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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潘峰先生、毛建强先生、乔顺昌先生、钟王军女士、刘群女士、徐怡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魏嶷先生、张文亮先生、易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上述人员均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马雪峰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雪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87.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7469%,其通过天津戎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天津捷戎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0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46%。马雪峰先生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前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前述限制性规定。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超过上述期限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5)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得减持。

(6)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雪峰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马雪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马雪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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