场如冶金电弧炉现场,公司采用瞬时无功理论、双坐标同步锁相,实现了角接SVG快速无功补偿,负序补偿及高次谐波补偿控制。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5 | SVG的强环境适应性技术 | 未来适应现场盐雾、潮湿、沙尘、温度变化等环境因素,公司采用全密封功率单元方式实现对风冷产品IGBT和电路板的防护。公司采用水冷的方式实现IP等级的提高;采用油冷的方式减小整机体积,提高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
6 | 矢量控制技术 | 矢量控制技术通过检测及控制交流电动机定子电流矢量,根据磁场定向原理分别对交流电动机的励磁电流和转矩电流进行控制,达到控制交流电动机转矩的目的。基于矢量控制技术,可实现启动转矩大,转矩动态响应快,调速精度高,带负载能力强等性能,可以使电机在低速启动时的输出转矩达到额定转矩的1.5倍。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7 | 振荡抑制技术 | 公司采用自主开发的振荡抑制技术,可以有效地抑制在电机轻载或者空载时,由于死区或机械固有频率振动,导致系统出现的局部不稳定现象,造成的电流震荡,保证系统稳定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8 | 多机主从控制技术 | 通过多机主从控制技术,多台变频器之间通过数据总线组成主从控制网络。客户使用时可将任意一台设备设为主机,其他设为从机,实现各变频器的功率平衡和综合控制。本技术适用于对皮带机、摩擦式提升机等进行功率平衡控制以及多机进行并联输出时的功率平衡控制。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9 | 快速飞车启动技术 | 基于快速飞车启动技术,变频器可以在电机旋转过程中切入,进行平稳控制,避免变频器与电机负载间产生电流冲击。典型的应用如下:变频器在受到负载冲击保护后,可以自动复位。此时电机处于旋转状态,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变频器自动飞车启动,避免冲击电流,可避免重要场合(如水泥厂高温风机)变频保护停机造成的损失。快速飞车启动技术可实现变频器在0.1秒之内从保护状态复位并重新带载运行。 | ||||
10 | 星点漂移技术 | 系统检测到单元出现故障后,可在100μs内将故障单元旁路。执行星点漂移技术,可保持输出线电压平衡,最大程度提高电压利用率。此技术可以保证在一个单元故障后,系统不出现停机的情况,保持正常运行及输出线电压三相平衡。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1 | 工变频无扰切换技术 | 该技术可满足多电机综合控制及大容量电机软启动的需要。使用一台变频器,即可将多个电机全启动并投入工频运行,实现冲击电流小于电机额定电流。避免对电网的冲击,极大减小对电机的机械损伤。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2 | 输出电压自动稳压技术 | 此技术可以保证输入电压波动±10%的情况下,输出电压基本保持不变,波动范围小于±1%。同时对于10kV的设备,通过调整参数,可以输出10kV,6kV,3kV等不同电压等级,进而带载相应电压等级的电机。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3 | 故障单元热复位技术 | 对于功率单元在运行中发生轻故障,变频器在不停机时可以对故障单元进行旁路;也可对由于负载波动导致的单元误动作,在变频器运行中对故障单元进行复位,系统直接将误动作的功率单元投入运行,避免由于单元旁路带来的输出电压能力不够的情况。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4 | 电网瞬时掉电重启技术 | 在电网电压瞬间跌落至零时,设备可以提供最长60秒的等待时间,在电压恢复后可自动重启。此技术极大提高了公司变频器的电网适应性,对于电网波动,电压闪变,电压短时跌落等情况,变频器可以保证系统不停机,最大程度上保证现场的生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高压变频器 |
15 | 多电平电路拓扑结构及控制技术 | 三电平拓扑结构采用二极管钳位的多电平电路拓扑结构,可实现高电压逆变输出,且实现良好的输出波形质量。三电平拓扑结构解决了常规低电压功率器件应用在高电压应用场合时耐压不够、电路谐波大及输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出电压变化率du/dt大等难题。 | ||||
16 | 电压型逆变器电流源控制技术 | 主控采集输出电流作为电流控制的反馈信号,即采用电流闭环控制,可以保证输出电流控制精度和波形质量。逆变器输出呈现电流源特性,受负载影响小,能较好适合单元并联以达到容量扩展,解决了电压型逆变器如何连接电压源负载的难题。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7 | 逆变单元并联技术 | 对于大功率设备采用标准化、模块化的单元设计,多个功率单元并联的形式。各单元独立控制,互为冗余,即使部分单元出现故障,其余逆变单元可以正常工作,进一步提高装置运行的可靠性。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8 | 逆变器并网技术 | 解决了电压型逆变器连接电压源型负载时产生冲击的难题。在逆变器工作并向电网回馈能量时,控制系统首先使逆变器零电流与电网建立联通,再控制逆变器输出电流。不仅降低了对电网的冲击,且降低了对功率器件的电流应力,有利于提高逆变器的使用寿命。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19 | 制动能量逆变吸收技术 | 制动能量逆变吸收技术解决了地铁列车制动能量吸收的难题,并解决了传统吸收方式耗能的问题。当车辆再生电制动且制动能量不能被其它车辆或用电设备消耗时,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根据直流母线电压的变化自动调节逆变单元的输出电流大小,将该部分能量逆变为与电网电压同频、同相的交流电送回电网。根据再生制动时直流母线电压的变化状况调节逆变器的输出功率大小,将直流母线电压恒定在某一设定值范围内。 | 自主研发 | 应用于全系列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1 | - | 109 | 27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11 | 200 | 151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17 | 17 |
软件著作权 | 7 | 8 | 59 | 55 |
其他 | - | - | - | - |
合计 | 28 | 19 | 385 | 250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476,710.96 | 10,498,598.87 | 47.42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15,476,710.96 | 10,498,598.87 | 47.4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4 | 3.42 | 增加1.3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压水冷式变频器研发 | 760.00 | 105.03 | 518.96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 | 研发高压水冷式变频器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2 | 高压油冷式SVG研制 | 720.00 | 68.24 | 309.41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 | 研发高压油冷式SVG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3 | 高防护等级SVG产品研制 | 780.00 | 106.21 | 353.94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 | 开发高防护等级SVG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4 | 高压SVG产品性能提升研发 | 890.00 | 57.33 | 233.03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 | 提升高压SVG产品性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5 | 直挂式储能PCS产品研制 | 920.00 | 121.33 | 581.49 | 样机阶段,即将转中试;专利 | 研发直挂式储能PCS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涉足储能行业,满足公司多样化发展需求 |
6 | 永磁同步电机位置辨识及电机参数辨识技术研究 | 560.00 | 150.18 | 150.18 | 试验设计 | 开发永磁同步电机位置辨识及电机参数辨识技术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产品性能及市场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7 | 次同步振荡治理功能研究 | 510.00 | 141.01 | 141.01 | 试验设计 | 研究次同步振荡治理功能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高SVG产品适用性及可靠性力,提升产品竞争 |
力 | ||||||||
8 | 1140V永磁同步电机低载波矢量控制技术研究 | 500.00 | 121.19 | 121.19 | 试验设计 | 开发中压永磁同步电机低载波矢量控制技术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变频器产品性能及市场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9 | 3×1200kW/3.3kV三电平防爆变频器研制 | 1,500.00 | 109.01 | 109.01 | 试验设计 | 研制三电平防爆变频器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变频器产品机型,扩大产品应用场合 |
10 | 2000kW/10kV级联防爆变频器开发 | 1,200.00 | 164.23 | 164.23 | 试验设计 | 研制高压级联式防爆变频器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变频器产品机型,扩大产品应用场合 |
11 | 3.3kV防爆变频一体机研制 | 1,140.00 | 131.22 | 131.22 | 试验设计 | 研制中压防爆变频一体机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拓展变频器产品机型,扩大产品应用场合 |
12 | 轨道交通高性能双向变流器研发与产业化 | 1,150.00 | 205.73 | 205.73 | 小试 | 研发高性能双向变流器样机 | 国内先进水平 | 提升轨交能馈产品竞争力,扩大国内市场份额 |
合计 | / | 10,630.00 | 1,480.71 | 3019.40 | / | / | / | / |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23 | 9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1.96 | 20.41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247.71 | 722.2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14 | 7.30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1 | 0.81 |
硕士 | 27 | 21.95 |
本科 | 74 | 60.16 |
专科 | 15 | 12.20 |
专科以下 | 6 | 4.88 |
合计 | 12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47 | 38.21 |
31-40 | 50 | 40.65 |
41-50 | 22 | 17.89 |
50岁以上 | 4 | 3.25 |
合计 | 123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优势公司一贯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持续创新,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动升级产品技术,提升产品各项性能。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各类技术研发人员123人,形成了科学研究专家、应用技术专家、产品开发专家以及中青年研究骨干有机组成的研发团队,研发团队稳定,对前沿技术的跟踪能力较强。企业技术研发平台拥有山东省院士工作站、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电力电子与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山东省变频调速技术研究推广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称号。公司与卡迪夫大学、国家电能变换与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通过与科研院所的学术和技术交流,获得人才、市场、信息等优势资源。公司与天津大学等五家单位联合承担的“复杂工况下电机系统高效能运行与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公司研制的“电磁轴承控制系统”成功应用于清华大学核能院国家十五“863”能源领域重点高科技攻关项目暨第四代核反应堆——10兆瓦高温气冷堆氦气直接透平循环发电系统;研发的“500kW超导储能逆变器及其与电网切换系统”成功应用于中科院电工所“863”项目“超导储能系统”;研发的“等离子体垂直位移快速控制电源”成功应用于中科院等离子体物理研究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学研究项目——EAST核聚变试验装置”;研发的“超导储能-限流功率调节系统”应用于国家“863”计划课题“超导储能-限流功率调节系统”。公司与山东大学等单位联合承担的“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能净化关键控制技术及应用”已通过202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初评,公司在该奖项的主要完成单位中排名第二位。
公司重视产品技术的研发和持续创新,具有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持续跟踪前沿技术的发展;公司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并改善工艺流程,以产品技术含量高、性能稳定和专业化售后服务能力赢得市场。同时,公司历来重视招揽人才、培养人才,并通过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在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留住人才,团队有很强的凝聚力。
2.技术优势
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拥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目前拥有授权专利143项(其中发明专利2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5项。相关产品先后获得了4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5项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2项国家火炬计划,1项国家科学技术发明二等奖,参与了3项国家“863”
计划产品研制、2项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和1项国家重大科学工程装备的研制。公司是变频调速器国家标准起草审定单位,参与了《调速电气传动系统》、《火电厂风机水泵用高压变频器》和《1kV及以上不超过35kV的通用变频调速设备》等标准的起草,作为第二执笔单位参与了SVG的团体标准《中压链式静止无功发生器》,牵头制定了轨道交通的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公司所属行业技术创新壁垒较高。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研发与技术积累,在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等产品技术领域积累了多项国内较为先进的核心技术,并利用核心技术在相关应用领域开发了多项产品。3.质量和品牌优势公司一贯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和品牌建设。通过十几年的工艺技术研发和创新,形成了模块化的生产模式,保证了产品质量,缩短了产品交货周期。为能够与战略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及利用产品质量吸引新客户,公司历来重视产品质量稳定性、售后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淀和良好的产品品质,赢得了市场客户的普遍认可和广泛赞誉。公司参与的“复杂工况下电机系统高效能运行与控制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公司生产的“风光牌变频器”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予“中国名牌产品证书”。公司注册商标“FG及图”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公司具有显著的质量和品牌优势。
4.管理和技术团队优势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长期从事SVG、变频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作,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行业市场状况、技术发展前沿具有深刻的理解和前瞻性的把握。公司绝大多数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均持有公司股份,均在公司任职10年以上,公司管理和技术团队具有极高的稳定性。
5.专业化营销和售后服务优势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公司设立营销中心,负责公司整体营销工作。营销中心下设变频器事业部、电能质量事业部、轨道交通事业部、煤矿事业部。营销中心是公司产品销售的中枢,下辖六大销售片区,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销售人员多数具有技术背景,熟悉公司产品的结构、性能和相关安装调试工作,能够及时了解和捕捉客户的业务需求,并充分推介和开展相关的营销工作,及时响应和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专业咨询。公司设有用户服务中心部门,专业从事公司产品的售前咨询、售中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在全国六大销售区域常驻技术支持人员,并设销售服务电话专线,以及时满足客户的设备检测、维修等不同需求。技术支持工程师、售后服务工程师均需要接受公司业务专家培训,以达到一定
的专业能力要求。公司对完成销售的产品设备进行不定期巡检,对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回访。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公司实行统一的售后服务,保证客户的售后需求。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既定经营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有效应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及行业环境的变化,积极发挥技术研发、采购生产、质量管理、市场营销和客户服务等多方面的经营优势,不断加大产品创新和市场推广力度,加强研发与营销体系建设,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持续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6,634,43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9%;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66,295.7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7,008,816.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91%。
1.市场拓展方面。一是储能市场初见成效。储能产品市场实现新突破,为产品规模化推广树立了信心。二是变频器业务持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同比实现签单增长50%以上。三是SVG大力开拓传统市场。通过开拓传统领域,有力支撑了订单。
2. 技术创新方面。一是永磁同步电机、高压变频器、全数字仿真模型和半实物仿真模型、产品高次谐波检测保护功能等项目攻关顺利完成;二是35kV直挂水冷机型完成设计小批量应用中、风冷小功率变频器单元设计打样等新机型项目稳步推进。
3. 现场管理改善明显。生产中心以现场6S为切入点,持续开展现场改善,夯实基础管理。加大对企业文化宣传,提升现场管理水平。
4.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围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组织了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安全月各类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应急能力,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
5.完成省奖创奖阶段性工作。2021年6月,山东省长质量奖现场评审专家组在公司顺利完成省奖现场评审工作,公司卓越绩效推进工作受到专家高度评价,为创奖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并于7月份已完成省长质量奖陈述答辩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的风险
我国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生产工艺发展迅速,具有生产技术不断更新的特点。随着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客户将对公司的产品在性能和质量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提高新产品研发效率、优化生产工艺,则面临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风险。2.技术研发人员短缺风险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属于电力电子装备行业范畴,该行业具有技术、人才和资金密集的特点。如果公司未能持续优化人才管理制度,加强研发人员激励和保障,在行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环境下将面临优秀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目前行业内高层次技术人员相对缺乏,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调整,公司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如果不能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等方式逐步加以解决,公司将面临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员短缺的风险。3.技术泄密风险电力电子节能控制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不能排除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向外泄露或出现重大疏忽等行为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若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
(二)经营风险
1.项目合同延期风险
光伏电站、风电站的施工计划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干扰而延后,从而影响客户接收公司产品的时间。新能源电站多位于山地或沿海,更易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干扰。部分新能源发电项目靠近人口居住区,征地阻力大;大多数为山地项目,道路条件差,对风电设备这样超大件设备的运输构成一定难度。因此容易发生因场地整理、交通运输、甚至天气原因导致的工程施工延期,从而导致合同履行时间拉长。当出现合同履行延期时,会导致公司不能及时确认收入,影响资金周转和销售收入计划的实现。
