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图新科”、“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兴图新科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兴图新科签订《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兴图新科业务情况,对兴图新科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1年上半年,兴图新科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1年上半年,兴图新科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兴图新科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兴图新科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兴图新科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兴图新科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1年上半年,兴图新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1年上半年,兴图新科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1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1年上半年,兴图新科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1年上半年,兴图新科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可有效规避。
2、经营风险
(1)行业及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聚焦于军工方向,并向民用方向拓展,但客户集中的特征依然十分突出。民用市场验证过程较长,行业政策变动或特定用户需求变动均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2)产品的风险
报告期内,为降低产品单一的风险,公司打造以网络和视频为核心智能系统提供商,提供从智能感知、智能通信、智能计算、智能显示、智能平台、智能应用的解决方案,丰富了产品体系,但新产品市场验证需要时间,一段时期内,公司依赖单一产品的风险依然存在。如果核心产品的销售规模或市场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严重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
(3)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聚焦军工方向,国防军工市场对公司未来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拓展,公司在国防军工方向的市场占有率较大,在视频指挥控制方向形成一定的行业地位。鉴于国防军工方向市场空间广阔、需求不断增长、产品毛利润较高,导致该市场的竞争激烈,且近年来国防市场对民营企业的开放力度不断加大,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实力,公司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及市场占有率降低的风险。
(4)应收账款风险
受国防军队预算管理体制的影响,公司的军队客户或涉军客户等的结算周期较长,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32,639.8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4,052.58万元,应收账款规模较大,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风险。同时,公司期末余额前5名的应收账款合计数为20,125.65万元,占应收
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61.66%,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
3、行业风险
在军用产品方面,一是行业内有技术储备的民营企业可能在未来进入军品市场,成为公司潜在竞争者,对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下降;二是随着军队国产化的要求,核心技术及关键产品的自主可控将成为趋势。对军工企业提出更高的要求。国防科技行业主要受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若将来国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国家经济调整,削减国防开支,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民用产品方面,市场前景广阔,但公司要快速发展,需做好产品的市场研究、市场布局和市场推广工作,需要时间达成民用市场的品牌认知度。在新的市场方向上,公司尚需积累市场经验,有待市场验证,可能短期内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4、宏观环境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
除企业所得税优惠外,公司的业务主要为军工业务,同时涉及开发销售软件产品,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公司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销售符合条件的军工产品,享受增值税按适用税率退税或免征的政策。公司报告期内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及增值税退税相关的税收优惠金额为151.83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13.73%。国家一直重视对高新技术、国防军工行业企业的政策支持,鼓励自主创新,公司享受的各项税收政策优惠有望保持延续和稳定,但是未来如果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税收优惠资格不被核准,将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军方客户,受军方战略部署、军事需要及内部计划的影响,军方通常采用预算管理制度、集中采购制度,一般上半年进行项目预算审批,下半年组织实施采购。由此导致公司利润主要集中在下半年,每年上半年微利或亏损。因此公司与军方客户的合同签订、交付及验收多集中于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公司的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导致公司存在不同季节利润波动较大、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3)其他宏观环境风险
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逐渐缓和,公司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正常并稳步发展,但疫情防控有常态化的趋势,宏观经济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对未来一段时间公司业务拓展、回款进度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487.45 | 3,575.29 | 109.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0.09 | -488.32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3.69 | -717.6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32.30 | -2,243.19 | 不适用 |
主要财务数据 | 2021年6月末 | 2020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1,740.80 | 72,967.77 | -1.68 |
总资产 | 76,993.24 | 80,436.77 | -4.28 |
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1-6月 | 2020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0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0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5 | -0.69 | 增加0.9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9 | -1.01 | 增加0.7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1.10 | 45.12 | 减少14.02个百分点 |
