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仕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334股,发行价格为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3,337.4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1,245,563.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087,773.49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9日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项目备案 | 项目环评 |
1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 | 20,057.31 | 20,057.31 | 相发改投备[2018]49号 | 苏相环建 [2017]68号 |
2 | 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 6,295.00 | 6,295.00 | 相发改投备[2018]50号 |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20,000.00 | - | - |
合计 | 46,352.31 | 46,352.31 | - | - |
三、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2,087,773.49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63,523,1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 | 200,573,100.00 | 200,573,100.00 | 61,483,419.49 |
2 | 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 62,950,000.00 | 62,950,000.00 | 19,296,611.8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61,307,742.15 |
合计 | 463,523,100.00 | 463,523,100.00 | 142,087,773.49 |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优化募集资金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四、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 | 200,573,100.00 | 200,573,100.00 | 61,483,419.49 |
2 | 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 | 62,950,000.00 | 62,950,000.00 | 19,296,611.85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61,307,742.15 |
合计 | 463,523,100.00 | 463,523,100.00 | 142,087,773.49 |
2、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苏州苏迪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苏迪罗”)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苏迪罗提供19,296,611.85元借款,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前述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
3、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苏州苏迪罗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内容 |
公司全称 | 苏州苏迪罗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5年11月12日 |
法定代表人 | 张世忠 |
注册资本 | 6,000.00万元人民币 |
项目 | 内容 |
股权结构 | 仕净科技持股100% |
注册地 | 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澄路88号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借款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 |
总资产 | 78,985,000.00 | 5,511,200.00 |
净资产 | 7,143,000.00 | 3,556,000.00 |
净利润 | 3,587,000.00 | 646,400.00 |
(二)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苏州苏迪罗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苏州苏迪罗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运用计划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补充至募集资金专户。
2、拟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保本型产品。上述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娟 万晓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