2.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高压SVG、高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属于通用电力电子设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未来行业内爆发价格战,可能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供给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变压器、IGBT、电容、壳体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在主要产品成本中的占比在90%以上,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有较大影响。若主要原材料市场供求变化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主要原材料中IGBT和芯片主要采用国外品牌,虽然国内已有部分企业研发并生产IGBT功率模块与芯片,且近年来技术进步较大,但市场上用户对国产品牌的认可度不如进口品牌。如爆发贸易战或其他突发事件,国外品牌供应商不能保证IGBT功率模块与芯片的持续供应,或大幅提高供货价格,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4.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增长。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新产品新技术发生对公司产品的替代、电力电子节能控制行业产业政策等出现重大变化、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行业竞争加剧或融资成本大幅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大幅下滑。
5.业绩受下游光伏、风电行业补贴政策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高压SVG产品广泛应用于光伏电站、风力电站,报告期内,公司在光伏、风电行业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大,光伏与风电行业的景气度直接影响公司SVG产品的需求量。作为新兴能源,光伏、风电行业在发展的初期都面临前期研发投入大、业务规模小的局面,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以渡过行业初创期。因此,近年来光伏与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国政府在政策上的鼓励和支持,如上网电价保护、强制并网、电价补贴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等。但随着光伏、风电行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日益成熟,前述鼓励政策正逐渐减少,若未来国家的各类扶持政策继续退出,而光伏风电行业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则光伏和风电行业新增装机容量可能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高压SVG产品的需求。
6.市场发展空间不及预期
公司高压SVG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冶金等行业,高压变频器下游客户主要为电力、化工、矿业等传统高耗能行业,市场发展空间受国家宏观经济及相关行业政策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发展空间不及预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电气设备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综合能源服务。为客户量身打造调速节能、智能控制、改善电能质量等方面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所处行业的发展不仅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和实际需求,也受到国家政策(如宏观经济、能源、节能环保、电力体制改革政策等)的较大影响。“十三五”期间,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求“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
公司一方面做大做强自身业务,紧紧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不排除未来由宏观经济波动,尤其行业政策变更所带来的风险。行业的发展与国家宏观经济和宏观政策密不可分,均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收入的增长,公司将依托各项优势勤练内功,争取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经营环境和政策的变化,一方面积极快速的处理与应对其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一方面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和用户需求及时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6,634,431.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9%;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66,295.7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7,008,816.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1.9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26,634,431.00 | 307,010,685.18 | 6.39 |
营业成本 | 218,409,331.40 | 202,729,052.41 | 7.73 |
销售费用 | 42,999,561.73 | 33,915,990.21 | 26.78 |
管理费用 | 22,558,983.10 | 13,687,167.04 | 64.82 |
财务费用 | -201,098.75 | 214,467.06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5,476,710.96 | 10,498,598.87 | 47.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93,341.75 | 16,190,768.9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0,072.09 | -7,424,788.9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667,016.45 | -39,453,293.08 | 不适用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 | 情况说明 |
(%) | (%) | 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562,684,378.42 | 34.96 | 199,069,544.37 | 16.49 | 182.66 | 公司科创板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
应收款项 | 443,096,133.04 | 27.53 | 467,205,521.33 | 38.71 | -5.16 | - |
存货 | 223,394,781.20 | 13.88 | 198,939,249.19 | 16.48 | 12.29 | - |
合同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98,902,786.98 | 6.14 | 99,284,876.05 | 8.23 | -0.38 | - |
在建工程 | 13,993,414.70 | 0.87 | 9,777,447.11 | 0.81 | 43.12 | 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工程款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
短期借款 | 20,023,527.78 | 1.66 | -100.00 | 银行短期借款本期已还清所致 | ||
合同负债 | 83,612,697.05 | 5.19 | 70,632,667.66 | 5.85 | 18.38 | -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72,811.59 | 0.86 | 6,087,241 | 0.50 | 127.90 | 本期期末的应收票据中信用级别高的票据占比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8,403,554.47 | 0.52 | 3,326,540.77 | 0.28 | 152.62 | 本期购买原材料预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4,358,332.28 | 1.51 | 14,259,921.19 | 1.18 | 70.82 | 本期待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5,882,141.56 | 0.99 | 30,692,478.97 | 2.54 | -48.25 | 本期发放上年度年终奖、提成、大区兑现等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3,125,058.73 | 1.44 | 7,118,291.67 | 0.59 | 224.87 | 本期计提2020年度应付股利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469,383.93 | 8.42 | 117,276,266.19 | 9.72 | 15.51 | -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6,087,241.00 | 13,872,811.59 | 7,785,570.59 | - |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持股比例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节能产品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 500.00 | 500.79 | 497.61 | 0.00 | -10.55 | 100%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2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2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秦显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开发区统一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纸箱、包装袋,生活垃圾、及少量的活性炭等,属危废品的移交由具备专业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合理利用资源,降低能耗
加强生产技术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充分利用好各种资源、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不产生或少产生废弃物。坚持每日统计公司自来水、电能使用情况,实时监控能源利用率。
2.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公司的产品其生产工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程,科学、合理、环保、节能,废气、噪声的排放经环保部门监测都能做到达标排放。我公司从无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3.提倡低碳交通、绿色通行
公司配备的叉车均为电动型叉车,无燃油叉车,有效避免废气的排放;公司厂区内新建“光伏发电储能式电动汽车充电站”,员工免费使用,鼓励员工使用电动车出行。
4.提倡环保生活、低碳工作
公司企管部下发空调、电脑、打印纸等使用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空调、电脑的开放条件及关闭要求,规定打印纸的使用登记;公司在食堂组织召开“光盘行动”动员会并放置告知牌、悬挂警示条幅,倡导员工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企业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4.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 | 自2021年4月13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将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3.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上述新增股份仍适用该等承诺。4.本企业督促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的规定。 | 3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何洪臣、徐卫龙、程绪东、胡顺全、安守冰、马云生、尹彭飞、何昭成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以下规则:(1)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4)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何洪臣、胡顺全、尹彭飞、李瑞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人从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3.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4.上述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5.本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对转让公司股份的其他限制性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来、方汉学 | |||||||
股份限售 |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法人股东平潭利恒、英飞尼迪、和光方圆、济宁博创和自然人股东许琳等26人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2.本企业/本人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 自2021年4月13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1.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5.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不再为公司大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第(5)、(6)点的规定;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的损失;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9.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开元控股持有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锁定期满后一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总数的70%。5.减持期限及公告:公司作为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
其他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何洪臣、徐卫龙、程绪东、胡顺全、安守冰、马云生、尹彭飞、何昭成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3.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5.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7.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法人股东平潭利恒、和光方圆、济宁博创和自然人股东许琳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数量:未来减持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下股 |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份的法人股东英飞尼迪 | 出的公开承诺;2.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3.减持数量:未来减持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时,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 ||||||
其他 | 发行人 |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及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情况。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 |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企业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稳定股价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本企业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本企业应在发生上述情形且经公司书面告知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督促公司及有稳定股价责任的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自2021年4月13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即触及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对对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 | 自2021年4月13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 | 36个月内 | ||||||
其他 | 发行人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可以回购公司股份。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详见本节“五、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三)稳定股价的承诺和措施”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发行人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回购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被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本企业承诺暂停转让本企业拥有权益的发行人股份。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企业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且公司存在过错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三个月内启动回购事项。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参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原发行价格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上市公司期间如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企业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企业将督促公司及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在有赔偿责任时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3、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公开道歉。本人同意发行人自本人违反承诺之日起有权扣留应向本人发放的现金红利、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直至本人履行上述承诺或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投资者损失为止。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期间,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不得转让。4、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核心技术人员 | 1.我们已经阅读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编制的招股说明书,我们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2.如有权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3.本承诺自作出之日起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因本人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股份变动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函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如有违反,本人将按照本承诺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欺诈发行的股份进行购回相关事宜做出承诺如下:“1.保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欺诈发行的股份进行购回相关事宜做出承诺如下:“1.保证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行为不存在任何涉及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任何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上市的,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且由发行人告知后督促发行人或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启动股份购回程序,并由发行人购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稀释后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呈下降趋势。在后续运营中,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1.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一直坚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持提升公司实力,紧跟市场需求,继续在新技术等领域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进一步提升企业业务技术水平。