1、技术积累优势
公司长期专注于视音频技术和视频指挥平台建设,在关键技术领域不断发力创新,积累了一批独具特色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高可靠、高并发、大容量的视音频中间件技术、复杂环境网络适应技术、超低延时编解码技术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网络化视频指挥系统、显控系统、视频点播系统、监狱安防集成应急指挥系统、多媒体协同交互系统、视频点播系统、OpenVone音视频融合平台等产品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2、平台业务优势
公司报告期内对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进行了深度升级改造,建成了一个具备高可靠、高并发、大容量、可保障、安全性的音视频融合平台,已实现基于平台的视频会议、视频点播、视频指挥和视频监控业务能力,具备一体化运维能力;支持多点部多级级联、数据共享同步及SIP行业接入互通能力,完成全国产化,并可无缝对接现役视频指挥系统,在某指挥系统和塔里木油田音视讯系统项目上得到应用。
3、营销服务优势
公司秉持“四随服务”理念,依靠快速响应和服务能力,在行业内有了较深的客户积淀,主要客户均为长期服务的客户,特别在军方领域,公司深耕十余年,与军队主管部门、相关研究院所等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长期的合作过程中,产品技术实力、服务保障能力均受到军方的高度认可,荣获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阅兵保障贡献突出奖等奖励,并获得总部、战区、各军兵种任务保障表扬信近百封。
4、行业资质优势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事军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需要取得相关的准入资质。兴图新科已经取得经营所需完备的准入资质,符合军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对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形成竞争优势。
5、人才科研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秉承“以人为本、科技创新、成就卓越”的核心价值观,以引进、培养等多种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人力资源开发,重点引进具有丰富行业经验、专业技术水平过硬的双一流院校硕、博人才,建立年轻化、富有朝气和创新精神的技术团队;同时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任职资格体系、绩效管理体系、薪酬激励体系,保障人才梯队稳定有序的发展。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报告期内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1年1-6月,兴图新科研发投入合计2,328.5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1.10%,同比减少14.02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研发进展
2021年1-6月,公司的在研项目主要包括基于云联邦架构的军用视频指挥平台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基于计算机视觉的人工智能算法中台等,各研发项目均按计划有序进行。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专利授权73项,其中报告期内新增4个,累计软件著作权98项,其中报告内新增3个。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6,622.76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1,804.4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809.93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4,148.31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63.29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5,952.8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073.22 |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 E | 2,00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F=A-D1+D2-E | 19,743.1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G | 19,743.18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005091000073928 | 4,551.00 |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005091000073936 | 2020年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127909590910188 | 12,132.9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 | 127909590910516 | 3,059.24 | |
合 计 | 19,743.18 |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兴图新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程家明先生,截至2021年6月30日,程家明先生直接持有兴图新科股票28,862,90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39.22%,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兴图新科股票5,943,300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8.08%,合计持股34,806,200股,合计持股比例47.29%。2021年1-6月,兴图新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兴图新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兴图新科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 | 间接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数量 | 合计持股占比 | 2021年半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程家明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28,862,900 | 5,943,300 | 34,806,200 | 47.29% | 无 |
陈爱民 | 董事、副总经理 | 2,325,600 | 1,520,000 | 3,845,600 | 5.23% | 无 |
姚小华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 | 400,000 | 400,000 | 0.54% | 无 |
黄加 | 董事 | - | - | - | - | 无 |
李云钢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无 |
王清刚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无 |
崔华强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无 |
陈升亮 | 监事会主席 | - | 182,400 | 182,400 | 0.25% | 无 |
程解珍 | 监事 | - | 76,000 | 76,000 | 0.10% | 无 |
任青 | 监事 | - | 10,000 | 10,000 | 0.01% | 无 |
马超 | 财务总监 | - | 200,100 | 200,100 | 0.27% | 无 |
孔繁东 | 副总经理 | - | 338,800 | 338,800 | 0.46% | 无 |
王显利 | 副总经理 | - | 115,400 | 115,400 | 0.16%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胜可 马闪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