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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300962 证券简称:中金辐照 公告编号:2021-051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00,5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24,401,7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498,991.54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055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钴源采购35,400.0035,400.007,949.90
2青岛分公司扩建电子加速器项目2,600.002,600.002,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
合计48,000.0048,000.0019,949.9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 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3月31日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1钴源采购项目35,400.007,949.904,175.9111.80
2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2,600.002,000.001,301.8650.07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48,000.0019,949.905,477.7711.41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说明,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本次置换金额
1钴源采购项目4,175.914,175.91
2电子加速器灭菌中心建设项目1,301.861,301.86
合计5,477.775,477.77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计5,477.77万元。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5,477.77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5,477.77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出具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39号)。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5,477.77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出具了《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3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此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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