通过以技术创新为突破口,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与品质,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以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2.加大市场开拓公司将加大现有主营业务和新业务的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提升公司市场份额,开拓新的产品应用领域,寻求更多合作伙伴。公司将在现有业务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全国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国内业务的覆盖面,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和一流的服务促进市场拓展,从而优化公司在国内市场的战略布局。3.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运营效率,持续提升营销服务等环节的组织管理水平和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能力,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提高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4.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制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建设和管理,尽快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提升募集资金运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填补即期回报下降的影响。5.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6.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人力资源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薪酬、福利、长期激励政策和绩效考核制度,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7.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对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红送股比例,既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本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1.任何情形下,本企业均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均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本企业将切实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企业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4.本企业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企业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企业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7.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8.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9.本企业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如因非不可抗力事件引起违反承诺事项,且无法提供正当且合理的理由的,因此取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要求本企业于取得收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违反承诺所得支付到公司指定账户。(3)本企业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公司有权将应付的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企业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4)如因本企业的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本人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和50%的薪酬,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的现金分红和本人持股公司的现金分红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以及50%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本人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发行人 | 本公司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企业承诺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 |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本人承诺根据《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并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发行人、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本节“五、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五)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 | 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为止;5.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为避免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竞争或可能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主营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拥有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权为止;5.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并没有,未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支持第三方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其他形式介入(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也不到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为其提供服务;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投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给予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优先发展权;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造成的损失;4.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且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止;在本人从发行人离职后两年内,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5.本承诺自签署日起生效,生效后即构成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股东/间接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和开元控股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本企业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人已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的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在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本人将严格遵守发行人《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承诺不利用发行人关联方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本承诺人承诺,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的,由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4.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担保的情形。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人、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3.如果发行人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金往来行为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或日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违反上述承诺,与发行人及子公司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任何资金往来而使得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受到处罚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4.自2017年1月1日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担保的情形。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发行人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兖矿东华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5.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能集团承诺:“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并经我方认可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高新创投 |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果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持股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和开元控股 | 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因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发行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企业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5.如果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并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十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4.自违反承诺之日起,本人自愿同意暂停领取薪酬或津贴,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人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直至本人纠正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的行为为止。 | 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亿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 十二 之 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44,329.2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5.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5.0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变频器和SVG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 | 否 | 14,975.7 | 14,975.7 | 14,975.7 | 0 | 0 | -14,975.7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8,651.82 | 8,651.82 | 8,651.82 | 0 | 0 | -8,651.82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储能PCS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10,380.16 | 10,380.16 | 10,380.16 | 1,355.02 | 1,355.02 | -9,025.14 | 13.0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7,512.34 | 7,512.34 | 7,512.34 | 0 | 0 | -7,512.34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500 | 2,809.24 | 2,809.24 | 0 | 0 | -2,809.24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9,020.02 | 44,329.26 | 44,329.26 | 1,355.02 | 1,355.02 | -42,974.24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130.94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 |
期末,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募投项目1,320.76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810.18万元,公司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320.7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391,507,000.00元,赎回本金人民币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本金人民币391,507,000.00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4,960,000.00 | 100.00 | 4,842,655.00 | 4,842,655.00 | 109,802,655.00 | 78.4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1,555,955.00 | 68.17 | 1,749,500.00 | 1,749,500.00 | 73,305,455.00 | 52.38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3,404,045.00 | 31.83 | 3,093,155.00 | 3,093,155.00 | 36,497,200.00 | 26.0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848,256.00 | 10.34 | 3,093,155.00 | 3,093,155.00 | 13,941,411.00 | 9.9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555,789.00 | 21.49 | 22,555,789.00 | 16.1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0,147,345.00 | 30,147,345.00 | 30,147,345.00 | 21.5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0,147,345.00 | 30,147,345.00 | 30,147,345.00 | 21.5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4,960,000.00 | 100.00 | 34,990,000.00 | 34,990,000.00 | 139,95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0 号文)文件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99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6,655,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362,601.8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3,292,598.1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30010 号验资报告。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3,499万元,公司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3,995万元。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 售日期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53,529,600.00 | 53,529,6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4-4-13 |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286,080.00 | 10,286,08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何洪臣 | 8,884,416.00 | 8,884,416.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740,275.00 | 7,740,275.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 5,186,176.00 | 5,186,176.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深圳和光方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28,640.00 | 1,928,64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928,640.00 | 1,928,64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济宁博创财务 | 1,804,800.00 | 1,804,8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 2022-4-13 |
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前股份限售 | |||||
许琳 | 1,066,624.00 | 1,066,624.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程绪东 | 1,054,323.00 | 1,054,323.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路则胜 | 951,462.00 | 951,462.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安守冰 | 938,605.00 | 938,605.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徐卫龙 | 925,747.00 | 925,747.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董经龙 | 887,175.00 | 887,175.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马峰涛 | 835,744.00 | 835,744.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李亚东 | 797,171.00 | 797,171.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李瑞来 | 642,880.00 | 642,88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张其彬 | 591,450.00 | 591,45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李延淑 | 424,301.00 | 424,301.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魏学森 | 385,728.00 | 385,728.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孙云 | 360,013.00 | 360,013.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胡顺全 | 321,152.00 | 321,152.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王强 | 295,725.00 | 295,725.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尹彭飞 | 282,752.00 | 282,752.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郭新 | 272,000.00 | 272,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李霞 | 257,152.00 | 257,152.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胡燕 | 257,152.00 | 257,152.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韩文昭 | 257,152.00 | 257,152.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赵树国 | 243,891.00 | 243,891.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方汉学 | 218,579.00 | 218,579.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马云生 | 192,864.00 | 192,864.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孔维国 | 192,864.00 | 192,864.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郭润霖 | 192,000.00 | 192,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李敏 | 154,291.00 | 154,291.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李元河 | 128,576.00 | 128,576.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张有双 | 128,000.00 | 128,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刘浩楠 | 96,000.00 | 96,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丁宁 | 76,800.00 | 76,8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王秀梅 | 64,000.00 | 64,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何义 | 64,000.00 | 64,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王艳春 | 64,000.00 | 64,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何锐 | 51,200.00 | 51,200.0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限售 | 2022-4-13 |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1,749,500.00 | 1,749,500.00 |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3-4-13 | ||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1,749,500.00 | 1,749,500.00 |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3-4-13 | ||
