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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伯泰科:2021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公司代码:688056 公司简称:莱伯泰科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胡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瑜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莱伯泰科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A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管理咨询公司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LabTech HoldingsLabTech Holdings, Inc.,公司的股东
宏景浩润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WI Harper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公司的股东
兢业诚成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股东
科技公司/莱伯泰科科技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工程公司/莱伯泰科工程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莱伯泰科美国LabTech,Inc.,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美国马萨诸塞州
莱伯泰科香港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公司全资子公司
莱伯泰科帕兹/帕兹公司北京莱伯帕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莱伯泰科天津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CDS公司CDS Analytical,LLC,莱伯泰科美国2015年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内布拉斯加州CDSCDS Analytical,LLC,注册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主要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莱伯泰科美国全资子公司CDS公司收购了其绝大部分资产及业务
莱伯泰科建设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MilestoneMilestone S.R.L.,一家意大利仪器生产厂商,主要生产微波化学系列仪器,公司主要供应商之一
赛默飞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安捷伦美国安捷伦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气相色谱(GC)气相色谱可分为气固色谱和气液色谱,气固色谱指流动相是气体、固定相是固体物质的色谱分离方法;气液色谱指流动相是气体、固定相是液体的色谱分离方法
液相色谱用液体作为流动相的色谱法,液相色谱分为液固色谱、液液色谱
质谱(MS)广泛应用于各个学科领域中,通过测定离子的质量和电荷之比的特性达到定性和定量测定化合物化或同位素的技术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将气相色谱和质谱分析方法相结合,在试样中鉴别不同物质的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LC-MS)将液相色谱和质谱分析方法相结合,在试样中鉴别不同物质的方法
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文中对应公司产品名称为医疗痕量元素分析仪
固相萃取(SPE)一种被广泛应用且备受欢迎的样品前处理技术,利用固体吸附剂将样品中的目标化合物吸附,与样品的基体和干扰物分离,然后再用洗脱液洗脱,达到分离和富集目标化合物的目的,能提高分离富集速度,减少使用有机溶剂,并大大提高了分析结果的稳定性和重现性
凝胶净化(GPC)一种样品处理方法,一般指通过凝胶柱分离出待分析物质,将大分子和小分子化合物分离,能减少样品处理时间,提高分析仪器效率,避免杂质影响
定量浓缩一种样品前处理技术,其浓缩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分析检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固相萃取-凝胶净化(SPE-GPC)将固相萃取和凝胶净化两种处理技术联结使用
PID在工程实际中,应用最为广泛的调节器控制规律为比例、积分、微分控制,简称PID控制,又称PID调节。PID控制器是一个在工业控制应用中常见的反馈回路部件,是应用最广泛的工业控制器之一
湿法消解湿法消解是用酸液或碱液并在加热条件下破坏样品中的有机物或还原性物质的方法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竞天公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报告期、本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公司的中文名称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莱伯泰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Beijing LabTech Instrument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LabTech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胡克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1312
公司网址www.labtechgroup.com
电子信箱zqtzb@labtechgroup.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于浩邹思佳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庆大街6号
电话010-80492709010-80492709
传真010-80486450-8501010-80486450-8501
电子信箱zqtzb@labtechgroup.comzqtzb@labtechgroup.com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莱伯泰科688056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黄迎、蒋晓岚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鹏、王黎祥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9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2,153,328.85138,766,338.393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91,632.1319,566,995.7274.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179,817.5721,107,317.6857.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924.6810,015,545.39-103.7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54,151,246.52740,055,405.511.90
总资产828,043,371.25852,373,343.14-2.8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3930.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3930.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00.4219.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25.81减少1.2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06.26减少1.8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748.98减少1.24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951.6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3,037.1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90,819.1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836.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182,926.51
合计911,814.56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实验分析仪器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以及实验室耗材和相关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行业,具体细分行业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高端制造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研发全自动实验检测平台,联接包括样品采集与处理、自动化进样、分析检测、智能数据分析在内的全检测流程,覆盖并联通实验分析的各个环节,为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医疗制药、地质勘测等领域的用户提供自动化、系统化的实验分析检测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全球范围内能将多种类和多功能的样品前处理技术与全自动分析实验分析检测平台组合成全自动实验分析仪器系统的主要实验分析仪器供应商之一。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专注于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农产品检测、商品质量检测等领域的实验分析仪器研发生产体系,并覆盖药品质量检测、新药开发、新材料研究、核素分离、医疗诊断、疾病控制、生命科学等众多国家重点发展、关乎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公司的产品具备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特点,获得用户的广泛好评和支持。公司曾为中国海关、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中国好粮油”项目提供实验分析仪器;CDS公司热裂解仪产品曾用于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火星探测器“好奇者”号上搭载的“火星样品分析模块”中的样品分析装置进行地面对照实验(2015年10月公司收购了内布拉斯加州CDS产品相关资产和知识产权后,仍在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提供维护等技术支持);公司曾为中国的海洋考察科考船提供样品集装式实验室。公司全自动固相萃取产品曾获得BCEIA金奖,多项产品获得“中国好仪器”奖,公司连续多年被评为“科学仪器行业最具影响力国内生产厂商”。

公司拥有LabTech、CDS、Empore等行业知名品牌,在中国和美国设有研发和生产基地,并在中国内地主要城市、中国香港、美国马萨诸塞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等地设有产品营销和服务中心。近年来,公司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建立了实验分析仪器研发创新体系,积累了较为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研发成果,核心技术人员在国内外相关期刊杂志中发表多篇SCI文章。截至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计服务客户3万多家。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多功能高通量热裂解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固相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压力萃取系列仪器、全自动和高通量凝胶净化仪器、全自动高通量多功能组合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样品消解仪器系列、全自动和高通量浓缩产品系列、全自动紫外可见分光光谱仪系列、全自动液相色谱仪系列、全自动核素分离仪器系列、放射性元素富集系列、循环水冷却器、制冷加热循环器(RH40-25A)、微控数显电热板(EG系列)等。除此之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各类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包括洁净/超净化学实验室、实验室通风与改造工程等各类实验室业务的具体实施。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以深入的市场调研和精准的需求分析,在技术研发成果的基础上,有效实施产业化,主要通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及为客户提供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获得收入并实现业务持续发展。

1、研发模式

公司采用TRD研发模式,其既具备矩阵式研发模式的特点,保证资源合理配置,也具备项目式研发模式的特点,能够高效快速解决项目问题,从而保证了公司产品及技术的创新,有利于公司保持较高的产品竞争力和产品毛利率。

2、销售模式

公司为满足广泛的下游客户需求,采用了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既保证了直销模式下不断完善企业自身核心产品的优势,也发展了经销模式下满足更多客户需求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的稳定性。

3、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采用了自主加工、组装、设计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模式,关键的核心部件、重要部件、电路、气路和整机的组装、调试、集成等技术含量高的环节由公司自主完成,保障了产品性能及技术安全的需要,提升了公司产品的质量。对原材料进行粗加工、外机的成型及其他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生产环节,主要采取外协加工的生产模式,外协厂商根据公司的生产要求及设计方案进行加工。

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主要根据用户的需求定制个性化的实验室业务实施。

4、采购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原材料采用集中计划采购、长期报价采购、询价采购等模式,针对代理产品采用订单模式进行采购。公司的采购模式很好地配合了公司的销售模式和生产模式,可以适应公司未来逐渐增长的经营规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C40。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下的仪器仪表制造业,细分行业为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业,细分行业代码:

C4014。

实验分析仪器是仪器仪表行业的重要分支,具备复杂而精密的技术体系,研发与制造依赖于大量前沿科技的发展,包括电子技术、智能化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精密机械制造技术、分析化学等,复杂程度和技术含量较高。未来,伴随上述技术领域的不断发展,实验分析仪器的制造技术及其自身性能的先进程度仍将不断演进和发展。实验分析仪器的制造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端制造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仪器仪表产业重要的细分领域,实验分析仪器是典型的高附加值、技术密集型产业,在技术发展推动下,实验分析仪器在科技领域如环境工程、生物医疗、生态资源、材料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工业应用中得到广泛应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根据上海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0年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85.20亿元,在仪器仪表产业中的收入比重为3.72%;实现利润总额49.65亿元,占比6.06%,整体来看,国内仪器厂商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实验分析仪器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食品检测、医药研发和检测、医疗诊断、商品检验、材料分析等领域,在产品研发、检测等关键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下游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从实验分析仪器发展阶段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社会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节能高效等问题的愈加重视,国内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伴随国家转型升级进程的深入推进以及环境监测、食品检测、生物医疗检测等实验分析仪器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国际先进的大型分析仪器生产厂商纷纷加强对中国市场的开拓。

国内企业虽然近年来发展较快,但与国外先进生产厂商相比,无论技术水平还是规模实力仍存在明显的差距,特别是分析检测设备等细分领域,外国厂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致使国内企业生存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经营规模的扩张和技术实力的提升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瓶颈。目前,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品种基本齐全,但高档产品仍依赖进口。实验分析仪器市场基本被赛默飞、安捷伦等国际巨头所垄断。一些国际大型企业采用本土化战略,在我国国内建设工厂;一些企业则采用与国内代理商合作的方式,利用代理商渠道优势拓展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将为上游实验分析仪器带来可观的需求增量,也将对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的性能、精度、效率提出更高要求,从而成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技术升级和产品迭代的源动力。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高新产业的建立,为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发展高端仪器设备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从而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为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赢得更大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根植于实验分析仪器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凭借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等领域的长期积累,公司在实验分析仪器产品研发、核心技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客户资源与品牌优

势方面逐渐建立了竞争优势,在洁净环保实验室解决方案领域也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实验分析仪器和洁净环保型实验室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样品前处理仪器是公司最主要的核心产品,公司是国内少数拥有齐全的样品前处理仪器产品线供应商之一,主导产品包括全自动样品前处理平台、全自动凝胶净化系统、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多通道平行浓缩仪、全自动热裂解仪、全自动吹扫-捕集仪、热解吸仪等,下游客户涵盖高等院校、政府监管机构、科学研究机构等用户以及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医疗健康等行业企业,产品技术含量和市场份额在市场中位居前列。目前公司正大力研发新的样品前处理产品、样品前处理多联机平台以及与分析仪器联用的前处理平台和移动式检测分析等产品,旨在通过提升产品性能、促进产品升级、丰富产品种类,进一步提高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等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和占有率。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经过多年的连续投入和探索实践,公司目前在实验分析仪器领域突破了多项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可为公司各主导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提供强大支撑,助力公司不断扩大盈利规模,持续保持并强化市场竞争优势。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表所示:

