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要求,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公司其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6日 | 11,000 | 2020年04月07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4-7至2021-4-7 | 是 | 否 |
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27,000 | 2020年06月22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6-22至2021-6-21 | 是 | 否 |
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27,000 | 2020年11月30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11-30至2021-11-24 | 否 | 否 |
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27,000 | 2021年04月01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4-1至2022-4-1 | 否 | 否 |
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13,000 | 2020年09月15日 | 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9-15至2021-3-15 | 是 | 否 |
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13,000 | 2020年12月16日 | 1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12-16至2021-6-15 | 是 | 否 |
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13,000 | 2021年03月17日 | 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3-17至2021-9-16 | 否 | 否 |
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9日 | 6,000 | 2021年06月17日 | 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6-17至2021-12-17 | 否 | 否 |
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9日 | 6,000 | 2021年06月18日 | 646.01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6-18至2021-12-17 | 否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6日 | 17,000 | 2020年03月11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3-11至2021-3-11 | 是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30日 | 5,000 | 2020年06月29日 | 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6-29至2021-6-22 | 是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30日 | 5,000 | 2020年06月29日 | 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6-29至2021-6-28 | 是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 | 37,000 | 2020年06月19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6-19至 | 是 | 否 |
日 | 2021-6-17 |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37,000 | 2020年12月22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12-22至2021-12-22 | 否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37,000 | 2020年08月17日 | 1,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8-17至2021-8-12 | 否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37,000 | 2020年09月11日 | 1,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9-11至2021-9-10 | 否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37,000 | 2020年12月10日 | 25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12-10至2021-6-10 | 是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37,000 | 2020年12月23日 | 27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12-23至2021-6-23 | 是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37,000 | 2021年01月20日 | 14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1-20至2021-7-20 | 否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37,000 | 2021年01月29日 | 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1-29至2022-1-28 | 否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37,000 | 2021年03月15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3-15至2022-3-15 | 否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9日 | 26,000 | 2021年06月18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6-18至2022-6-17 | 否 | 否 |
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9日 | 26,000 | 2021年06月30日 | 6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1-6-30至 2022-6-28 | 否 | 否 |
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 2019年04月26日 | 10,000 | 2020年03月06日 | 5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3-6至2021-3-6 | 是 | 否 |
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12,000 | 2020年12月04日 | 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12-4至2021-12-3 | 否 | 否 |
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 2020年04月28日 | 12,000 | 2020年12月23日 | 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2020-12-23至2021-12-21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94,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 9,586.01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9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 20,086.01 |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签署:
王德瑞 | 夏永祥 | 崔晓钟 |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