网下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43,655.00 | 1,343,655.00 | 其他网下配售限售 | 2021-10-13 | ||
暂未上市流通的流通股 | 30,147,345.00 | 30,147,345.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 2021-4-13 | |
合计 | 139,950,000.00 | 30,147,345.00 | 109,802,655.00 |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22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53,529,600 | 38.25 | 53,529,60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286,080 | 7.35 | 10,286,08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何洪臣 | 8,884,416 | 6.35 | 8,884,416 | 无 | - | 境内自然人 |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740,275 | 5.53 | 7,740,275 | 无 | - | 国有法人 | ||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 5,186,176 | 3.71 | 5,186,176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和光方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28,640 | 1.38 | 1,928,64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928,640 | 1.38 | 1,928,64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4,800 | 1.29 | 1,804,8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1,749,500 | 1,749,500 | 1.25 | 1,749,50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1,749,500 | 1,749,500 | 1.25 | 1,749,500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杨永政 | 888,8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8,888.00 | |||||||
唐友锤 | 469,4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9,425.0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CCFT9(QFII) | 361,2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246.00 | |||||||
史煜波 | 3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000.00 | |||||||
王小兵 | 291,1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1,147.00 | |||||||
广东金百合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金百合八号证券投资基金 | 250,0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52.00 | |||||||
周为东 | 232,3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344.00 | |||||||
中信里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223,5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3,547.00 | |||||||
刘利标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
王晓军 | 16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53,529,600 | 2024-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 |
2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286,080 | 2022-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
3 | 何洪臣 | 8,884,416 | 2022-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
4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740,275 | 2022-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5 | 福建平潭利恒投资有限公司 | 5,186,176 | 2022-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
6 | 深圳和光方圆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1,928,640 | 2022-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
7 | 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928,640 | 2022-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
8 | 济宁博创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04,800 | 2022-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 |
9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1,749,500 | 2023-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 |
10 |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1,749,500 | 2023-04-13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 2021-04-13 | 不适用 |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 2021-04-13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限售期24个月 |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62,684,378.42 | 199,069,544.3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66,505,842.63 | 153,884,894.14 |
应收账款 | 七、5 | 443,096,133.04 | 467,205,521.3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3,872,811.59 | 6,087,241.00 |
预付款项 | 七、7 | 8,403,554.47 | 3,326,540.7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7,310,636.40 | 16,312,313.2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23,394,781.20 | 198,939,249.1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4,358,332.28 | 14,259,921.19 |
流动资产合计 | 1,459,626,470.03 | 1,059,085,225.2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8,902,786.98 | 99,284,876.05 |
在建工程 | 七、22 | 13,993,414.70 | 9,777,447.1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8,433,585.91 | 28,934,041.3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308,695.97 | 7,480,289.3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433,149.71 | 2,522,786.1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0,071,633.27 | 147,999,440.02 | |
资产总计 | 1,609,698,103.30 | 1,207,084,665.2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23,527.78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0,000,000.00 | 99,000,00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265,847,417.06 | 298,256,488.8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83,612,697.05 | 70,632,667.6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882,141.56 | 30,692,478.97 |
应交税费 | 七、40 | 9,555,406.83 | 9,791,180.7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3,125,058.73 | 7,118,291.6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16,047,308.7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35,469,383.93 | 117,276,266.19 |
流动负债合计 | 613,492,105.16 | 652,790,901.8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595,683.41 | 7,068,193.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95,683.41 | 7,068,193.37 | |
负债合计 | 620,087,788.57 | 659,859,095.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39,950,000.00 | 104,96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63,002,478.58 | 154,589,029.6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9,954,282.94 | 39,954,282.9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46,703,553.21 | 247,722,257.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89,610,314.73 | 547,225,569.9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89,610,314.73 | 547,225,569.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09,698,103.30 | 1,207,084,665.22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59,290,595.04 | 196,033,303.6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5,605,842.63 | 153,484,894.1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442,659,519.55 | 465,950,364.77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72,811.59 | 6,087,241.00 | |
预付款项 | 8,403,554.47 | 3,326,540.7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7,310,375.91 | 16,312,052.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23,394,781.20 | 198,939,249.1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266,516.38 | 14,188,306.4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54,803,996.77 | 1,054,321,952.73 | |
非流动资产: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321,700.00 | 1,321,7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8,900,086.62 | 99,282,175.69 | |
在建工程 | 13,993,414.70 | 9,777,447.1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433,585.91 | 28,934,041.3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25,954.58 | 7,139,076.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33,149.71 | 2,522,786.1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1,207,891.52 | 148,977,227.29 | |
资产总计 | 1,606,011,888.29 | 1,203,299,180.0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23,527.7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0,000,000.00 | 99,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265,847,417.06 | 298,256,488.8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3,612,697.05 | 70,632,667.66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875,950.56 | 30,692,478.97 | |
应交税费 | 9,555,406.83 | 9,791,180.73 | |
其他应付款 | 23,099,422.67 | 7,092,655.6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6,047,308.7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469,383.93 | 117,276,266.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613,460,278.10 | 652,765,265.8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595,683.41 | 7,068,193.3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95,683.41 | 7,068,193.37 | |
负债合计 | 620,055,961.51 | 659,833,459.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39,950,000.00 | 104,96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63,002,478.58 | 154,589,029.6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954,282.94 | 39,954,282.94 | |
未分配利润 | 243,049,165.26 | 243,962,408.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85,955,926.78 | 543,465,720.8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06,011,888.29 | 1,203,299,180.02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326,634,431.00 | 307,010,685.18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26,634,431.00 | 307,010,685.1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0,775,586.17 | 263,425,715.2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8,409,331.40 | 202,729,052.4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32,097.73 | 2,380,439.65 |
销售费用 | 七、63 | 42,999,561.73 | 33,915,990.21 |
管理费用 | 七、64 | 22,558,983.10 | 13,687,167.04 |
研发费用 | 七、65 | 15,476,710.96 | 10,498,598.87 |
财务费用 | 七、66 | -201,098.75 | 214,467.06 |
其中:利息费用 | 25,666.66 | 486,893.15 | |
利息收入 | 367,085.46 | 357,714.8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9,640,969.99 | 8,942,079.1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54,873 | 80,199.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661,759.06 | -4,159,830.4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857.54 | -130,470.5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54.50 | -76,065.1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8,101,588.84 | 48,240,882.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63,043.72 | 141,606.7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00,000.00 | 407,159.0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564,632.56 | 47,975,330.6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598,336.77 | 6,638,106.4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66,295.79 | 41,337,224.2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66,295.79 | 41,337,224.2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966,295.79 | 41,337,224.2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966,295.79 | 41,337,224.2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966,295.79 | 41,337,224.2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39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26,634,431.00 | 306,988,109.2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18,409,331.40 | 202,545,622.83 |
税金及附加 | 1,532,097.73 | 2,379,592.38 | |
销售费用 | 42,421,240.52 | 33,640,744.02 | |
管理费用 | 22,558,983.10 | 13,687,167.04 | |
研发费用 | 15,476,710.96 | 10,498,598.87 | |
财务费用 | -203,651.68 | 216,217.16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666.66 | 486,893.15 | |
利息收入 | 362,198.39 | 353,909.75 | |
加:其他收益 | 19,640,969.99 | 8,942,079.1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54,873.00 | 80,199.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27,875.13 | -4,546,523.1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57.54 | -130,470.5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54.5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8,048,579.05 | 48,365,452.44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63,043.72 | 136,356.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00.00 | 407,159.0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511,622.77 | 48,094,650.13 | |