序号核心技术技术来源核心技术特点
1全自动固相萃取技术自主研发全自动固相萃取技术主要用于样品中化合物的分离、纯化和浓缩,与传统的液液萃取法相比较可以提高分析物的回收率,能有效的将分析物与干扰组分分离。
2全自动凝胶净化技术自主研发全自动凝胶净化技术主要根据凝胶渗透色谱原理对复杂样品中的化合物按照分子体积的大小进行分离和收集,能有效去除样品中的大分子基质和小分子干扰物质,提高后续分析的灵敏度和准确度,延长分析仪器的使用寿命。
3全自动浓缩技术自主研发全自动浓缩技术利用加热膜外部加热、涡旋式氮吹对样品进行快速浓缩,可在线实现脱水功能,并可拓展在线固相萃取功能,涡旋式氮吹扫描,保证液位更加平稳,同时可多位并联使用,最多可支持64通道同时使用。针对深颜色不透光液体的自动化动态液位检测,使浓缩后的高基质样品也能顺利实现定量浓缩。
4全自动压力溶剂萃取技术自主研发全自动溶剂萃取技术使用有机溶剂在高温高压下对样品进行全自动萃取,使样品中的分析物被溶剂快速提取。
5全自动加酸电热消解技术自主研发全自动加酸电热消解技术用于将样品在强酸和强氧化剂作用下完全消解后,测定其中的重金属含量。能自动定量地加入酸/氧化剂,消解过程中如需继续添加试剂,可自动将样品架抬升出加热体,使之冷却并摇匀,消解结束后通过液面传感器自动定容样品体积,直接进入仪器分析阶段。
6自动化高通量多功能分析型热裂解技术自主研发样品放入热裂解仪中,可以极快升温(以10–20?C/毫秒速度达到1000?C以上的温度)。惰性气体通过高温下的样品,样品吸收热能后从聚合物分子裂解为挥发性有机小分子,并向气相色谱-质谱仪上样分析,从而实现物质定性鉴别和定量分析。
7自动化高通量多功能热解吸技术自主研发热解吸技术利用固体颗粒吸附剂对气态有机分子的常温下吸附和高温下解吸(脱附)的特性,定量地检测气体样品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自动的热解吸仪可存储和移取装有吸附剂及样品的吸附管,可将吸附管放
入解吸加热管中密封并升温解吸。该技术主要用于工业环境、工作环境、室内环境、车内空气中的VOCs检测、呼吸气检测等领域。
8全自动有机无机配标技术自主研发全自动有机稀释配标技术主要用于分析过程中的固液样品配制,液体样品稀释,标准曲线配置,混合标样配置,标准品及质控样等定量添加,为后续的GC/MS或LC/MS提供标准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制备。
9自动化高通量紫外分光光度仪技术自主研发该技术采用正弦丝杠机构由步进电机驱动光栅分光,切尼特纳单色器设计,能自动切换狭缝,光源采用钨灯和氘灯。
10低温制冷恒温技术自主研发循环水冷却器为大型分析仪器(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质谱等)中发热器件的必备恒温设备。该技术融合PID数字控温技术和热气旁路技术,压缩机可一直运转而不需频繁启停,在同等制冷功率下,冷却器体积小;产品采用无氟制冷剂,高效环保。
11洁净实验室实施技术自主研发根据下游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实验室洁净/超净环境的实施方案,以保障化学分析、生产类实验室在一个洁净/超净的环境中进行。
12高精度三维机械臂平台技术自主研发XYZ高精度三维机械臂平台技术,主要应用于实验室仪器的基础核心部件,有助于仪器产品实现多通道、高通量、自动化等性能特征。为公司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提供了丰富的运动基础核心模块。
13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自主研发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的研发应用,是公司样品前处理仪器的重要发展方向。与分析仪器联用技术的核心,即为样品前处理仪器之间以及与分析仪器之间的流路设计及接口技术。例如Gstation?-GVS样品前处理多联机系统,将三类前处理技术系统集成在一起,为客户提供自动化的整体解决方案。
14全自动核素提取净化仪技术自主研发该项技术是针对放射性元素提取而研发的全自动仪器技术,可实现仪器设备对人工操作的替代,避免人体受辐射污染。
15全自动吹扫捕集仪技术自主研发该项技术是能实现样品自动批量处理的全自动仪器技术。相比于手动单个处理样品,位于自动进样器上的机械爪可根据预先设置的软件程序,自动抓取和移动样品,实现最多102位样品的自动处理,从而实现对人工操作的替代和实验效率的提升。
16Empore萃取耗材技术收购取得该技术通过特种工艺将固相萃取吸附剂颗粒加载到同期形成的纤维网中,成为一张厚度小于0.5mm的膜片。这种既薄又有一定弹性的膜片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广泛用于水样品固相萃取。
17样品前处理仪器联用技术自主研发公司通过开发自动化机械平台、自动化流路设计,将不同类型的高通量自动化前处理仪器按照国家标准方法要求、行业标准要求等,开发成为自动化的整体解决方案平台产品的技术,该技术能实现多种样品前处理仪器的联用功能。

