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曲丹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曲丹阳女士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曲丹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罗建钢、陈长源、夏志宏、陈宇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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