减:所得税费用 | 8,439,865.79 | 6,541,530.8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071,756.98 | 41,553,119.3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1,071,756.98 | 41,553,119.3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1,071,756.98 | 41,553,119.3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4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40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5,535,723.73 | 166,020,640.5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61,819.62 | 5,629,950.9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42,977,066.33 | 26,461,740.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3,874,609.68 | 198,112,332.1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0,853,273.34 | 60,184,977.0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842,406.44 | 51,267,442.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853,013.30 | 19,896,839.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60,719,258.35 | 50,572,304.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267,951.43 | 181,921,563.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93,341.75 | 16,190,768.9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10,072.09 | 7,424,788.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10,072.09 | 7,424,788.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0,072.09 | -7,424,788.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0,071,326.3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0,071,326.34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255,300.45 | 39,453,293.0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49,009.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404,309.89 | 59,453,293.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667,016.45 | -39,453,293.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1,263,602.61 | -30,687,313.0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056,541.10 | 95,696,160.8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6,320,143.71 | 65,008,847.81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4,583,296.73 | 165,153,074.9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61,819.62 | 5,629,950.9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972,179.26 | 26,457,935.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2,917,295.61 | 197,240,961.5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0,853,273.34 | 60,184,977.0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4,806,356.94 | 51,240,865.3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852,733.30 | 19,474,939.9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155,816.45 | 50,326,972.0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6,668,180.03 | 181,227,754.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50,884.42 | 16,013,207.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10,072.09 | 7,424,788.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10,072.09 | 7,424,788.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0,072.09 | -7,424,788.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0,071,326.3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0,071,326.34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255,300.45 | 39,453,293.0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49,009.4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404,309.89 | 59,453,293.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400,667,016.45 | -39,453,293.08 |
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0,906,059.94 | -30,864,874.8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020,300.39 | 93,256,737.1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2,926,360.33 | 62,391,862.27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39,954,282.94 | 247,722,257.42 | 547,225,569.96 | 547,225,569.9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39,954,282.94 | 247,722,257.42 | 547,225,569.96 | 547,225,569.9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990,000.00 | 408,413,448.98 | -1,018,704.21 | 442,384,744.77 | 442,384,744.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966,295.79 | 40,966,295.79 | 40,966,295.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990,000.00 | 408,413,448.98 | 443,403,448.98 | 443,403,448.98 | |||||||||||
1.所有者投 | 34,990,000.00 | 408,413,448.98 | 443,403,448.98 | 443,403,448.98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985,000.00 | -41,985,000.00 | -41,98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985,000.00 | -41,985,000.00 | -41,985,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
1.本期提取 | 93,051.25 | 93,051.25 | 93,051.25 | ||||||||||||
2.本期使用 | 93,051.25 | 93,051.25 | 93,051.2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63,002,478.58 | 0.00 | 39,954,282.94 | 246,703,553.21 | 989,610,314.73 | 989,610,314.73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93,684,598.95 | 482,490,540.11 | 482,490,540.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93,684,598.95 | 482,490,540.11 | 482,490,540.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46,775.79 | -646,775.79 | -646,775.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337,224.21 | 41,337,224.21 | 41,337,224.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93,037,823.16 | 481,843,764.32 | 481,843,764.32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39,954,282.94 | 243,962,408.28 | 543,465,720.8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39,954,282.94 | 243,962,408.28 | 543,465,720.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4,990,000.00 | 408,413,448.98 | -913,243.02 | 442,490,205.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071,756.98 | 41,071,756.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4,990,000.00 | 408,413,448.98 | 443,403,448.9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4,990,000.00 | 408,413,448.98 | 443,403,448.9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985,000.00 | -41,985,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985,000.00 | -41,985,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93,051.25 | 93,051.25 | |||||||||
2.本期使用 | 93,051.25 | 93,051.2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9,950,000.00 | 563,002,478.58 | 39,954,282.94 | 243,049,165.26 | 985,955,926.78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89,670,065.91 | 478,476,007.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89,670,065.91 | 478,476,007.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0,880.68 | -430,880.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553,119.32 | 41,553,119.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1,984,000.00 | -41,984,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4,960,000.00 | 154,589,029.60 | 29,256,911.56 | 189,239,185.23 | 478,045,126.39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山东新风光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在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21年3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交易。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007657630504。
公司注册地址(总部地址):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
公司所处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池销售;软件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电气安装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 户,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 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 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 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 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第十一节、五、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第十一节、五、21“长期
股权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 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一节、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第十一节、
五、21“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第十一节、6(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
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应收账款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和合同资产组合。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或
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商业承兑汇票,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
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背书或贴现即终止确认,不计提 |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除组合1外的其他银行 | 背书或贴现期末未到期不终止确认,不计提 | |
组合3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应应收账款账龄状态 | 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4 | 应收账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
组合5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 | 3 | 3 | |
1—2年 | 10 | 10 | 10 | |
2—3年 | 20 | 20 | 20 | |
3—4年 | 50 | 50 | 50 | |
4—5年 | 80 | 80 | 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背书或贴现即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除组合1外的其他银行 | 背书或贴现期末未到期不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3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应应收账款账龄状态 | 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4 | 应收账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5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3 | 3 | 3 |
1—2年 | 10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应收账款组合、其他应收款组合和合同资产组合。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 组合类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
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背书或贴现即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2 | 银行承兑汇票 | 除组合1外的其他银行 | 背书或贴现期末未到期不终止确认,不计提 |
组合3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应应收账款账龄状态 | 按其对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4 | 应收账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组合5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状态 | 账龄分析法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3 | 3 | 3 |
1—2年 | 10 | 10 | 10 |
2—3年 | 20 | 20 | 20 |
3—4年 | 50 | 50 | 50 |
4—5年 | 80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合同资产采用与五、
(12)应收账款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式。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 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 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 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 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增加其 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 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一节、
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
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2020 年年度报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第十一节、五、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1“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合同能源管理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 | 10.00 - 20.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9.50 - 31.67 |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直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表明的使用年限在使用期内采用直线法摊销;间接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权证表明的使用年限在取得后的使用期内按尚可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软件使用权按照 10 年期限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计入各摊销期损益。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房屋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企业年金。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18“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
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的具体业务主要为高低压 SVG、高中低压变频器、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及电源产品等商品的销售。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按照产品是否需要安装调试执行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高压 SVG 和高压变频器: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取得客户签署的安装调试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B.低压 SVG 和中低压变频器:此类产品无需安装调试,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验收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C.轨道交通能量回馈装置:产品运抵客户指定地点,安装完成并经客户试运行合格,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证明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D.电源产品:按照与不同客户的合同约定,在安装调试完成或运抵客户且经客户现场验收后,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收入主要为客户通过使用本公司的设备进行能源管理,按照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节能收益,具体收入确认方法为根据双方确认的收益分享结算单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增值税 | 13%、10%、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新风光公司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相应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所得税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税〔2019〕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494.05 | 1,036.15 |