其他知识产权为商标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商标10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商标37个。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内最大的科学仪器门户网站仪器信息网颁发的“2020科学仪器行业领军企业(国内综合类)”及“2020科学仪器行业杰出雇主”荣誉证书。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41205
实用新型专利77757
外观设计专利23214
软件著作权01028
其他410537
合计172234141
本期数上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14,106,104.1612,462,548.7713.19
资本化研发投入0.000.000.00
研发投入合计14,106,104.1612,462,548.7713.19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7.748.98-1.2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00.000.00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进出口贸易突发性事件检测及应对技术研究700,000.00290,586.83748,128.566月份已结题将高效锶特异性固相萃取技术与程控顺序注射技术相结合,同时集成红外线蒸发制样系统、低本底流气式β探测系统等,结合自主开发的控制软件,实现放射性锶快速分离、制样、检测、结果报告的集成化和自动化。将放射性锶分析时间从传统方法的1个月缩短至数个小时,从传统的全手工、高度依赖操作熟练性、耗时长的化学分析过程中解放出来,使其具备“傻瓜化”和良好的用户体验。目前对核能应用与核安全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的高度,放射性锶元素的测试需求非常广泛。由于基体中存在各种核素,分离流程大多步骤繁琐、分离时间长,对操作者的操作能力和精力要求高,大部分步骤都需要人工干预,费时费力。随着色谱萃取技术日益普及,全自动化的核素萃取分离装置亟待开发,该装置解决了目前应用方法的许多“痛点”问题,具备大规模普及的的条件。
2医疗痕量元素分析仪17,000,000.002,169,173.3112,601,125.32用户试用测试中,小规模批量生产,达到可销售状态针对血液、细胞、单颗粒等生物医疗样品进行多种微量元素的定性、定量检测,解决生物医疗样品高盐、高纤维、高浓度、结构复杂等问题,以高效、快速、准确的尖端质谱检测技术,为建立在生物医疗样品化学分析检测基础之上元素组学、代谢组学、大分析标记免疫学等生物医疗研究以及精准医疗、疾病跟踪等临床应用领域利用ICP-MS仪器进行医疗元素分析具有分析速度快,可多元素同时检测,检测范围宽等特点人体微量元素和人的健康状态息息相关,微量元素的缺少或过多摄入都会对人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孕妇和新生儿而言,微量元素营养状况的监控尤为重要。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对元素检测种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ICP-MS正是无机元素检测的最佳工具
提供前沿检测仪器,并根据相关领域的具体需求,优化软件操作和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更有刻度性的分析报告。
3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平台Minilab 2881,700,000.00534,376.201,652,740.48生产可批量装配,达到可销售状态2)将穿刺针、移液枪、移液针、机械爪、涡旋混合模块集成于MiniLab XYZ通用机械臂平台。 3)达到该平台兼容有机和无机液体样品前处理的目标。相比于常见的有机专用或无机专用平台,MiniLab有机无机通用XYZ机械臂平台提高了部件的通用性。密闭配标、机械爪抓瓶、涡旋混合等模块的集成,进一步提高了顾客在进行液体处理实验时的效率和适用范围,降低顾客的采购成本,解决顾客痛点问题。随着人力成本的逐渐提高,随着实验室智能化及效率的逐渐提升,大批量、微小量液体的自动化处理需求越来越旺盛。尤其第三方检测公司,在成本压力面前,正在逐步启动自动化仪器代替传统耗时、耗力、有腐蚀性、污染性的手工液体处理方式。
4全自动萃取仪MW10001,000,000.00579,259.141,054,656.49原理样机阶段,主要关键点已突破1)解决顾客梯度控制萃取罐内样品升温时,温度精度不高,从而萃取效率有限的痛点问题。 2)将梯度实时PID温度控制与校准核心算法使用到该产品样品萃取罐的主动控温方面。 3)达到精确梯度控制萃取温度、高效萃取样品的目标。。相比于常见的主萃取罐接触式热电偶测温技术,MW1000的非接触式红外测温技术可对所有萃取罐中的样品进行独立测温,并通过自主开发的实时PID温度校正算法技术,让该产品的控温技术达到或超过国外同类产品的测、控温技术水平。最终更加高效的完成顾客样品的萃取实验。高温、高压条件下的样品萃取实验因为耗时短、试剂消耗量少、污染少、低碳、可大批量并行高通量处理样品等优势而被标准方法所逐渐采用。传统的污染重、耗试剂、耗力、很难高通量的回流萃取法或浸提萃取法逐渐的被取代。
5超级萃取仪MW2000850,000.00258,400.77653,925.28关键部件预研究1)解决顾客萃取样品时,密闭萃取罐内部压力只能被动控制,无法精确主动控制压力升降,从而萃取效率有限的痛点问题。 2)除了实现主动PID实时相比于常见的萃取罐通过温度控制间接控制压力的技术方式,MW2000的主动预加高压控制技术可主动地控制萃取罐中的精确压高温、超高压条件下的样品萃取实验因为耗时短、试剂消耗量少、污染少、低碳、可大批量并行、高通量处理样品等优势而被标准方法所逐渐采用。传统的污染重、
梯度控温功能,另外将高压氮气预加压功能及PID压力控制精确算法使用到该产品样品萃取罐的主动控压方面。 3)达到高压、高温下高效萃取样品的目标。力,获得更高的萃取压力,并通过自主开发的实时PID压力校正算法技术,让该产品的控压技术达到国外同类产品的测、控压技术水平。最终更加高效的完成顾客样品的萃取实验。耗试剂、耗力、很难高通量的回流萃取法或浸提萃取法逐渐的被取代。
6全自动柱膜通用固相萃取仪 AutoEmpore 10001,500,000.00657,356.661,477,838.49β样机阶段1)解决顾客处理1升至60升大体积水样时,在高通量处理样品条件下,无法兼容100毫升每分钟以上超大流速连续上样和20毫升每分钟以下小流速连续上样的痛点问题。 2)将高、低压液体动力源集成于同一个固相萃取平台,兼容固相萃取柱和固相萃取膜片。 3)达到上样流速范围宽、样品通量高、处理效率高的目标。相比于常见的注射泵式非连续上样方式,以及非精确流速的蠕动泵连续上样方式,该项目技术采用自主开发的小流速连续上样精密陶瓷泵以及自动压力控制的高流速泵二合一技术。用户可在方法中任意选择这两种模式,实现8通道并行、连续处理16个以上大体积样品的同时,兼容萃取和萃取膜。随着国家“水十条”政策的推动,地表水、地下水、农村饮用水、污水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体有机污染物检测成为热点和重点。由于水中污染物浓度普遍低的原因,水中污染物的富集萃取成为了关键前处理实验。大体积水样的快速、高效萃取成为应用焦点。该项目采用自有品牌的萃取柱和萃取膜,可实现水样100毫升/分钟的高流速富集萃取,相比于传统的20毫升/分钟以下的水样处理速度,节省时间和能源达到了4倍,效率和质量都很高。
7全自动固液吹扫捕集仪 PT20001,700,000.00959,197.101,732,895.84完成关键技术验证,目前处于原理样机整机验证阶段1)解决顾客在对固体和液体样品进行吹扫捕集实验时,内标个数不足、内标添加体积误差大的痛点问题。 2)将特殊的流路设计以及微升级内标添加技术应用到该产品中。 3)达到内标残留低、添加体积精度高、内标重复性高的目标。相比于国产主流产品的无内标或单内标技术水平,该产品的3内标加标技术以及测、控温技术有较大的优势,也更符合顾客应用需求。相比于进口主流产品的3内标技术,该产品的102位样品处理通量、3内标添加精准度、吸附解析技术等都有一定的竞争随着国家“大气十条”“土十条”等政策推动,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检测成为焦点。大气、土壤、水中VOCs等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污染物检测成为热点和重点。由于大气、土壤、水中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浓度普遍低的原因,VOCs污染物的富集萃取和解析成为了关键前处理实验。快速、高效萃取
优势。成为应用焦点。
8全自动高通量真空平行浓缩仪 MVP系列900,000.00674,441.081,077,741.14生产可批量装配,达到可销售状态2)将整体密封和独立密封二合一设计,无需中途泄压即可实现。 3)达到顾客随时取放样品、提高效率、提高实验可靠性和灵活性的目标。相比于主流国内外厂家的同类真空平行浓缩产品,MVP系列产品技术方面,解决了同类主要产品没有解决的实验过程中无需泄压即可取放样品的功能。整体密封和独立密封二合一技术,虽成本有所上升,但解决了顾客痛点问题,使得性价比更高。随着国家“2020药典”等发布,中药中有机污染物检测成为了焦点。医药行业传统的浓缩前处理中,药典明确规定主要为真空浓缩,即常见的旋转蒸发仪。但由于旋转蒸发仪是单通道的特点,处理样品的效率低。高通量平行真空浓缩仪,即符合药典方法要求,又具有16位以上并行处理样品的高通量和高效率。
9净化柱研制1,000,000.00228,720.69228,720.69已经完成净化柱的初步研制,正在进行品种扩展和系统性测试净化柱性能稳定,品种齐全,形成完整的工艺控制国内领先在有机分析实验室具有广泛应用
10EV400H基础型旋转蒸发仪1,200,000.00244,739.39244,739.39市场调研完成,经初步论证,已选定最优设计方案。根据选定设计方案,已完成初步设计计算,结构设计,功能机零部件正在陆续采购中。组装功能机,测试性能,根据测试结果对设计和结构进行优化。设备中主要采用同步带传动、齿轮齿条的自锁、电机控制等技术方案,均属于该领域的成熟方案。模具化设计增强产品一致性。旋转蒸发仪作为一款实验室基础产品,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各领域实验室,第三方检测,院校等都有大量产品。而手动型旋转蒸发仪作为最最基础款,以其超高性价比获得各企业单位、部分实验室,大部分院校的青睐。
11D-Master全自动消解仪1,500,000.00390,241.12390,241.12目前处于功能模块验证阶段更有效的缩短实验时间,提高效率,减少试剂消耗又降低试剂背景值,线形国内领先应用于无机实验室的湿法消解。比如消解土壤、食品、矿物、塑料等等,所有的无
加液路径,定位更灵活,可满足更复杂的定位需求。自带全自动酸气排放系统,无需置于通风橱内使用。将酸气封闭在酸气排放系统内,避免将整机放入通风橱时对电子元件的损害。带远程监控系统:用户可以在实验室外(办公室或其它场所)通过手机或其它远程控制终端实现对实验过程实时状态和实验步骤监控,随时掌握实验进程;可实现远程紧急停机操作。自动生成消解过程实验报告。机分析行业,包括地市级以上质检、商检、环保、疾控、农检及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实验室
12医疗电子直线加速器水冷模块1,000,000.00291,487.68291,487.68功能机和第一台样机已经提供给客户测试,目前正在完善第三台样机,并且已经在订购零部件换热量14KW,控温精度±1;流量20-40L/min;承压1.5-10Bar;水路压降0.5Bar;噪音60分贝以下;认证Rohs、UL、CE。最终满足客户配套需求核心技术在于整个系统里的空气如何排干净;考虑系统自平衡,保证质心在中心。国内领先水平。医疗直线加速器配套
13全自动样品流水线智能分析系统FlexiLab2,000,000.00621,143.45621,143.45可行性分析验证阶段获得基本的技术可行性方案通过流水线方式提高样品处理效率,效率达到同类产品的4倍以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于农残QuECHERS检测方法的需求日益旺盛,半自动的或者全自动的产品效率普遍不高,价格昂贵,性价比低。通过本技术流水线式的操作,以及6轴机械手的协助,实现效率的最大化。
14半自动吹扫捕集仪 CT20001,500,000.00357,435.69357,435.69关键技术调研及验证阶段商用机,具备产业化能力国际同类产品相等水平,个别指标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广泛用于食品与环境监测、临床化验等部门。美国EPA601、602、603、524、
501.1与524.2等标准方法均采用吹扫捕集技术)。特别是随着商业化吹扫捕集仪器的广泛使用,吹扫捕集法在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分析,有机金属化合物的形态分析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吹扫捕集法作为样品的无有机溶剂的前处理方式,对环境不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具有取样量少、富集效率高、受基体干扰小及容易实现在线检测等优点
15全自动尿液样品处理系统MiniLab-U1,100,000.00277,813.25277,813.25β样机阶段商用机,具备产业化能力目前国内没查到公开资料的相关商品化产品尿液处理系统用于医院检测尿液中蛋白质等物质的前处理仪器,可做到批量处理尿液样品,代替人员手动操作,实验高效率自动化
16全自动高通量均质仪MiniLab-H1,000,000.00296,424.27296,424.27原理样机验证商用机,具备产业化能力国际同类产品相等水平,个别指标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广泛应用于食品,中药等领域的农残、兽残和真菌毒素等物质的检测
17吹扫捕集软件升级 (7450/PT1000动态序列表250,000.00111,078.92111,078.92开题,7450编码1.升级软件。2. 为土壤行添加土壤瓶加热器设定值列。 3. 为土壤行添加土壤搅拌棒速度列。 4.修复之前的问题引入动态序列表功能,使其更加用户友好,增强其核心技术。实现吹扫捕集用户的不间断上扬需要,提高三分环境实验室的真正24/7不间断工作
187550S 样品保存功能450,000.0166,618.38166,618.38流程图增加样本保存功能添加到现有样本拆分选项,标准校准组的自动序列,样品稀释/浓缩; 样品保存功能将具有 1)额外的热解吸管代替捕集阱 2)不锈钢配件可防止携带和污染 3)与标准 ?” 热解吸管兼容的接头 4)样品重新收集是通过将样品定量转移到第二个热解吸来实现的,提供了在方法验证或不同条件下进行重复分析的灵活性,保存样品以备将来分析,并通过扩展 GC-MS 的动态范围提高灵敏度分析。将校准集和样品稀释/浓缩的自动化序列添加到 DCI 将侧重于提高灵活性,使用户能够创建和准备自定义校准集以进行样品量化,并使用直观的任务来执行样品稀释和浓缩功能。
管入口和出口接头采用管完全密封机制进行修改,以防止样品损失 5)仅与 Peltier 冷却选项一起使用。 校准组和样品稀释/浓度的自动序列将作为独立功能添加到当前 DCI 中,与标准操作模式分开执行
19PHOTOPROBE 升级850,000.00416,545.95416,545.95第一轮改进,内部测试解决产品目前应用中的一些问题,增加产品功能。光强超过市场上现有光老化设配2个数量级,减少光老化试验时间2个数量级。聚合物,例如油漆的光老化研究。紫外光辅助聚合物,比如牙齿填充材料的动力学设计。
20PYROPROBE 温度校准1,500,000.00848,519.53848,519.53设计校准台,审查校准吊舱设计,设计校准概念,收集10个单位的数据,DCI模型,嵌入式代码修订A. 改进 DCI 界面以显示 DISC 图标 B. 将接线盒重新设计为细长的 DISC 电缆连接器 C、增加用户自定义校准功能,真实反映0.1℃以内的样品温度。提高温度准确度1个数量级,领先同类产品。温度的准确性是热提取设备的核心指标。
21EMPORE Stagetips 自动生产500,000.00289,267.07289,267.07自动装填系统开发成功并实现StageTips量产1. 建造手工生产线,优化参数,并完整设置QA/QC程序 2. 设计自动StateTips制造系统世界先进水平快速商业化,提高Empore膜片产品的附加值。
合计/39,200,000.0010,662,826.4825,539,086.99////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8776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21.0720.11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9,275,931.747,876,960.96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10,427.76102,966.81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硕士及以上2326.44
本科4652.87
专科1719.54
其他11.15
合计871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含)以下2225.29%
31-40岁4956.32
41-50岁910.34
51岁及以上78.05%
合计87100

析测试协会颁发的BCEIA金奖。公司今年5月份推出的分析测试仪器ICP-MS在试用的客户中得到了一致好评。

3、丰富的产品线

目前公司产品线覆盖实验分析仪器各类主要产品,包括样品前处理仪器、分析测试仪器等,此外,公司还能为客户提供实验室工程整体解决方案,能够满足各类客户的不同需求。上述产品和服务的推出,使得公司产品种类基本涵盖从实验室工程建设到样品前处理、分析测试的整个化学分析流程的各个模块,能为客户提供实验室“一站式”采购和服务。丰富的产品种类和多样化的产品型号已成为公司重要的市场竞争优势。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不断的技术开发和经验积累,产品线不断完善,在市场上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得到广大终端用户的认可。目前公司客户已涵盖食品检测、环境监测、医疗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材料分析等众多领域,客户类型包括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大中型检测厂商以及众多国内知名高等院校。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1年,国内基本上摆脱了“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上半年各项业务得到了良好的恢复并迅速回升。报告期内,公司专注发展主营业务,坚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公司核心业务板块样品前处理仪器在产品线齐全、核心技术完整、产品质量高、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快、优质的客户资源与长期的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占用率,另一方面大力研发新的样品前处理产品、样品前处理多联机平台以及与分析仪器联用的前处理平台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产品,并于2021年5月20日正式发布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这个重量级的新产品。通过提升产品性能、丰富分析仪器品类,尤其是质谱仪产品来提高在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等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及与其联用的无机样品前处理产品进一步向医疗、制药、半导体检测等新领域扩展。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215.33万元,同比上升3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09.16万元,同比上升74.23%。公司 2021 年度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承担股份支付费用 155.98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5.14万元,同比上升82.20%。

公司整体经营状态稳定良好,员工工作态度积极,生产销售有序进行,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品牌建设、市场拓展、人才储备、新产品开发、新领域进入积极推进。具体方面如下:

(一)、技术创新

公司2021年1-6月研发投入1,410.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9%,占收入比7.74%,比上年同期下降1.24个百分点。

其中医疗痕量元素分析仪(ICP-MS)本期研发投入金额达216.92万元,占报告期研发总投入的15.91%。 医疗痕量元素分析仪(ICP-MS)可以针对血液、细胞、单颗粒等生物医疗样品进行多种微量元素的定性、定量检测,解决生物医疗样品高盐、高纤维、高浓度、结构复杂等问题,以高效、快速、准确的尖端质谱检测技术,为建立在生物医疗样品化学分析检测基础之上元素组学、代谢组学、大分析标记免疫学等生物医疗研究以及精准医疗、疾病跟踪等临床应用领域提供前沿检测仪器,并可根据相关领域的具体需求,优化软件操作和数据分析系统,提供更有刻度性的分析报告。人体微量元素和人的健康状态息息相关,微量元素的缺少或过多摄入都会对人产生不良影响。对于孕妇和新生儿而言,微量元素营养状况的监控尤为重要。随着人们认知水平的提高,对元素检测种类的需求也越来越高,ICP-MS正是无机元素检测的最佳工具。本项目已完成样机开发,目前在医疗领域、半导体领域应用测试验证中,在环保应用领域已有销售订单。产品已小批量规模生产,达到销售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授权专利11个,新增获得软件著作权1个;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授权专利76个,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28个。其他知识产权为商标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获得商标10个,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商标37个。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国内最大的科学仪器门户网站仪器信息网颁发的“2020科学仪器行业领军企业(国内综合类)”及“2020科学仪器行业杰出雇主”荣誉证书。公司未来将继续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加强研发团队建设,为公司不断研发出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的高端仪器产品提供保障,在国内高端仪器市场高速发展下占据一定的技术优势,也为公司未来跻身于世界级覆盖全品类、多行业的综合性实验分析仪器公司做好准备。

