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孙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将控股孙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有利于更好地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整合资源并理顺业务架构。本次股权转让属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内部股权交易,不会变更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控股孙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孙林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