银行存款 | 486,315,649.66 | 115,055,504.95 |
其他货币资金 | 76,364,234.71 | 84,013,003.27 |
合计 | 562,684,378.42 | 199,069,544.3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0,037,810.64 | 135,423,094.95 |
商业承兑票据 | 26,468,031.99 | 18,461,799.19 |
合计 | 166,505,842.63 | 153,884,894.14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2,781,431.93 | |
商业承兑票据 | 12,687,952.00 | |
合计 | 135,469,383.93 |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859,092.31 |
合计 | 1,859,092.31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0 | 0.12 | 200,000.00 | 100 | 200,000.00 | 0.13 | 200,000.00 | 1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000.00 | 0.12 | 200,000.00 | 100 | 200,000.00 | 0.13 | 200,000.00 | 1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9,899,904.66 | 99.88 | 3,394,062.03 | 11.37 | 166,505,842.63 | 156,652,710.75 | 99.87 | 2,767,816.61 | 13.04 | 153,884,894.14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29,862,094.02 | 17.55 | 3,394,062.03 | 11.37 | 26,468,031.99 | 21,229,615.80 | 13.53 | 2,767,816.61 | 13.04 | 18,461,799.19 |
银行承兑汇票 | 140,037,810.64 | 82.33 | 140,037,810.64 | 135,423,094.95 | 86.34 | 135,423,094.95 | ||||
合计 | 170,099,904.66 | / | 3,594,062.03 | / | 166,505,842.63 | 156,852,710.75 | / | 2,967,816.61 | / | 153,884,894.1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 | 无能力兑现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 | 无能力兑现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279,309.24 | 458,379.28 | 3 |
1-2年 | 10,178,242.05 | 1,017,824.20 | 10 |
2-3年 | 1,585,042.73 | 317,008.55 | 20 |
3-4年 | 2,182,500.00 | 1,091,250.00 | 50 |
4-5年 | 637,000.00 | 509,600.00 | 80 |
5年以上 | 0.00 | 0.00 | 100 |
合计 | 29,862,094.02 | 3,394,062.03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2,967,816.61 | 626,245.42 | 3,594,062.03 | ||
合计 | 2,967,816.61 | 626,245.42 | 3,594,062.03 |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73,280,225.15 |
1至2年 | 69,784,093.90 |
2至3年 | 17,644,586.3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934,894.03 |
4至5年 | 3,127,570.03 |
5年以上 | 4,025,169.56 |
合计 | 474,796,539.0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73,280,225.15 | 11,198,406.75 | 3 |
1-2年 | 69,784,093.90 | 6,978,409.39 | 10 |
2-3年 | 17,644,586.39 | 3,528,917.28 | 20 |
3-4年 | 6,934,894.03 | 3,467,447.02 | 50 |
4-5年 | 3,127,570.03 | 2,502,056.02 | 80 |
5年以上 | 897,249.00 | 897,249.00 | 100 |
合计 | 471,668,618.50 | 28,572,485.46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27,920.56 | 0.66 | 3,127,920.56 | 100 | 5,108,338.16 | 1.02 | 5,108,338.16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1,668,618.50 | 99.34 | 28,572,485.46 | 6.06 | 443,096,133.04 | 497,330,131.45 | 98.98 | 30,124,610.12 | 6.06 | 467,205,521.33 |
其中: |
账龄分析组合 | 471,668,618.50 | 99.34 | 28,572,485.46 | 6.06 | 443,096,133.04 | 497,330,131.45 | 98.98 | 30,124,610.12 | 6.06 | 467,205,521.33 |
合计 | 474,796,539.06 | / | 31,700,406.02 | / | 443,096,133.04 | 502,438,469.61 | / | 35,232,948.28 | / | 467,205,521.3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甘肃鼎盛新能源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90,000.00 | 990,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 524,800.00 | 524,8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山东郓城盛洪工控设备有限公司 | 353,314.66 | 353,314.66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5,700.00 | 345,7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新乡市环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289,900.00 | 289,9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211,500.00 | 211,5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邢台鹿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86,662.00 | 86,662.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中航动力控制有限公司 | 77,782.40 | 77,782.4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河南省诺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75,000.00 | 75,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锦州锦矿电器有限公司 | 54,000.00 | 54,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朗禾农光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 46,000.00 | 46,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天津方量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烟台东丞电气有限公司 | 15,500.00 | 15,5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新疆个体 | 12,400.00 | 12,4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956.00 | 11,956.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合计 | 3,127,920.56 | 3,127,920.56 | 100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5,232,948.28 | 3,532,542.26 | 31,700,406.02 | |||
合计 | 35,232,948.28 | 3,532,542.26 | 31,700,406.02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客户1 | 19,719,038.82 | 4.15 | 591,571.16 |
客户2 | 15,188,484.90 | 3.20 | 455,654.55 |
客户3 | 8,654,359.00 | 1.82 | 689,595.90 |
客户4 | 14,574,590.31 | 3.07 | 437,237.71 |
客户5 | 8,117,519.63 | 1.71 | 243,525.59 |
合计 | 66,253,992.66 | 13.95 | 2,417,584.9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3,872,811.59 | 6,087,241.00 |
合计 | 13,872,811.59 | 6,087,241.00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315,854.46 | 98.96 | 3,068,955.77 | 92.26 |
1至2年 | 2,000.00 | 0.02 | 257,585.00 | 7.74 |
2至3年 | 85,700.01 | 1.02 | ||
3年以上 | ||||
合计 | 8,403,554.47 | 100 | 3,326,540.77 | 100 |
单位名称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2,037,495.00 | 24.25 |
单位2 | 490,000.00 | 5.83 |
单位3 | 473,866.32 | 5.64 |
单位4 | 407,200.00 | 4.85 |
单位5 | 240,000.00 | 2.86 |
合计 | 3,648,561.32 | 43.4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310,636.40 | 16,312,313.21 |
合计 | 17,310,636.40 | 16,312,313.21 |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14,484,592.02 |
1至2年 | 3,194,312.94 |
2至3年 | 349,125.6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2,8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36,238.07 |
合计 | 18,377,068.64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3,009,775.82 | 10,753,706.37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1,405,115.86 | 2,083,485.22 |
其他 | 1,671,717.66 | 279,101.55 |
社保公积金 | 1,021,659.34 | 3,139,458.83 |
业务借款 | 1,268,799.96 | 878,455.70 |
合计 | 18,377,068.64 | 17,134,207.67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21,894.46 | 821,894.46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4,537.78 | 244,537.7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066,432.24 | 1,066,432.2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21,894.46 | 244,537.78 | 1,066,432.24 | |||
合计 | 821,894.46 | 244,537.78 | 1,066,432.24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1,405,115.86 | 1年以内 | 7.65 | 42,153.48 |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260,000.00 | 1-2年 | 6.86 | 126,000.00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 | 1年以内 | 3.81 | 21,000.00 |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30,000.00 | 1年以内 | 3.43 | 18,900.00 |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20,200.00 | 1年以内 | 2.83 | 15,606.00 |
合计 | / | 4,515,315.86 | / | 24.58 | 223,659.4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3,620,864.20 | 308,199.73 | 83,312,664.47 | 52,817,809.77 | 308,199.73 | 52,509,610.04 |
在产品 | 36,230,831.57 | 36,230,831.57 | 17,363,578.62 | 17,363,578.62 | ||
库存商品 | 21,396,165.35 | 21,396,165.35 | 15,953,164.00 | 15,953,164.0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82,955,372.99 | 500,253.18 | 82,455,119.81 | 113,609,292.17 | 496,395.64 | 113,112,896.53 |
合计 | 224,203,234.11 | 808,452.91 | 223,394,781.20 | 199,743,844.56 | 804,595.37 | 198,939,249.19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08,199.73 | 308,199.73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496,395.64 | 3,857.54 | 500,253.18 | |||
合计 | 804,595.37 | 3,857.54 | 808,452.9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 | 24,358,332.28 | 11,618,411.76 |
预付IPO费用 | - | 2,641,509.43 |
合计 | 24,358,332.28 | 14,259,921.19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5.00 | 5.00 | ||||||||
小计 | 5.00 | 5.00 | 5.00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5.00 | 5.00 | 5.00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同能源管理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421,424.38 | 29,186,736.59 | 3,257,228.08 | 14,280,266.43 | 6,089,806.21 | 157,235,461.6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32,348.94 | 830,088.51 | 192,292.03 | 3,754,729.48 | ||
(1)购置 | 2,732,348.94 | 830,088.51 | 192,292.03 | 3,754,729.4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090.00 | 25,090.00 | ||||
(1)处置或报废 | 25,090.00 | 25,090.00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107,153,773.32 | 30,016,825.10 | 3,257,228.08 | 14,280,266.43 | 6,257,008.24 | 160,965,101.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5,981,285.58 | 16,987,214.51 | 2,305,691.97 | 8,664,815.88 | 4,011,577.70 | 57,950,585.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45,123.32 | 1,106,915.97 | 136,619.57 | 624,811.74 | 222,093.45 | 4,135,564.05 |
(1)计提 | 2,045,123.32 | 1,106,915.97 | 136,619.57 | 624,811.74 | 222,093.45 | 4,135,564.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35.50 | 23,835.50 | ||||
(1)处置或报废 | 23,835.50 | 23,835.50 | ||||
(2)其他减少 | ||||||
4.期末余额 | 28,026,408.90 | 18,094,130.48 | 2,442,311.54 | 9,289,627.62 | 4,209,835.65 | 62,062,314.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9,127,364.42 | 11,922,694.62 | 814,916.54 | 4,990,638.81 | 2,047,172.59 | 98,902,786.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78,440,138.8 | 12,199,522.08 | 951,536.11 | 5,615,450.55 | 2,078,228.51 | 99,284,876.05 |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993,414.70 | 9,777,447.11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993,414.70 | 9,777,447.1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PCS储能项目 | 2,006,403.54 | 2,006,403.54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新风光二期产业园 | 11,987,011.16 | 11,987,011.16 | 8,777,447.11 | 8,777,447.11 | ||
合计 | 13,993,414.70 | 13,993,414.70 | 9,777,447.11 | 9,777,447.11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PCS储能项目 | 1,000,000.00 | 1,006,403.54 | 2,006,403.54 | 募集资金 | ||||||||
新风光二期产业园 | 8,777,447.11 | 3,209,564.05 | 11,987,011.16 | 募集资金 |
合计 | 9,777,447.11 | 4,215,967.59 | 13,993,414.70 | / | / | /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4,319,876.21 | 2,372,387.70 | 36,692,263.9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4,319,876.21 | 2,372,387.70 | 36,692,263.9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758,903.61 | 999,318.95 | 7,758,222.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2,114.72 | 158,340.72 | 500,455.44 | ||
(1)计提 | 342,114.72 | 158,340.72 | 500,455.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101,018.33 | 1,157,659.67 | 8,258,678.0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218,857.88 | 1,214,728.03 | 28,433,585.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560,972.60 | 1,373,068.75 | 28,934,041.35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7,169,353.21 | 5,648,499.55 | 39,827,254.72 | 6,110,573.1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存在暂时性差异的预提费用 | 4,401,309.48 | 660,196.42 | 9,131,441.04 | 1,369,716.16 |
合计 | 41,570,662.69 | 6,308,695.97 | 48,958,695.76 | 7,480,289.32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 | 102,784.16 | 102,784.16 | ||||
预付设备款 | 800,063.27 | 800,063.27 | 1,700,602.03 | 1,700,602.03 | ||
预付软件款 | 1,438,800.00 | 1,438,800.00 | 719,400.00 | 719,400.00 | ||
预付房租 | 194,286.44 | 194,286.44 | ||||
合计 | 2,433,149.71 | 2,433,149.71 | 2,522,786.19 | 2,522,786.19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计提的贷款利息 | 23,527.78 | |
合计 | 20,023,527.78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0,000,000.00 | 99,000,000.00 |
合计 | 80,000,000.00 | 99,000,000.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262,734,132.35 | 293,175,590.28 |
工程设备款 | 1,189,564.84 | 3,024,614.44 |
劳务费 | 609,254.87 | 352,500.96 |
其他 | 1,314,465.00 | 1,703,783.21 |