(二)、市场拓展与业务布局

公司目前拥有LabTech、CDS、Empore等行业知名品牌,在全国主要大中城市设有销售和售后技术服务中心,并在美国和香港设有全资子公司,建立了以国内为主、延伸美国欧洲的广泛销售网络,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依托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销售理念,建立了多样化的营销渠道以及快速高效的市场反馈机制。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摸索,总结出一套线上线下并行,行业媒体与自媒体相结合,行业与产品并重的宣传推广模式。这一模式既可有效地增加既有用户对公司和产品的粘性,增强品牌忠诚度,又可不断扩充新用户,壮大公司客户资源,同时还可保持公司市场活跃度,在行业内外强化公司的品牌形象,最终不断增加品牌资产。随着科技和文化的发展,公司的宣传、推广也将变得越来越多元化和立体化,更加契合客户的关注方式。

实验分析仪器的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广泛应用于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食品检测、医药研发和检测、医疗诊断、商品检验、材料分析等行业,在产品研发、检测等关键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基础支撑。检验检测行业是实验分析仪器和样品前处理仪器的主要下游市场,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585.92亿元,2015年至2020年,检验检测行业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速达15%。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民营检验检测机构27,302家、实现营业收入1391.94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8.92%和18.44%。

公司目前在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食品检测、商品检验等行业的覆盖率相对较高,而在医药研发和检测、医疗诊断、材料分析等行业相对薄弱。未来公司还会继续不断扩展现有行业优势,通过不断提升和改进样品前处理仪器的性能、灵敏度及分析技术来提升检测精度、效率、安全性,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及遏制污染的发展与扩散提供有效的工具和手段。同时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医疗检测领域、半导体检测领域,将其作为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重要方向。2021年5月20日公司正式发布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这个重量级的新产品,除在传统环保领域有较普遍的应用外,在医疗检测领域,半导体检测领域也有广泛的应用。

公司目前已与瓦里安(Varian Medical Systems)等大型跨国医疗设备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同时ICP-MS质谱仪在临床微量元素检测中的应用越来越得到共识,未来将持续加大医疗检测领域的投入力度和业务布局。

(三)、公司治理及管理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均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有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上市以来,公司更是进一步提高了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新完善了各项内部制度,加强信息披露,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发展最终离不开优秀人才,选好、用好企业所需的专业核心人才,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不可估量,因此核心人才培养也是公司当前的重要战略任务。公司报告期内,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顶尖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2021年1月13日以19.5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67.4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加大了人才储备的工作力度,通过内部举荐,外部招聘等多种手段积极布局关键销售人员与核心研发人员,提升了公司人力资源的竞争力。公司未来还将不断的完善薪酬,培训,职业规划、人才管理等综合体系,为员工创造更好的职业前景,为公司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研发风险

实验分析仪器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以实现技术不断推陈出新是行业内企业竞争的关键所在。实验分析仪器涉及精密机械、计算机技术、分析化学、自动化技术、材料化学技术等多个专业领域。新产品的研发具备周期长、投入资源大、研发难度较高、涉及专业领域较多等特点。随着下游终端客户对实验分析仪器功能的多样化、自动化、信息化、数据化等方面的标准要求提高,公司势必对根据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对产品进行技术更新或升级改造;同时,公司为提升在化学分析测试仪器领域的竞争力,公司正开发质谱仪等分析检测仪器。如果公司出现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重大研发项目未能如期取得突破、关键研发岗位出现人才大量流失、核心技术泄密、研发投入不足等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失败的风险,从而失去技术优势,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

2、人才流失和技术泄露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仪器仪表行业对专业人才和技术需求与日俱增,行业内人才竞争也日趋激烈,公司若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人员的引进、培养,不能不断完善对研发人员的激励,则不能排除无法招募或挽留优秀研发人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如果出现专利申请失败、核心技术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第三方对公司知识产权提出诉讼等情形,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技术研发创新造成不利影响。

3、市场开拓风险

在产品应用方面,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较为广泛,涵盖食品检测、环境监测(水、空气、土壤检测)、农产品检测、商品检验、生命科学及药物检测、医疗健康、材料分析、太空及海洋探测等众多领域,最终客户类型包括政府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第三方检测机构、医疗机构等,最终用户较为分散。公司主要产品具备使用周期较长等特点,同时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受财政预算的约束性限制较强,因此,同一客户重复购买同一类型产品的时间周期性相对较长。

若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在新领域及新客户的拓展上未能达到公司的预期效果、公司与主要经销商和贸易类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产业政策和财政预算安排出现重大变动,都可能对公司相关产品及服务的销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影响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

4、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逐步重视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和实验室工程行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央及各级地方政府不断出台扶持政策,完善法律法规和组织标准制定,推动产业生态建设,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报告期内,我国实验分析仪器行业受到政策大力支持,在政策利好、技术革新、用户增长等各种有利因素支持下快速发展。如果公司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下游终端客户所处行业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将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5、跨境经营风险

为促进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分别在美国和香港地区设立了子公司。如果相关国家或地区有关于公司监管、外汇管理、资本流动管理或税收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对公司的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跨境经营协调生产和销售都将增加公司的管理难度。随着公司境内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同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也将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82,153,328.85138,766,338.3931.27
营业成本93,650,562.8970,475,201.9832.88
销售费用25,635,672.4819,985,501.7628.27
管理费用11,204,056.309,226,619.4221.43
财务费用-2,836,594.64-216,690.951,209.05
研发费用14,106,104.1612,462,548.7713.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924.6810,015,545.39-103.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308,071.85-1,275,520.2912,232.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00,000.00-14,921,522.8134.70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390,000.000.053,178,821.230.37-87.73本期新增应收票据少,原未到期的已到期。
其他流动资产2,924,890.080.351,591,962.700.1983.73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及预缴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增加
在建工程19,306,522.322.331,100,559.330.131,654.25主要是本报告期天津子公司宝坻项目工程款
应付账款23,423,267.182.8333,686,351.483.95-30.47支付已到账期的合同货款,与上年同期变动基本一致
合同负债25,989,807.443.1445,041,965.325.28-42.30主要是上期末的合同负债在本期确认为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9,581,492.631.1615,226,467.581.79-37.07主要是公司会在每年上半年支付上一年度(2020年度)奖
其他应付款4,358,347.090.536,441,782.320.76-32.34其他应付项目中工程款减少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47,716,526.0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84%。

(2) 境外资产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年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31,322,902.72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结构性存款
房屋建筑物5,901,890.032019年3月11日与2019年4月16日本公司分别与工商银行顺义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为2019年顺义(抵)字0009号、2019年顺义(抵)字0029号),以其拥有的位于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安庆大街6号的京顺国用(2013出)第00171号土地使用权及X京房权证顺字第304193号房屋所有权,分别为本公司与工商银行顺义支行自2019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期间发生的、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与工商银行顺义支行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发生的最高余额在人民币6,079.54万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合计237,224,792.7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0,000,000.000.00
其中: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000.00
其中:
合计70,000,000.000.00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莱伯泰科科技实验分析仪器和设备的进口及销售300万元10083,218,301.6061,694,428.6567,186,054.6511,251,983.82
2莱伯泰科工程实验室解决方案的实施500万元1006,778,144.391,557,573.77799,670.59-1,681,920.98
3莱伯泰科香港从事实验分析仪器及设备贸易和代理500万港币10099,258,222.0691,416,378.1730,979,156.653,993,863.25
4莱伯泰科美国实验分析仪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授权发行股份275,000股10059,899,750.1535,452,022.254,684,762.91-542,478.69
5CDS公司样品前处理仪器、设备和色谱仪及相关配件研发、生产及销售出资额550万美元10068,158,625.7844,852,556.9218,457,378.40504,292.26
6莱伯泰科建设实验室工程业务的实施300万元7511,861,626.754,124,508.184,783,672.66662,445.79
7莱伯泰科帕兹实验室耗材销售300万元1008,281,824.587,231,556.085,554,959.19702,324.67
8莱伯泰科天津仪器仪表的销售(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13500万元10079,001,466.0173,982,779.680.00-666,708.46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1月14日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5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1年5月19日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转增数(股)/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见2020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1年1月8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详见2021年1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21年1月13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13日,授予价格为19.51元/股,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67.4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详见2021年1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有关生产经营活动前已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进行环评验收等。公司生产工艺环保,生产过程中产生工业废水较少,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废液全部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回收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通风设备集中到楼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要求,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以保护公众的环境利益为己任,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做到环境保护有措施,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生产经营环境。

