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3.3334万股,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的“中汇会验[2021]6116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8,500万股增加至11,333.3334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1,333.3334万元。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21年7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变更营业期限、公司经营范围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变更营业期限及经营范围。
公司拟将营业执照的营业期限由“2005年06月07日至2055年06月06日”变更为“长期”。
公司原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综合回收、再生利用催化剂中的金、银、铼、钨、钴、钼、镍、铂族稀贵金属资源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租赁;催化剂焙烧;净水剂的生产、销售;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及拆解物品的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相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综合回收、再生利用二次资源中的金、银、铼、铂族稀贵金属、有色金属资源及相关产品的销售、租赁;催化剂焙烧、再生;净水剂的生产、销售;废旧家电、报废机动车及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及拆解物品的销售;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自营和代理相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并发布《公司章程》(2021年8月修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后续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章程(2021年8月修订)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