合计 | 265,847,417.06 | 298,256,488.8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材料款 | 6,544,179.12 | 尚未结算 |
合计 | 6,544,179.12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3,612,697.05 | 70,632,667.66 |
合计 | 83,612,697.05 | 70,632,667.6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0,692,478.97 | 45,854,630.03 | 60,666,199.94 | 15,880,909.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77,286.85 | 5,276,054.35 | 1,232.50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0,692,478.97 | 51,131,916.88 | 65,942,254.29 | 15,882,141.56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141,926.72 | 39,471,661.01 | 54,249,166.68 | 10,364,421.05 |
二、职工福利费 | 1,254,364.81 | 1,254,364.81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65,297.17 | 1,864,438.67 | 858.5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94,995.98 | 1,794,154.48 | 841.50 | |
工伤保险费 | 70,301.19 | 70,284.19 | 17.00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2,282,743.00 | 2,282,143.00 | 60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550,552.25 | 980,564.04 | 1,016,086.78 | 5,515,029.51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0,692,478.97 | 45,854,630.03 | 60,666,199.94 | 15,880,909.06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31,824.48 | 3,530,634.48 | 1,190.00 | |
2、失业保险费 | 154,526.13 | 154,483.63 | 42.5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590,936.24 | 1,590,936.24 | ||
合计 | 5,277,286.85 | 5,276,054.35 | 1,232.5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043,369.23 | 3,524,001.18 |
企业所得税 | 4,510,729.56 | 4,459,707.73 |
个人所得税 | 954,609.26 | 561,380.0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4,852.60 | 398,890.97 |
教育费附加 | 224,911.60 | 239,334.6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3,391.95 | 73,007.3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39,293.54 | |
印花税 | 14,392.80 | 27,763.9 |
房产税 | 271,093.85 | 271,689.38 |
土地使用税 | 98,055.98 | 196,112.03 |
合计 | 9,555,406.83 | 9,791,180.73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6,047,308.76 | |
其他应付款 | 7,077,749.97 | 7,118,291.67 |
合计 | 23,125,058.73 | 7,118,291.6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6,047,308.76 |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16,047,308.7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金 | 247,800.00 | 225,000.00 |
其他应付内部款 | 12,521.35 | 54,937.27 |
业务员小额扣款 | 1,746,527.99 | 1,168,829.52 |
应付员工报销款 | 3,436,071.60 | 3,423,937.14 |
社保公积金 | 20,011.09 | 20,011.09 |
其他往来款 | 1,614,817.94 | 2,225,576.65 |
合计 | 7,077,749.97 | 7,118,291.67 |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35,469,383.93 | 117,276,266.19 |
合计 | 135,469,383.93 | 117,276,266.19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068,193.37 | 472,509.96 | 6,595,683.41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7,068,193.37 | 472,509.96 | 6,595,683.41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高压变频器扩产项目 | 600,000.00 | 100,000.02 | 499,999.98 | 与资产相关 |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产业化项目 | 5,484,860.00 | 322,509.96 | 5,162,350.04 | 与资产相关 | |||
山东省电力电子与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 983,333.37 | 49,999.98 | 933,333.39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068,193.37 | 472,509.96 | 6,595,683.41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4,960,000.00 | 34,990,000.00 | 34,990,000.00 | 139,95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54,589,029.60 | 408,413,448.98 | 563,002,478.58 | |
其他资本公积 | ||||
合计 | 154,589,029.60 | 408,413,448.98 | 563,002,478.5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9,954,282.94 | 39,954,282.94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9,954,282.94 | 39,954,282.94 |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7,722,257.42 | 193,684,598.9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7,722,257.42 | 193,684,598.9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966,295.79 | 106,719,029.8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697,371.38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1,985,000.00 | 41,984,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6,703,553.21 | 247,722,257.4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3,728,223.17 | 217,446,581.45 | 305,202,803.90 | 202,009,963.91 |
其他业务 | 2,906,207.83 | 962,749.95 | 1,807,881.28 | 719,088.50 |
合计 | 326,634,431.00 | 218,409,331.40 | 307,010,685.18 | 202,729,052.41 |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机驱动与控制类 | 126,159,269.07 |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 | 171,983,691.20 |
高端变流器类 | 6,014,386.38 |
其他 | 19,570,876.5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9,305,729.23 |
华北 | 67,641,497.98 |
华东 | 131,316,433.42 |
华南 | 16,218,851.35 |
华中 | 46,805,628.55 |
西北 | 39,695,542.83 |
西南 | 12,744,539.81 |
合计 | 323,728,223.17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64,492.70 | 697,095.83 |
教育费附加 | 338,695.61 | 418,172.79 |
房产税 | 542,187.77 | 542,187.72 |
土地使用税 | -196,112.05 | 392,224.02 |
车船使用税 | 4,853.94 | 3,059.94 |
印花税 | 52,182.7 | 48,917.5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5,797.06 | 278,781.85 |
合计 | 1,532,097.73 | 2,380,439.6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18,243,327.75 | 17,514,811.33 |
运杂费 | 3,507,223.45 | 3,686,148.53 |
销售服务费 | 6,083,508.12 | 1,853,254.73 |
广告费 | 1,985,693.63 | 752,846.16 |
投标费 | 923,591.84 | 1,029,424.37 |
办公费 | 844,112.12 | 557,657.86 |
差旅费 | 5,303,396.52 | 3,980,085.31 |
业务招待费 | 3,129,116.20 | 2,528,489.32 |
售后费用 | 2,658,526.68 | 1,712,138.39 |
其他 | 321,065.42 | 301,134.21 |
合计 | 42,999,561.73 | 33,915,990.2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福利 | 12,815,704.88 | 8,830,121.26 |
税费 | -22,040.27 | 69,660.16 |
折旧摊销费 | 1,135,926.20 | 993,222.02 |
差旅费 | 627,762.12 | 361,404.90 |
办公费 | 1,417,739.97 | 1,166,140.35 |
业务招待费 | 1,363,966.48 | 555,569.75 |
中介机构费 | 647,648.06 | 668,939.86 |
其他 | 4,572,275.66 | 1,042,108.74 |
合计 | 22,558,983.10 | 13,687,167.0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 | 828,831.30 | 750,129.04 |
直接人工 | 12,652,040.38 | 7,222,729.89 |
其他费用 | 1,995,839.28 | 2,525,739.94 |
合计 | 15,476,710.96 | 10,498,598.8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5,666.66 | 486,893.15 |
减:利息收入 | -367,085.46 | -357,714.85 |
手续费及其他 | 140,320.05 | 85,288.76 |
合计 | -201,098.75 | 214,467.0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4,768,309.96 | 1,900,901.64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4,683,450.26 | 6,868,011.49 |
代扣代收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89,209.77 | 173,166.06 |
合计 | 19,640,969.99 | 8,942,079.1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债务重组收益 | -54,873.00 | 80,199.99 |
合计 | -54,873.00 | 80,199.9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626,245.42 | -449,706.03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532,542.26 | -3,694,594.9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44,537.78 | -15,529.51 |
合计 | 2,661,759.06 | -4,159,830.4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857.54 | -130,470.53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857.54 | -130,470.53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254.50 | -76,065.12 |
合计 | -1,254.50 | -76,065.1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8,549.50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罚没收入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其他 | 163,043.72 | 133,057.21 | 163,043.72 |
合计 | 1,663,043.72 | 141,606.71 | 1,663,043.7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214,975.00 | 200,000.00 |
赔偿金、违约金及其他 | 192,184.02 | ||
合计 | 200,000.00 | 407,159.02 | 200,0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426,743.42 | 6,305,327.1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171,593.35 | 332,779.37 |
合计 | 8,598,336.77 | 6,638,106.4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9,564,632.5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434,694.8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300.9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71,593.3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252.44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
所得税费用 | 8,598,336.7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保证金收回 | 15,132,061.75 | 16,032,017.48 |
保函保证金收回 | 11,023,521.58 | 8,425,440.00 |
政府补助 | 14,295,800.00 | 1,468,391.66 |
利息收入 | 506,917.94 | 352,999.98 |
其他 | 2,018,765.06 | 182,891.52 |
合计 | 42,977,066.33 | 26,461,740.6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17,892,977.47 | 12,903,366.90 |
管理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8,165,968.56 | 3,794,163.60 |
研发费用中的其他现金支出 | 1,722,202.62 | 2,904,131.21 |
业务保证金支出 | 15,590,762.00 | 16,805,688.13 |
保函保证金支出 | 12,370,033.00 | 13,038,180.00 |
其他 | 4,977,314.70 | 1,126,774.37 |
合计 | 60,719,258.35 | 50,572,304.21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966,295.79 | 41,337,224.2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857.54 | 130,470.53 |
信用减值损失 | -2,661,759.06 | 4,159,830.4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135,564.05 | 3,742,488.8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500,455.44 | 489,835.9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54.5 | 76,065.1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5,666.66 | 486,893.1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71,593.35 | 332,779.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459,389.55 | -29,891,725.3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79,219.07 | -37,073,139.3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397,661.40 | 32,400,046.0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393,341.75 | 16,190,768.9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86,320,143.71 | 65,008,847.8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5,056,541.10 | 95,696,160.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1,263,602.61 | -30,687,313.0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86,320,143.71 | 115,056,541.10 |
其中:库存现金 | 4,494.05 | 1,036.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86,315,649.66 | 115,055,504.9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6,320,143.71 | 115,056,541.1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6,364,234.71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及应收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76,364,234.71 | / |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高压变频器扩产项目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0,000.02 |
高压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产业项目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 | 322,509.96 |
山东省电力电子与变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49,999.98 |
工业转型发展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知识产权资金(县级“5135”职务发明奖励) | 8,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 |
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补助 | 4,0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0 |
奖励扶持政策资金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2020年综合考核奖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021年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市级奖励 | 1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0 |
2020年度知识产权资助资金 | 37,800.00 | 其他收益 | 37,800.00 |
合计 | 27,295,800.00 | - | 14,768,309.96 |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销售 | 50.00 | 0.00 | 设立 |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为有效防范,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在签订新合同之前,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
(2)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季度分析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公司通过上述主要防范措施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到期债权,降低风险。由于公司客户大多为资信良好的企业,管理层认为由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已大为降低。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财务部集中控制。财务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产生于本公司存在的出口业务,本公司出口业务规模较小,外币汇率若发生较大幅度波动,将一定程度影响公司的损益。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等导致其他价格风险的因素,因此,报告期内未对公司造成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3,872,811.59 | 13,872,811.5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3,872,811.59 | 13,872,811.5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东滩路519号 | 29,000.00 | 38.25% | 38.25% |