公司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严格遵守《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有专项污水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遵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排放要求,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禁止雨污混排。 研发新产品或投资新建项目,首先把环境评价放在首位,杜绝新增污染。日常办公积极倡导无纸化;尽量减少固定资产更新换代;合理绿色出行;节约用水用电;施行垃圾分类; 在园区内种植树木花草,净化空气美化工作环境。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类型承诺方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 2、就本人减持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及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不适用不适用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4)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a)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b)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 c)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后2年内
股份限售控股股东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020年9月2日,自公司不适用不适用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
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2020年9
近亲属Jing Hu、Christopher Sunan Hu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人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适用适用
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股份限售实际控制人近亲属DongLing Su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人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及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人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人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股份限售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Labtech Holdings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股份限售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宏景浩润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股份限售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WI Harper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股份限售其他股东兢业诚成一、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就本公司减持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承诺遵守该等其他规定。 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4、如果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二、所持股份的减持意向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本公司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2、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届时将综合考虑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发行人股份。 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减持前提 (1)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发行人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因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行人上市后因欺诈发行或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等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在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减持方式 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价格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如本公司确定依法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减持。如自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至披露减持公告期间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公司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 (1)采取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7、预先披露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8、披露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公司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公司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如果本公司违反了有关承诺减持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归发行人,本公司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公司违反了关于股份减持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股份限售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即不转让首发前股份)。在上述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本人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于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遵守该等规定。 2、如果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人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人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2020年9月2日,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核心技术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公司情况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回购或增持相关规定的情形,则本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包含核心技术人员,下同)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 公司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目的是使股价与股票价值相匹配,尽量促使公司股票收盘价回升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1)本公司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组织公司的业绩发布会或业绩路演,积极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 (2)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控股股东买卖股票,则控股股东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应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3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资金增持股份,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2020年9月2日,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触发增持义务后的1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的10+N个交易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增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增持期限、增持目标等其他有关增持的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3个月以内,以不低于各自上年度薪酬总额的20%的资金增持股份,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增持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4)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股价稳定义务,或已履行股价稳定义务但未达到效果的,经有权提案的人士或股东提案,本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公告,同时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若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回购股份计划,连续4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回购资金使用完毕,则可终止实施该次回购计划。 (5)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6)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未能履行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约束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且达到实施条件但无合理理由未能实际履行,则公司有权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完毕其增持义务;如已经连续两次触发增持义务而控股股东均未能提出具体增持计划,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可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且达到实施条件但无合理理由未能实际履行,则公司有权将与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相关人员履行完毕增持义务;如个人在任职期间连续两次未能主动履行其增持义务,由控股股东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4、其他说明 在该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务。对于公司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其他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按照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将公开发行1,700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定时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公司存在短期内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承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水平,尽量减少本次发行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以及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提高投资者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于募投项目,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司实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3、加大技术和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 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立即使用募集资金加快公司研发中心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发新产品,引进高端人才,提升公司的人才素质结构和水平,保持公司在行业的技术领先地位,不断增强公司竞争力。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其他控股股东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同意发行人对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摊薄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二、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函,如违反本承诺函或拒不履行本承诺函给发行人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承诺函经出具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拟提出股权激励方案,则承诺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确认并承诺 “公司根据国务院发布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关于审议公司未来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2)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控股股东管理咨询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确认并承诺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 承诺人将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若承诺人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①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发行人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发行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人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发行人对此不持有异议。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照届时公布的购回方案完成购回;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本公司、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自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公司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判决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会同发行人、控股股东启动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程序,并按届时公布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依法确定,且不低于回购时的股票市场价格,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或是出具新的回购规定的,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根据届时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或新的回购规定履行相应股份回购义务。 (2)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自违反相关承诺之日起,本人因违反承诺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关于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长期不适不适
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工资、奖金和津贴等,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签署人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人履行承诺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解决同业竞争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胡克本人作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总经理,就避免与发行人的同业竞争,兹承诺: 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本人目前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拥有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将来也不会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本人将不投资与发行人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或项目,以避免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保证本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发行人上市后,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和本人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实际控制人胡克、控股股东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持股5%以上的股东LabTech Holdings、宏景浩润、WI Harper、以及兢业诚成1、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性(或股东之地位)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性影响(或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利益的行为。 4、在发行人将来可能产生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时,本人(或本公司)将积极、善意促使发行人采取如下措施规范该等关联交易: (1)严格遵守发行人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 (2)依照市场经济原则,采取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 若本人(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使发行人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本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本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酬(或分红),作为本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本人(本公司)应配合发行人消除或规范相关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公允价格等。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因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追偿或处罚将全额承担费用及损失的承诺: 如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管理咨询公司将承担全部费用;或依照有权机构要求相关费用必须由发行人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管理咨询公司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行使追索权。 管理咨询公司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果管理咨询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管理咨询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管理咨询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管理咨询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因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受到追偿或处罚将全额承担费用及损失的承诺: 如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和/或因此受到任何处罚或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费用;或依照有权机构要求相关费用必须由发行人支付的情况下,及时向发行人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该等欠缴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事宜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本人承诺在承担上述费用后,不会就该等费用向发行人行使追索权。 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果本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工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关于承担租赁风险的承诺: 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全部子公司所承租房屋的权属瑕疵、已被抵押或者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等瑕疵致使发行人在租赁期限内不能使用该等房屋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时,本公司将就该等损失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2020年9月2日,租赁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
其他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租赁风险的承诺: 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全部子公司所承租房屋的权属瑕疵、已被抵押或者未就租赁房屋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等瑕疵致使发行人在租赁期限内不能使用该等房屋而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时,本人将就该等损失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工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2020年9月2日,租赁期限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关于承担未决诉讼风险的承诺: 如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败诉,而导致发行人应按照生效的法院判决结果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其将就该等赔偿金额对发行人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本公司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公司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对发行人的赔偿。2020年9月2日,上述诉讼判决结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未决诉讼风险的承诺: 如因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与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纠纷败诉,而导致发行人应按照生效的法院判决结果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其将就该等赔偿金额对发行人予以全额补偿,并保证今后不就此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追偿。 本人就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由此遭受损失的,在有关损失金额厘定确认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董事会通知的时限内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本人拒不赔偿发行人遭受的相关损失的,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相应扣减发行人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工资薪酬,作为本人对发行人的赔偿。2020年9月2日,上述诉讼判决结束不适用不适用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莱伯泰科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诉讼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起诉本公司对其“样品消解处理装置”专利权构成侵权行为,诉讼请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000万人民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2019年9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4月22日,本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即(2017)京73民初185号判决本公司赔偿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200万人民币。2020年4月29日,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00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2020年10月26日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尚未收到判决结果。-
莱伯泰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诉讼与前述案件相关,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9日作出的第3422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2020年4月29日开庭审理,2020年5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即“(2018)京73行初2563号”行政判决书。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本公司负担(已交纳)。-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相关专利无效的申请,2020年10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此案件,2021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维持专利权有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0790号))。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市场 价格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参股股东租入租出租赁办公室根据市场价格市场价格8,640.000.75银行转账8,640.00不适用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参股股东租入租出租赁办公室根据市场价格市场价格8,640.000.75银行转账8,640.00不适用
LabTech Holdings,Inc.参股股东租入租出租赁办公室根据市场价格市场价格5,551.550.48银行转账5,551.55不适用
合计//22,831.551.98///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不适用
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司向参股股东兢业诚成、宏景浩润及LabTech Holdings提供办公场所,总交易金额2.28万,占同类交易收入比重较小为1.98%。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主债务情况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
莱伯泰科公司本部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60,795,400.002019-04-162019-04-152024-04-14一般担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7,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0.0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0.0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0.00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如若科技公司发生贷款,则上市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先生及其配偶DONGLING SU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情况说明2019年4月16日,上市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19年顺义(抵)字0029号),上市公司为科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之间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在人民币60,795,400.00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抵押担保。科技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自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借款700.00万元,已于2020年1月3日偿清,且未再发生其他借款,因此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对科技公司担保发生额为7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科技公司无贷款余额,因此上市公司对科技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00元。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37,448.2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25.3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23.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③=②-①④=②/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18,890.4418,890.4418,890.442,014.502,130.62-16,759.8211.282022.9不适用不适用
2.实验分析仪器耗材生产项目7,433.717,433.717,433.7144.1152.82-7,380.890.712022.9不适用不适用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629.709,629.709,629.70266.69339.75-9,289.953.532022.9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5,953.8535,953.8535,953.852,325.302,523.19-33,430.6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形式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产品情况详见第五节、十四、(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年10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43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77%。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本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分析检测智能化联用系统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2,500.00万元人民币向莱伯泰科天津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除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原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等不变。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51,536,545.0076.92----686,545.00-686,545.0050,850,000.0075.9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31,713,545.0047.33----686,545.00-686,545.0031,027,000.0046.3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31,713,545.0047.33----686,545.00-686,545.0031,027,000.0046.31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19,823,000.0029.59-----19,823,000.0029.59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19,823,000.0029.59-----19,823,000.0029.59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463,455.0023.08---686,545.00686,545.0016,150,000.0024.10
1、人民币普通股15,463,455.0023.08---686,545.00686,545.0016,150,000.0024.1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67,000,000.00100.00---0.000.0067,000,000.00100.00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网下限售账户686,545.00686,545.000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2021年3月2日
合计686,545.00686,545.0000//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68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24,177,00036.0924,177,00024,177,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LabTech Holdings, Inc.016,118,00024.0616,118,00016,118,0000境外法人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05,500,0008.215,500,0005,5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03,705,0005.533,705,0003,705,0000境外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25,0371,225,0371.83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0500,0000.75500,0005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0451,2000.67451,20085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80,000380,0000.57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2,248372,2480.56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312,970312,9700.47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智选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25,037人民币普通股1,225,03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品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80,000人民币普通股38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2,248人民币普通股372,24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312,970人民币普通股312,9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丰泓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00,089人民币普通股300,08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97,039人民币普通股297,039
招商财富资管-招商银行-招商财富-稳致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70,118人民币普通股270,1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兴泉回报12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38,297人民币普通股238,297
杨保国228,306人民币普通股228,3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20,053人民币普通股220,053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100%的公司;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6.54%的股权;LabTech Holdings, Inc.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66.54%的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4,177,0002023-9-20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LabTech Holdings, Inc.16,118,0002023-9-20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3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5,500,0002021-9-20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4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3,705,0002021-9-20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5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00,0002023-9-20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6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451,2002022-9-20自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100%的公司;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6.54%的股权;LabTech Holdings, Inc.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克持股66.54%的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2020-9-2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8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公司民币普通股(A 股)股 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37%。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8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跟投机构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5%,即85万股,参与战略配售金额为2,108.00万元。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02,684,576.01616,546,148.9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7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390,000.003,178,821.23
应收账款38,555,009.5340,277,088.2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6,567,715.465,406,829.4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393,239.073,188,961.3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91,836,299.9286,970,992.22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924,890.081,591,962.70
流动资产合计715,351,730.07757,160,804.0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8,442,599.3648,125,252.52
在建工程19,306,522.321,100,559.3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6,160,769.2816,368,976.36
开发支出
商誉19,695,555.7719,820,394.55
长期待摊费用3,551,605.853,542,948.73
递延所得税资产5,534,588.606,254,407.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12,691,641.1895,212,539.13
资产总计828,043,371.25852,373,343.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3,423,267.1833,686,351.48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5,989,807.4445,041,965.3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9,581,492.6315,226,467.58
应交税费3,252,683.404,496,733.94
其他应付款4,358,347.096,441,782.3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2,058,320.682,144,312.76
流动负债合计68,663,918.42107,037,613.4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400,667.411,570,975.00
预计负债2,000,000.002,000,000.00
递延收益407,738.50442,683.46
递延所得税负债388,673.38401,150.2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197,079.294,414,808.66
负债合计72,860,997.71111,452,422.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7,000,000.0067,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98,524,922.80396,965,120.8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3,111,262.37-1,655,669.34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010,820.5025,946,519.3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263,726,765.59251,799,434.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54,151,246.52740,055,405.51
少数股东权益1,031,127.02865,515.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55,182,373.54740,920,921.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828,043,371.25852,373,343.14
项目附注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08,725,591.09464,401,745.33
交易性金融资产70,0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90,000.001,479,993.00
应收账款19,284,543.6818,073,773.5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5,119,505.023,771,214.49
其他应收款5,644,957.746,154,572.2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5,889,007.8936,777,454.95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65,688.71290,431.87
流动资产合计455,719,294.13530,949,185.4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42,470,568.0877,470,568.0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3,377,637.7432,227,501.7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7,307,084.547,424,017.6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3,551,605.853,500,168.34
递延所得税资产933,002.621,095,127.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187,639,898.83121,717,383.53
资产总计643,359,192.96652,666,568.9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0,991,133.0213,539,710.7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9,496,252.7714,501,666.78
应付职工薪酬3,611,389.586,283,608.88
应交税费977,999.972,247,644.57
其他应付款1,400,101.981,326,136.2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861,310.86779,915.48
流动负债合计27,338,188.1838,678,682.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697,544.54732,294.63
预计负债2,000,000.002,000,000.00
递延收益407,738.50442,683.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105,283.043,174,978.09
负债合计30,443,471.2241,853,660.8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7,000,000.0067,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401,855,329.03400,295,527.1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010,820.5025,946,519.32
未分配利润116,049,572.21117,570,861.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12,915,721.74610,812,908.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643,359,192.96652,666,568.95
项目附注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2,153,328.85138,766,338.39
其中:营业收入182,153,328.85138,766,338.3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42,902,098.39112,913,463.90
其中:营业成本93,650,562.8970,475,201.9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142,297.20980,282.92
销售费用25,635,672.4819,985,501.76
管理费用11,204,056.309,226,619.42
研发费用14,106,104.1612,462,548.77
财务费用-2,836,594.64-216,690.95
其中:利息费用11,197.67
利息收入541,830.33
加:其他收益700,938.42835,715.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990,819.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73,975.46-642,955.4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8,758.87-68,059.3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1,198,204.6225,977,575.13
加:营业外收入110,953.18240,356.03
减:营业外支出41,976.222,116,735.0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1,267,181.5824,101,196.12
减:所得税费用7,009,938.004,586,617.4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257,243.5819,514,578.7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257,243.5819,514,578.7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4,091,632.1319,566,995.72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65,611.45-52,417.0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55,593.032,321,393.70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55,593.032,321,393.70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55,593.032,321,393.70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455,593.032,321,393.70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2,801,650.5521,835,972.4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2,636,039.1021,888,389.4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5,611.45-52,417.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3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39
项目附注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94,036,101.9264,764,921.86
减:营业成本46,018,778.3729,401,574.48
税金及附加815,775.30815,218.41
销售费用10,303,377.087,006,275.64
管理费用6,869,237.905,113,327.76
研发费用10,805,261.589,101,528.11
财务费用-2,347,899.73-594,128.34
其中:利息费用228.50
利息收入123,466.11
加:其他收益684,268.82798,540.7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09,197.1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61,241.85265,829.32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86,396.81-68,419.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090,192.3514,917,076.10
加:营业外收入89,808.36206,456.37
减:营业外支出40,658.502,110,975.4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139,342.2113,012,557.04
减:所得税费用2,496,330.451,474,372.6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643,011.7611,538,184.4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643,011.7611,538,184.4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20,643,011.7611,538,184.4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附注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3,916,820.45150,992,209.7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629,947.27764,281.8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861,897.463,049,419.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9,408,665.18154,805,911.3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15,583,062.4683,483,593.0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444,944.6539,736,964.68
支付的各项税费14,397,720.1912,110,723.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62,862.569,459,085.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9,788,589.86144,790,365.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924.6810,015,545.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26,446.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1,026,446.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334,518.801,275,520.29
投资支付的现金48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8,334,518.801,275,520.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308,071.85-1,275,520.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685,522.8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00,000.003,744,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9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100,000.0014,921,522.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00,000.00-14,921,522.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198,651.521,477,473.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8,986,648.05-4,704,023.7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0,348,321.34193,901,471.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1,361,673.29189,197,447.59
项目附注2021年半年度2020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8,562,373.0473,376,767.63
收到的税费返还629,530.95764,281.8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259,707.931,501,751.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3,451,611.9275,642,800.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1,804,292.3636,598,823.2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2,230,079.6719,028,658.50
支付的各项税费7,468,671.807,756,561.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499,830.454,522,220.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0,002,874.2867,906,26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48,737.647,736,536.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5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844,824.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0,844,824.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608,563.70470,723.39
投资支付的现金49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4,608,563.70470,723.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763,738.75-470,723.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85,522.8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0,100,000.003,744,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92,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100,000.007,921,522.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00,000.00-7,921,522.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61,153.1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0,676,154.24-655,709.7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299,352,345.3343,676,403.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8,676,191.0943,020,693.5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7,000,000.00396,965,120.89-1,655,669.3425,946,519.32251,799,434.64740,055,405.51865,515.57740,920,921.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7,000,000.00396,965,120.89-1,655,669.3425,946,519.32251,799,434.64740,055,405.51865,515.57740,920,921.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59,801.91-1,455,593.032,064,301.1811,927,330.9514,095,841.01165,611.4514,261,452.46
(一)综合收益总额-1,455,593.0334,091,632.1332,636,039.10165,611.4532,801,650.5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559,801.911,559,801.911,559,801.9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59,801.911,559,801.911,559,801.91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64,301.18-22,164,301.18-20,100,000.00-20,1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064,301.18-2,064,301.1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100,000.00-20,100,000.00-20,1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7,000,000.00398,524,922.80-3,111,262.3728,010,820.50263,726,765.59754,151,246.521,031,127.02755,182,373.54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0,000,000.0039,483,045.426,714,369.8619,330,628.90211,204,323.72326,732,367.90779,322.03327,511,689.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0,000,000.0039,483,045.426,714,369.8619,330,628.90211,204,323.72326,732,367.90779,322.03327,511,689.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321,393.701,153,818.44413,177.283,888,389.42-52,417.013,835,972.41
(一)综合收益总额2,321,393.7019,566,995.7221,888,389.42-52,417.0121,835,972.41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53,818.44-19,153,818.44-18,000,000.00-1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153,818.44-1,153,818.4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8,000,000.00-18,000,000.00-18,000,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0,000,000.0039,483,045.429,035,763.5620,484,447.34211,617,501.00330,620,757.32726,905.02331,347,662.34
项目2021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67,000,000.00400,295,527.1225,946,519.32117,570,861.63610,812,908.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7,000,000.00400,295,527.1225,946,519.32117,570,861.63610,812,908.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59,801.912,064,301.18-1,521,289.422,102,813.67
(一)综合收益总额20,643,011.7620,643,011.7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559,801.911,559,801.9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559,801.911,559,801.91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064,301.18-22,164,301.18-20,1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2,064,301.18-2,064,301.18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100,000.00-20,1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7,000,000.00401,855,329.0328,010,820.50116,049,572.21612,915,721.74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50,000,000.0042,813,451.6519,330,628.9076,027,847.82188,171,928.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50,000,000.0042,813,451.6519,330,628.9076,027,847.82188,171,928.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53,818.44-7,615,634.04-6,461,815.60
(一)综合收益总额11,538,184.4011,538,184.4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153,818.44-19,153,818.44-18,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1,153,818.44-1,153,818.4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8,000,000.00-18,000,0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50,000,000.0042,813,451.6520,484,447.3468,412,213.78181,710,112.77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经顺经贸复字[2001]第157号文件批准,由TC Instruments Limited和自然人胡克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8日,原名为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2013年2月,根据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LabTech Holdings,Inc.、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WI HARPER FUND VII HONG KONG LIMITED以及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北京莱伯泰科仪器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3]227号)批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2020年8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莱伯泰科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7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0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4.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6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700.00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700.00万元,于2020年10月28日取得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6,700.00万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000953578,注册资本:6,700.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法定代表人:胡克,公司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胡克。

