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第六届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家俊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
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以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