子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 | 浙江 | 销售 | 100.00 | 设立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汶上开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何洪臣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兖矿东华物流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东兖矿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东兖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芜湖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中垠融通(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能集团南美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轻合金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金谷裕丰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鲁南化肥厂 | 其他 |
中垠地产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济宁化工装备有限公司 | 其他 |
陕西时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中垠物产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水煤浆气化及煤化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海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榆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集团博洋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易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信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金瓯工矿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易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惠济工贸有限公司 | 其他 |
邹城双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济宁福兴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东省安泰化工压力容器检验中心 | 其他 |
兖矿集团邹城新雅广告印刷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日照升阳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邹城市矿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上海兖矿能源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售电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铝用阳极有限公司 | 其他 |
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融裕金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斗天地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贵州安晟能源有限公司 | 其他 |
北京银信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山东)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东华煤焦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其他 |
海南跨境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融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鲁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东华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能源大厦上海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能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兖矿(海南)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青岛东方盛隆实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 标书费 | 1,509.43 | -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754,327.42 | |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矿电厂 | 出售商品 | 17,069.08 | |
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0,103.38 | 637.17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38,938.05 | |
贵州安晟能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521,705.82 | |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 | 出售商品 | 338,938.05 |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395,293.08 | 293,024.92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1,140,601.77 | 2,507,323.46 |
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3,689,360.48 |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2,830.19 | 2,203,539.83 |
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452,035.40 |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2,168,141.60 |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106,023.92 |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 | 出售商品 | 14,097.35 | |
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 | 4,424.78 | |
合计 | - | 11,268,945.19 | 5,799,470.56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12.94 | 227.7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鄂尔多斯市营盘壕煤炭有限公司 | 1,982,390.00 | 59,471.70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 | 84,600.00 | 2,538.00 | 84,600.00 | 2,538.00 |
应收账款 | 山东华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矿电厂 | 28,104.50 | 2,193.30 | 28,104.50 | 843.14 |
应收账款 | 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 | 49,040.57 | 1,471.22 | 26,323.75 | 789.71 |
应收账款 | 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281,600.00 | 8,448.00 | 281,600.00 | 8,448.00 |
应收账款 | 兖矿东华重工有限公司 | 77,884.96 | 2,336.55 | ||
应收账款 | 贵州安晟能源有限公司 | 617,195.99 | 18,785.38 | 174,017.00 | 15,764.72 |
应收账款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5,405.50 | 5,405.50 |
应收账款 | 兖矿中科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36,400.00 | 7,092.00 | 236,400.00 | 7,092.00 |
应收账款 | 兖州东方机电有限公司 | 1,660,995.00 | 49,829.85 | 232,720.80 | 6,981.62 |
应收账款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97,770.09 | 38,933.10 | 3,703,640.09 | 111,109.20 |
应收账款 | 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843,339.38 | 25,300.18 | ||
应收账款 | 山东兖矿济三电力有限公司 | 252,000.00 | 24,990.00 | 249,000.00 | 7,470.00 |
应收账款 | 济宁亿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712,800.00 | 35,524.00 | 202,000.00 | 20,200.00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黄陶勒盖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00 | 29,400.00 | 139,851.72 | 13,985.17 |
应收账款 | 新汶矿业集团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1,460.02 | 43.80 | ||
应收账款 |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 | 15,930.00 | 477.90 | ||
应收账款 | 山东能源重装集团金元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工程处 |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7,615.38 | 5,761.54 | 57,615.38 | 5,761.54 |
应收账款 | 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896,000.00 | 68,479.31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 0.00 |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373,071,433.15 |
1至2年 | 69,693,144.96 |
2至3年 | 17,644,586.3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934,894.03 |
4至5年 | 2,366,414 |
5年以上 | 4,025,169.56 |
合计 | 473,735,642.0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分析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73,071,433.15 | 11,192,142.99 | 3 |
1-2年 | 69,693,144.96 | 6,969,314.50 | 10 |
2-3年 | 17,644,586.39 | 3,528,917.28 | 20 |
3-4年 | 6,934,894.03 | 3,467,447.01 | 50 |
4-5年 | 2,366,414.00 | 1,893,131.20 | 80 |
5年以上 | 897,249.00 | 897,249.00 | 100 |
合计 | 470,607,721.53 | 27,948,201.98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27,920.56 | 0.66 | 3,127,920.56 | 100 | 5,108,338.16 | 1.02 | 5,108,338.16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70,607,721.53 | 99.34 | 27,948,201.98 | 5.90 | 442,659,519.55 | 494,816,807.48 | 98.98 | 28,866,442.71 | 5.83 | 465,950,364.77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470,607,721.53 | 99.34 | 27,948,201.98 | 5.90 | 442,659,519.55 | 494,816,807.48 | 98.98 | 28,866,442.71 | 5.83 | 465,950,364.77 |
合计 | 473,735,642.09 | / | 31,076,122.54 | / | 442,659,519.55 | 499,925,145.64 | / | 33,974,780.87 | / | 465 950,364.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甘肃鼎盛新能源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90,000.00 | 990,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 | 524,800.00 | 524,8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山东郓城盛洪工控设备有限公司 | 353,314.66 | 353,314.66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45,700.00 | 345,7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新乡市环美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289,900.00 | 289,9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211,500.00 | 211,5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邢台鹿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 86,662.00 | 86,662.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中航动力控制有限公司 | 77,782.40 | 77,782.4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河南省诺顿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 75,000.00 | 75,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锦州锦矿电器有限公司 | 54,000.00 | 54,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江苏朗禾农光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 46,000.00 | 46,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天津方量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 | 18,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烟台东丞电气有限公司 | 15,500.00 | 15,5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新疆个体 | 12,400.00 | 12,4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11,956.00 | 11,956.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淮北徐楼矿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兖矿峄山化工有限公司 | 5,405.50 | 5,405.50 | 100 | 回收可能性小 |
合计 | 3,127,920.56 | 3,127,920.56 | 100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3,974,780.87 | 2,898,658.33 | 31,076,122.54 | |||
合计 | 33,974,780.87 | 2,898,658.33 | 31,076,122.54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余额 |
客户1 | 19,719,038.82 | 4.16 | 591,571.16 |
客户2 | 15,188,484.90 | 3.21 | 455,654.55 |
客户3 | 8,654,359.00 | 1.83 | 689,595.90 |
客户4 | 14,574,590.31 | 3.08 | 437,237.71 |
客户5 | 8,117,519.63 | 1.71 | 243,525.59 |
合计 | 66,253,992.66 | 13.99 | 2,417,584.9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310,375.91 | 16,312,052.72 |
合计 | 17,310,375.91 | 16,312,052.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4,484,592.02 |
1至2年 | 3,194,312.94 |
2至3年 | 348,8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12,8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9,621.14 |
合计 | 18,270,126.10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13,009,775.82 | 10,753,706.37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1,405,115.86 | 2,083,485.22 |
其他 | 1,656,717.66 | 264,101.55 |
社保公积金 | 1,021,659.34 | 3,139,458.83 |
业务借款 | 1,176,857.42 | 786,513.16 |
合计 | 18,270,126.10 | 17,027,265.13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715,212.41 | 715,212.41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44,537.78 | 244,537.7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959,750.19 | 959,750.1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15,212.41 | 244,537.78 | 959,750.19 | |||
合计 | 715,212.41 | 244,537.78 | 959,750.19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 | 1,405,115.86 | 1年以内 | 7.69 | 42,153.48 |
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 | 1,260,000.00 | 1-2年 | 6.90 | 126,000.00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 | 1年以内 | 3.83 | 21,000.00 |
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630,000.00 | 1年以内 | 3.45 | 18,900.00 |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20,200.00 | 1年以内 | 2.85 | 15,606.00 |
合计 | / | 4,515,315.86 | / | 24.72 | 223,659.4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21,700.00 | 1,321,700.00 | 1,321,700.00 | 1,321,7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1,371,700.00 | 50,000.00 | 1,321,700.00 | 1,371,700.00 | 50,000.00 | 1,321,700.00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易嘉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1,321,700.00 | 1,321,700.00 | ||||
合计 | 1,321,700.00 | 1,321,700.00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北京天宠风光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00 | 5.00 | 5.00 | ||||||||
小计 | 5.00 | 5.00 | 5.00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5.00 | 5.00 | 5.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23,728,223.17 | 217,446,581.45 | 305,180,227.95 | 201,826,534.33 |
其他业务 | 2,906,207.83 | 962,749.95 | 1,807,881.28 | 719,088.50 |
合计 | 326,634,431.00 | 218,409,331.40 | 306,988,109.23 | 202,545,622.83 |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机驱动与控制类 | 126,159,269.07 | |
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类 | 171,983,691.20 | |
高端变流器类 | 6,014,386.38 | |
其他 | 19,570,876.5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东北 | 9,305,729.23 |
华北 | 67,641,497.98 | |
华东 | 131,316,433.42 | |
华南 | 16,218,851.35 | |
华中 | 46,805,628.55 | |
西北 | 39,695,542.83 | |
西南 | 12,744,539.81 | |
合计 | 323,728,223.1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54,873.00 | 80,199.99 |
合计 | -54,873.00 | 80,199.99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957,519.73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63,043.72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2,463,084.5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13,957,478.9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3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1 | 0.19 | 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