本公司属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研究、开发实验室仪器、设备、零配件、实验室应用软件、远程监控系统软件;自有实验室解决方案和实验室技术的转让;实验室内部设计与制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销售自产产品;零售和维修仪器仪表;零售计算机及实验室管理软件和仪器仪表的应用软件。(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北京莱伯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科技)、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工程)、LabTech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莱伯泰科香港)、LabTech,Inc.(以下简称莱伯泰科美国)、北京莱伯泰科实验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富澳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更名,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建

设)、北京莱伯帕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帕兹)和莱伯泰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伯泰科天津)7家1级子公司,CDSAnalytical,LLC(以下简称CDS公司)1家2级子公司。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化”及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合理。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非金融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莱伯泰科工程、莱伯泰科建设、莱伯帕兹和莱伯泰科天津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香港以港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及其子公司CDS公司以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金融资产发生转移,本集团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③金融资

产发生转移,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之和,与分摊的前述金融资产整体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下列各项外,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③不属于以上①或②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①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

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的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但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方法

本集团按照以下原则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1)如果本集团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2)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集团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集团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的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本集团在合并报表中对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分类时,考虑了集团成员和金融工具持有方之间达成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集团作为一个整体由于该工具而承担了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者以其他导致该工具成为金融负债的方式进行结算的义务,则该工具应当分类为金融负债。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金融负债的,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本集团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集团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项目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不计提
商业承兑汇票参考“应收账款”组合的计提方法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其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2)分类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其他组合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应收账款
项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组合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特殊情况下个别认定计提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外,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其他组合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其他应收款
项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组合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特殊情况下个别认定计提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和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本集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平均年限法2054.75
机器设备平均年限法3-1059.5-31.67
运输工具平均年限法4-5519-23.75
办公设备平均年限法3-5519-31.67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专利权及软件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软件按照10年摊销;土地所有权为无限期的美国土地所有权,无摊销年限;专利权和软件等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房屋改造费和软件租赁费等。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房屋改造费和软件租赁费的摊销年限为3-5年。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为员工奖励金。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即视同剩余等待期内的股权支付计划已经全部满足可行权条件,在取消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当期确认剩余等待期内的所有费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实验分析仪器、洁净环保型实验室解决方案、消耗件与服务。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集团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

(1)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2)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

(3)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4)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货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42.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租赁业务包括房屋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非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以确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下跌至低于其账面价值。如果情况显示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回收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集团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3)长期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摊销费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按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6%、9%、13%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详见下表:(1)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说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3%、2%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莱伯泰科仪器15%
莱伯泰科建设20%
莱伯帕兹20%
莱伯泰科香港、莱伯泰科美国、CDS(注)21%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

注: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香港属于在香港设立的境外子公司,依照香港税法规定,按照

16.5%的税率计缴利得税。2018年,香港地区对利得税出具新政策,利得200万元港币以下的适用税率为8.25%;利得200万元港币以上的,则200万元港币以下部分税率为8.25%,200万元港币以上部分适用税率为16.5%。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和CDS公司属于在美国设立的境外子公司,依照美国法律规定,按照利润总额的21%征收联邦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美国根据美国马萨诸塞州所得税规定缴纳州税,按照公司利润总额的8%加上有形资产0.26%提取所得税金额与456美元这两者相比较大的一个金额作为公司当年应缴所得税金额,年最低缴税额为456美元。莱伯泰科美国之子公司CDS公司根据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所得税规定缴纳州税,按照公司利润总额的9.99%计算应缴州税金额。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所得税税收优惠

本公司2018年9月10日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1003510,有效期3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建设和莱伯帕兹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税收优惠

