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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1-074债券代码:123101 债券简称:拓斯转债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2015年5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6号《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1,812万股,增加注册资本18,12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467,827.00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按本次发行价格18.74元/股、发行新股1,812万股计算的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39,568,800.00元。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339,568,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724,357.47元,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844,442.53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18,12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82,724,442.53元。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2月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3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根据2019年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63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增发新股不超过2,600万股。经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次创业板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606.5249万股,增加注册资本16,065,24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7,934,337.00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结果为:发行价格人民币40.46元/股,发行新股1,606.524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9,999,974.54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49,999,974.5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0,829,327.5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170,647.00元。其中,计入公司“股本”人民币16,065,24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93,105,398.00元。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9年11月2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I10691号验资报告。

3、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62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6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836,792.45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163,207.55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16日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0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1.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元)
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总额649,999,974.54
减:承销费、保荐费37,264,150.94
募集资金612,735,823.60
减:发行费用3,565,176.60
募集资金净额609,170,647.00
加:存款利息收入23,302,165.64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163,276,791.64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25,443,019.86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23,375.83
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43,729,625.3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120,000,000.0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人民币188,719,811.50元。

2.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合计
募集资金总额670,000,000.00
减:承销费、保荐费13,264,150.94
募集资金656,735,849.06
减:发行费用1,572,641.51
募集资金净额655,163,207.55
加:存款利息收入279,662.48
减: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置换金额23,199,127.60
减:募投项目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金额4,350,6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185,100,000.00
减:手续费及其他支出895.00
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42,792,247.43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尚未赎回金额300,000,000.0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民币27,549,727.60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85,1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开增发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及关于聘请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证券”)于2018年11月18日签订了《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自2018年11月18日起聘请招商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依据相关规定终止与安信证券的保荐协议,自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招商证券将承接原安信证券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义务和相关工作。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2月26日,公司、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拓斯达”)及招商证券分别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对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天国富承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9月24日,公司、江苏拓斯达与招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同时,公司、江苏拓斯达与中天国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3月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意全资子公司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技术”)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大岭山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募集资金。

同时,公司、拓斯达技术及中天国富和上述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项目备注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44050177780800002906614,150,917.94218,110,837.54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1401401900100152330210,637,359.11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1]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20100273192006001690383,878.23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635372641200014,597,550.43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大岭山支行44050177780800003427658,622,641.51227,866.22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岭山支行1401401900100164700300,002,500.00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注2]
东莞拓斯达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大岭山支行6457742938710142,561,881.21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项目备注
合计1,272,773,559.45886,521,872.74

注1: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120,000,000.00元。

注2:截至2021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300,000,000.00元。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4 月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44.3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4月2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155号《鉴证报告》。经2020 年4 月21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

2021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19.91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21

号《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4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不存在超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陆续投入,目前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8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日期:2021年6 月 30 日编制单位: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6,433.3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7,133.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136.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江苏拓斯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机器人及自动化智能装备等项目(公开增发募集资金)60,917.0660,917.065,868.2618,871.9830.98尚未完工不适用
2、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转债募集资金)47,000.0047,000.002,754.972,754.975.86尚未完工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18,516.3218,516.3218,510.0018,510.0099.97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26,433.38126,433.3827,133.2340,136.9531.75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126,433.38126,433.3827,133.2340,136.9531.7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报告期内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创业板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为80,000.00万元,预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0,917.0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款项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项目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25,443,019.86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0年4月2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155号《鉴证报告》。经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
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于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为61,177.00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7,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款项及支付项目剩余款项。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项目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23,199,127.60元,此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3月30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21号《关于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202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21年4月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报告期内未出现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收益合计621.51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余额合计42,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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