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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关于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集团 公告编号:2021-123债券代码:123030 债券简称:九洲转债债券代码:123089 债券简称:九洲转2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或“九洲集团”)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471,994.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1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93,239.9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71%,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风电”)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产品的研发、销售;风力发电站的投资、建设。公司为金湖风电BT工程总包服务商,九洲集团拟为金湖风电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属的融资租赁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债务本金不超过90,000万元。担保范围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原有融资租赁借款及公司总包垫资款,金湖风电以其电费收费权向公司提供第二顺位权的反担保。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李寅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九洲集团金湖风电95.22%47.20亿元90,000万元37.59%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工商情况

名 称: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20831339000034M

住 所:金湖县闵桥工业集中区健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丁继超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产品的研发、销售;风力发电站的投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8日

2、被担保人股东情况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03,227,545.19898,612,192.97
负债总额955,231,880.26893,647,245.83
所有者权益总额47,995,664.934,964,947.14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1-12月
营业收入81,852,260.710
利润总额43,030,717.790
净利润43,030,717.790

注:金湖风电2020年财务数据和2021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金湖风电于2020年底开始并网发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金湖风电向中航国际租赁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及相应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金湖风电风力发电并网发电后,每年的发电收益有能力偿还融资租赁的租金、利息及各项手续费,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主要为了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金湖风电BT工程总包服务商,本次借款担保有利于回收公司总包垫资款,同时金湖风电以其电费收费权向公司提供第二顺位权的反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金湖风电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可加快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将解除公司对其原有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为亚洲新能源(金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471,994.5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1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担保总额为193,239.9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7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229,73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5.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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