2019年4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调整增值税税率。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和帕兹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3%;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工程、莱伯泰科建设安装工程收入和工程维护收入适用9%税率。出口产品执行免抵退税政策,主要产品退税率为13%。2012年4月1日起,根据财税[2011]100号文件,本公司软件收入超过3%部分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3,220.9925,850.99
银行存款271,338,452.29450,322,470.35
其他货币资金231,322,902.73166,197,827.59
合计502,684,576.01616,546,148.9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55,534,393.8361,386,225.46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0,000,000.000.00
其中: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0.000.00
其中:
合计70,000,000.000.0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390,000.003,178,821.23
商业承兑票据0.000.00
合计390,000.003,178,821.23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5,251,006.02
1至2年4,435,646.56
2至3年1,383,489.76
3至4年3,571,068.70
4至5年419,457.34
5年以上1,042,746.15
合计46,103,414.5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595,541.347.803,595,541.34100.000.003,788,771.087.893,788,771.08100.000.00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507,873.1992.203,952,863.669.3038,555,009.5344,220,226.8592.113,943,138.658.9240,277,088.20
其中:
1年以内35,251,006.0276.461,762,550.305.0033,488,455.7235,693,814.4474.351,784,679.535.0033,909,134.92
1-2年4,435,646.569.62443,564.6610.003,992,081.96,112,408.8112.73611,038.910.005,501,369.91
2-3年1,383,489.763.00415,046.9330.00968,442.831,106,821.432.31332,046.4130.00774,775.02
3-4年90,107.120.2045,053.5650.0045,053.5669,942.170.1534,971.0850.0034,971.09
4-5年304,877.580.66243,902.0780.0060,975.52284,186.380.59227,349.1180.0056,832.27
5年以上1,042,746.152.261,042,746.15100.000.00953,053.621.99953,053.62100.000.00
合计46,103,414.53/7,548,405.00/38,555,009.5348,008,997.93/7,731,909.73/40,277,088.2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单位33,480,961.583,480,961.58100涉及诉讼,结果难以估计,根据谨慎性原则,余额全部计提坏账
单位6114,579.76114,579.76100对方公司破产清算
合计3,595,541.343,595,541.34100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5,251,006.021,762,550.35
1-2年4,435,646.56443,564.6610
2-3年1,383,489.76415,046.9330
3-4年90,107.1245,053.5650
4-5年304,877.58243,902.0780
5年以上1,042,746.151,042,746.15100
合计42,507,873.193,952,863.66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788,771.08192,080.42-1,149.323,595,541.34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943,138.659,725.013,952,863.66
合计7,731,909.739,725.01192,080.42-1,149.327,548,405.00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单位16,837,735.981年以内14.83341,886.80
单位23,946,988.221年以内8.56197,349.41
单位33,480,961.583-4年7.553,480,961.58
单位41,893,619.961年以内4.1194,681.00
单位51,890,945.561年以内4.1094,547.28
合计18,050,251.30-39.154,209,426.07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480,462.7098.675,325,062.2498.49
1至2年71,882.621.0970,997.031.31
2至3年5,017.370.0810,770.140.20
3年以上10,352.770.160.000.00
合计6,567,715.46100.005,406,829.41100.00
单位名称年末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单位1741,340.911年以内11.29
单位2518,980.001年以内7.90
单位3429,800.001年以内6.54
单位4377,417.221年以内5.75
单位5268,928.261年以内4.09
合计2,336,466.3935.57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2,393,239.073,188,961.32
合计2,393,239.073,188,961.32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617,703.13
1至2年1,732,154.00
2至3年256,182.14
3至4年112,310.00
4至5年60,000.00
5年以上174,656.84
合计2,953,006.11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保证金2,602,882.463,320,277.27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350,123.65637,663.94
合计2,953,006.113,957,941.21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768,979.89768,979.89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08,662.64-208,662.64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550.21-550.21
2021年6月30日余额559,767.04559,767.04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768,979.89-208,662.64-550.21559,767.04
合计768,979.89-208,662.64-550.21559,767.04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单位1履约保证金1,491,000.001-2年50.49149,100.00
单位2质量保证金196,600.002-3年6.6658,980.00
单位3投标保证金100,000.001年以内3.395,000.00
单位4履约保证金94,800.003-4年3.2147,400.00
单位5投标保证金63,000.003-4年2.1331,500.00
合计/1,945,400.00/65.88291,98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3,676,119.17254,841.3933,421,277.7826,895,007.33264,476.6426,630,530.69
在产品9,005,339.409,005,339.406,348,763.816,348,763.81
库存商品40,376,963.60665,296.5639,711,667.0431,623,677.58536,902.4431,086,775.14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2,649,693.172,649,693.172,227,922.082,227,922.08
发出商品7,493,551.90445,229.377,048,322.5321,127,345.23450,344.7320,677,000.50
合计93,201,667.241,365,367.3291,836,299.9288,222,716.031,251,723.8186,970,992.22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64,476.649,635.25254,841.39
在产品
库存商品536,902.44128,394.12665,296.56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450,344.735,115.36445,229.37
合计1,251,723.81128,394.129,635.255,115.361,365,367.32

10、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待抵扣及预缴增值税1,692,668.651,172,918.58
预缴企业所得税396,476.24251,579.71
待摊办事处房租242,804.73124,543.64
待摊技术服务费561,830.8142,920.77
预缴美国房地产税31,109.65
合计2,924,890.081,591,962.70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48,442,599.3648,125,252.52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48,442,599.3648,125,252.52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61,655,019.7014,963,866.072,361,814.523,808,761.8082,789,462.09
2.本期增加金额355,227.431,372,514.53614,407.07567,087.372,909,236.40
(1)购置1,891,343.45614,407.07614,831.423,120,581.94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汇率变动355,227.43-518,828.92-47,744.05-211,345.54
3.本期减少金额91,890.38187,141.66279,032.04
(1)处置或报废91,890.38187,141.66279,032.04
4.期末余额62,010,247.1316,244,490.222,976,221.594,188,707.5185,419,666.4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3,724,714.267,029,547.831,494,146.812,415,800.6734,664,209.57
2.本期增加金额1,391,288.22840,083.0558,972.65287,594.002,577,937.92
(1)计提1,393,013.82891,072.1458,972.65296,499.402,639,558.01
(2)汇率变动-1,725.60-50,989.09-8,905.40-61,620.09
3.本期减少金额87,295.86177,784.54265,080.40
(1)处置或报废87,295.86177,784.54265,080.40
4.期末余额25,116,002.487,782,335.021,553,119.462,525,610.1336,977,067.0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6,894,244.658,462,155.201,423,102.131,663,097.3848,442,599.36
2.期初账面价值37,930,305.447,934,318.24867,667.711,392,961.1348,125,252.52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3,792,495.38
合计3,792,495.3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9,306,522.321,100,559.33
工程物资
合计19,306,522.321,100,559.3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莱伯泰科天津宝坻项目19,306,522.3219,306,522.321,100,559.331,100,559.33
合计19,306,522.3219,306,522.321,100,559.331,100,559.33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莱伯泰科天津宝坻项目72,314,744.051,100,559.3318,205,962.990.000.0019,306,522.3226.7桩基工程完成0.000.000.00自有资金
合计72,314,744.051,100,559.3318,205,962.990.000.0019,306,522.32//0.000.00//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7,605,034.151,826,972.001,957,470.00560,062.0321,949,538.18
2.本期增加金额-18,144.00-19,440.02-37,584.02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4)汇率变动-18,144.00-19,440.02-37,584.0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7,605,034.151,808,828.001,938,029.98560,062.0321,911,954.16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140,485.131,957,470.00482,606.695,580,561.82
2.本期增加金额176,119.20-19,440.0213,943.88170,623.06
(1)计提176,119.2013,943.88190,063.08
(2)汇率变动-19,440.02-19,440.0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316,604.331,938,029.98496,550.575,751,184.8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4,288,429.821,808,828.0063,511.4616,160,769.28
2.期初账面价值14,464,549.021,826,972.0077,455.3416,368,976.36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外币报表折算差
CDS公司14,728,251.250.000.00146,269.0414,581,982.21
莱伯泰科建设13,416,516.910.000.000.0013,416,516.91
合计28,144,768.160.000.00146,269.0427,998,499.12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外币报表折算差
CDS公司2,157,874.660.000.000.0021,430.262,136,444.40
莱伯泰科建设6,166,498.950.000.000.000.006,166,498.95
合计8,324,373.610.000.000.0021,430.268,302,943.35

第三方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公司来确定,采用的折现率为12.07%,永续增长率为0%,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假设如预计毛利率基于莱伯泰科建设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经过减值测试,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因购买莱伯泰科建设形成的商誉发生减值6,166,498.95元。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房屋改造费用3,500,168.34489,259.46437,821.950.003,551,605.85
OA软件42,780.390.0042,780.390.00
合计3,542,948.73489,259.46480,602.340.003,551,605.85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9,545,251.201,941,397.309,752,613.432,119,387.2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6,510,711.551,353,104.205,833,828.431,250,790.92
可抵扣亏损
未付职工薪酬10,970,674.952,240,087.1014,047,042.582,884,229.46
合计27,026,637.705,534,588.6029,633,484.446,254,407.6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折旧1,850,825.63388,673.381,910,239.02401,150.20
合计1,850,825.63388,673.381,910,239.02401,150.20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5,534,588.606,254,407.64
递延所得税负债388,673.38401,150.2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5,591,165.585,591,165.58
合计5,591,165.585,591,165.58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1年478,400.97478,400.97
2022年1,491,262.971,491,262.97
2023年1,540,094.211,540,094.21
2024年1,937,210.891,937,210.89
2025年144,196.54144,196.54
合计5,591,165.585,591,165.58/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6,088,702.0724,826,276
1-2年1,740,458.885,165,082.76
2-3年1,684,388.39844,427.37
3年以上3,909,717.842,850,565.35
合计23,423,267.1833,686,351.48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11,535,750.00未到结算期
单位2313,904.21未到结算期
单位3275,229.36未到结算期
单位4265,949.50未到结算期
单位5263,700未到结算期
合计2,654,533.07/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销售商品类预收款21,094,594.6642,804,013.17
方案工程类预收款4,895,212.782,237,952.15
合计25,989,807.4445,041,965.32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5,226,467.5837,360,861.8243,005,836.779,581,492.6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192,484.902,192,484.90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5,226,467.5839,553,346.7245,198,321.679,581,492.63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5,020,676.2233,931,682.8339,370,866.429,581,492.63
二、职工福利费125,544.75327,915.83453,460.58-
三、社会保险费15,819.372,010,672.132,026,491.50-
其中:医疗保险费15,819.371,955,104.521,970,923.89-
工伤保险费-44,002.1144,002.11-
生育保险费-11,565.5011,565.50-
四、住房公积金1,070,591.031,070,591.03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给予的补偿64,427.2420,000.0084,427.24
合计15,226,467.5837,360,861.8243,005,836.779,581,492.63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121,042.572,121,042.57
2、失业保险费71,442.3371,442.3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2,192,484.902,192,484.9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844,852.212,382,326.69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2,164,822.221,731,586.40
个人所得税90,916.50100,393.20
城市维护建设税53,268.20121,456.07
教育费附加53,268.18121,456.07
印花税45,556.0939,515.51
合计3,252,683.404,496,733.94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4,358,347.096,441,782.32
合计4,358,347.096,441,782.3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工程款3,331,865.904,722,133.11
押金301,094.33607,260.27
其他725,386.861,112,388.94
合计4,358,347.096,441,782.32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单位1178,464.32未到结算期
单位2171,666.24未到结算期
单位357,239.66未到结算期
单位426,165.05未到结算期
单位523,786.41未到结算期
合计457,321.68/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2,058,320.682,144,312.76
合计2,058,320.682,144,312.76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二、辞退福利
三、其他长期福利1,481,502.501,681,885.50
未确认融资费用-80,835.09-110,910.50
合计1,400,667.411,570,975.00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未决诉讼2,000,000.002,000,000.00专利侵权诉讼
产品质量保证
重组义务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应付退货款
其他
合计2,000,000.002,000,000.00/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442,683.4634,944.96407,738.50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奖励资金
合计442,683.4634,944.96407,738.50/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442,683.4634,944.96407,738.50与资产相关
合计442,683.4634,944.96407,738.50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7,000,000.000.00---0.0067,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396,923,817.88396,923,817.88
其他资本公积41,303.011,559,801.911,601,104.92
合计396,965,120.891,559,801.91398,524,922.80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55,669.34-1,455,593.03-1,455,593.03-3,111,262.37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55,669.34-1,455,593.03-1,455,593.03-3,111,262.3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1,655,669.34-1,455,593.03-1,455,593.03-3,111,262.37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25,946,519.322,064,301.1828,010,820.5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25,946,519.322,064,301.1828,010,820.50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251,799,434.64211,204,323.7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51,799,434.64211,204,323.7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091,632.1365,211,001.3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64,301.186,615,890.4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0,100,000.0018,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263,726,765.59251,799,434.6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80,850,312.4393,303,507.16137,459,776.6970,058,330.30
其他业务1,303,016.42347,055.731,306,561.70416,871.68
合计182,153,328.8593,650,562.89138,766,338.3970,475,201.9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316,486.73257,378.32
教育费附加314,062.17255,669.25
资源税
房产税358,078.74373,738.13
土地使用税25,062.9825,062.98
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128,606.5868,434.24
合计1,142,297.20980,282.9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970,510.0014,124,155.93
股份支付884,042.030.00
广告、市场宣传及活动费2,212,508.591,432,841.86
差旅费2,199,913.771,368,845.43
运费(注)0.001,039,479.05
租金431,843.27453,355.19
招待费274,634.78172,468.25
交通费322,070.42274,903.44
通讯费160,226.53136,731.33
其他1,179,923.09982,721.28
合计25,635,672.4819,985,501.76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5,426,429.135,391,795.8
股份支付203,653.660.00
物业取暖1,901,654.911,080,840.1
中介服务费1,386,283.79636,167.94
折旧849,989.30835,155.29
办公费727,245.22507,418.85
税费与保障金46,437.3837,004.07
其他662,362.91738,237.37
合计11,204,056.309,226,619.4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275,931.747,876,960.96
股份支付472,106.220.00
材料费3,250,858.623,632,246.61
折旧613,303.06535,434.99
办公费112,177.7585,879.33
其他381,726.77332,026.88
合计14,106,104.1612,462,548.77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11,197.67
减:利息收入-2,966,292.73-541,830.33
加:汇兑损失62,945.41134,595.78
其他支出66,752.68179,345.93
合计-2,836,594.64-216,690.95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软件退税收入629,530.95764,281.82
个税返还36,462.5171,433.57
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奖励资金34,944.960.00
合计700,938.42835,715.3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90,819.15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990,819.15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65,312.823,485,791.6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08,662.64-28,392.20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373,975.463,457,399.4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18,758.87-246,696.04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118,758.87-246,696.0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78,092.19240,037.7978,092.19
其他32,860.99318.2432,860.99
合计110,953.18240,356.03110,953.18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顺义社保管理中心稳岗补贴134,897.79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顺义区财政局-高新复审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外贸统计补助-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3,600.00与收益相关
滞留湖北人员临时性岗位补贴1,540.00与收益相关
依据中小微企业扩岗政策9,240.00与收益相关
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45,352.19与收益相关
专利促进与保护资金22,000.00与收益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1,5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78,092.19240,037.7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3,951.6313,951.6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13,951.63
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28,000.0050,450.8928,000.00
诉讼赔偿(注)0.002,000,000.000.00
其他24.5966,284.1524.59
合计41,976.222,116,735.0441,976.22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304,430.864,370,051.01
递延所得税费用705,507.14216,566.40
合计7,009,938.004,586,617.41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1,267,181.5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6,190,077.2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200,383.2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606,302.3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2,137.1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加计扣除-1,008,961.95
所得税费用7,009,938.00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保证金、押金1,661,131.30366,200.00
利息收入3,043,847.96541,830.33
营业外收入110,953.18240,356.03
其他45,965.021,901,033.43
合计4,861,897.463,049,419.79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销售费用6,900,137.505,722,815.03
支付管理费用5,094,996.603,147,433.33
押金、保证金939,178.98135,848.20
员工借款、备用金452,886.56168,000
财务费用-手续费153,336.56179,345.93
计入成本中的运费1,534,965.760.00
其他287,360.60105,642.65
合计15,362,862.569,459,085.14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市中介费0.003,492,000.00
合计0.003,492,0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4,257,243.5819,514,578.71
加:资产减值准备-152,365.9168,059.33
信用减值损失-102,850.68642,955.4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374,477.622,560,664.46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190,063.08255,599.3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80,602.34412,234.4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951.6335,595.4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56,178.201,477,473.9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990,819.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19,819.04208,578.8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476.8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978,951.21-4,985,514.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284,349.21-945,656.9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8,578,947.52-9,229,023.04
其他1,559,801.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924.6810,015,545.3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71,361,673.29189,197,447.5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450,348,321.34193,901,471.3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8,986,648.05-4,704,023.73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71,361,673.29450,348,321.34
其中:库存现金23,220.9925,850.9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71,338,452.30450,322,470.3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71,361,673.29450,348,321.3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31,322,902.72工资保证金、保函保证金、结构性存款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5,901,890.03银行授信额度抵押
无形资产
合计237,224,792.75/

