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方面运作规范,杜绝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的发生,未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于风政、杨大贺、田联房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