2019年3月11日与2019年4月16日本公司分别与工商银行顺义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号为2019年顺义(抵)字0009号、2019年顺义(抵)字0029号),以其拥有的位于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安庆大街6号的京顺国用(2013出)第00171号土地使用权及X京房权证顺字第304193号房屋所有权,分别为本公司与工商银行顺义支行自2019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期间发生的、本公司之子公司莱伯泰科科技与工商银行顺义支行自2019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期间发生的最高余额在人民币6,079.54万元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8,853,207.386.460157,192,605.00
欧元1,200,649.987.68629,228,435.88
英镑111,075.358.941993,124.70
港币30,893,842.870.8320825,706,148.78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342,018.446.46018,669,573.32
欧元513,516.207.68623,946,988.22
港币524,279.200.83208436,242.24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8,446.706.460154,566.53
港币300.000.83208249.62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预付账款--
其中:美元36,136.206.4601233,443.47
港币2,026.590.832081,686.29
英镑32,000.008.94286,112.00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889,633.256.46015,747,119.76
港币429,296.057.693,299,655.30
英镑18,187.098.94162,610.77
瑞士法郎28,950.007.01203,037.93
港币144,054.460.83208119,864.84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10,443.196.460167,464.05
合同负债--
其中:美元410,441.416.46012,651,492.55
港币597,770.000.83208497,392.46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依据中小微企业扩岗政策9,240.00营业外收入9,240.00
岗位补贴45,352.19营业外收入45,352.19
专利促进与保护资金22,000.00营业外收入22,000.00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资助金1,500.00营业外收入1,500.00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0.00其他收益34,944.96
软件退税收入629,530.95其他收益629,530.95
个税返还36,462.51其他收益36,462.51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莱伯泰科科技北京市北京市科学仪器代理销售100设立
莱伯泰科工程北京市北京市实验室工程100设立
莱伯泰科香港香港香港科学仪器代理销售100设立
莱伯泰科美国美国美国实验室产品100设立
CDS公司美国美国实验室产品100收购
莱伯泰科建设北京市北京市实验室工程75收购
帕兹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实验室产品100设立
莱伯泰科天津天津市天津市实验室产品100设立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莱伯泰科建设25165,611.450.001,021,137.02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莱伯泰科建设1182.713.451186.16773.710.00773.71981.434.62986.05639.840.00639.84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莱伯泰科建设478.3766.2466.24-73.75105.39-20.97-20.9753.59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

本集团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欧元和英镑有关,除本集团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集团的其它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于2021年6月30日,除下表所述资产及负债的美元余额和零星的欧元、港币和英镑余额外,本集团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等美元余额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汇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集团的影响。

项目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美元8,853,207.3810,186,773.98

2)利率风险

于2021年6月30日,本集团无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3)价格风险本集团以市场价格销售各类产品,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1年6月30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专门部门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它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18,050,251.30元。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集团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集团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集团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货币资金-欧元1,200,649.98590,338.81
货币资金-港币30,893,842.8726,232,885.37
货币资金-英镑111,075.35143,093.99
应收账款-美元1,342,018.441,342,022.83
应收账款-欧元513,516.20258,507.41
应收账款-港币524,279.203,151,627.61
其他应收款-美元8,446.708,446.70
其他应收款-港币300.00300.00
预付账款-美元26,136.2046,197.62
预付账款-港币2,026.594,692.59
预付账款-英镑32,000.001,995.00
应付账款-美元865,802.00730,299.67
应付账款-欧元429,296.051,472,561.46
应付账款-港币144054.4697,049.95
应付账款-英镑18,187.0937,997.00
应付账款-瑞士法郎28,950.0054,315.00
其他应付款-美元10,443.1969,403.09
合同负债-美元410,441.41752,587.94
合同负债-港币597,770.001,395.00

2021年6月30日金额:

项目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502,684,576.01502,684,576.01
应收票据390,000.00390,000.00
应收账款35,251,006.024,435,646.565,374,015.801,042,746.1546,103,414.53
其它应收款617,703.131,732,154.00428,492.14174,656.842,953,006.11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15,934,749.811,740,458.885,594,106.2323,269,314.92
其它应付款3,225,699.55679,039.17349,740.40103,867.974,358,347.09
应付职工薪酬9,570,007.541,400,667.410.000.0010,970,674.95
项目汇率变动2021年1-6月2020年度
对净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对净利润的影响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所有外币对人民币升值5%-4,658,830.41-4,658,830.41-4,282,479.16-4,282,479.16
所有外币对人民币贬值5%4,658,830.414,658,830.414,282,479.164,282,479.16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北京莱伯泰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国咨询47,000,000.0036.08536.085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LabTech Holdings,Inc.参股股东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参股股东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参股股东
DONGLING SU(注1)其他
FLIR Systems,Inc.(注2)其他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北京宏景浩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8,640.0015,760.00
北京兢业诚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8,640.0015,760.00
LabTech.Holdings,Inc.办公室5,551.556,010.78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DONGLING SU(注1)684,566.702020-03-142022-03-13
胡克(注1)684,566.702020-03-142022-03-13
DONGLING SU(注2)0.002021-05-092023-05-08
胡克(注2)0.002021-05-092023-05-08
DONGLING SU(注3)7,000,000.002020-04-172022-04-16
胡克(注3)7,000,000.002020-04-172022-04-16
DONGLING SU(注4)0.002021-05-092023-05-08
胡克(注4)0.002021-05-092023-05-08

年 12 月 18 日自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借款 7,000,000.00 元,已于 2020年 1 月 3 日偿清,且后续未再发 生其他借款,该协议项下担保已经履行完毕。注4:2020 年 5 月 9 日,科技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网贷通循环借 款合同》(合同编号:2020 年(顺义)字 00240 号),合同约定给予科技公司循环借款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该循环借款额度使用期限至 2021 年 5 月 8 日。合同约定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并追 加胡克及其配偶 DONGLING SU 为本次融资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DONGLING SU、胡克 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0 年保字第 078 号)和《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0 年保字第 077 号)。截至本报告报出日,科技公司未发生相关借款事项,故担保金额为0。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451,167.223,106,031.32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674,0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
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期权定价模型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每股股份支付费用。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559,801.91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559,801.91

4月6日立案,2019年9月5日法院开庭审理。2020年4月22日,本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即(2017)京73民初185号判决本公司赔偿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200万人民币。2020年4月29日,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递交了相关资料,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日立案,2020年10月26日开庭审理,目前尚未收到判决结果。

与该案件相关的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19日作出的第3422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2020年4月29日开庭审理,2020年5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结果即(2018)京73行初2563号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0年9月14日,本公司再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宣告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相关专利无效的申请,2020年10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此案件,2021年7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维持专利权有效(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0790号))。

3、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集团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9,472,512.60
1至2年183,491.91
2至3年743,443.00
3至4年33,259.40
4至5年59,128.00
5年以上59,777.00
合计20,551,611.9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551,611.91100.001,267,068.236.1719,284,543.6819,332,658.16100.001,258,884.666.5118,073,773.50
其中:
合计20,551,611.91/1,267,068.23/19,284,543.6819,332,658.16/1,258,884.66/18,073,773.5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9,472,512.60901,977.044.63
1-2年183,491.9118,349.1910
2-3年743,443.00223,032.930
3-4年33,259.4016,629.7050
4-5年59,128.0047,302.4080
5年以上59,777.0059,777.00100
合计20,551,611.911,267,068.23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58,884.668,183.571,267,068.23
合计1,258,884.668,183.571,267,068.23
单位名称2021年6月30日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16,837,735.981年以内33.27341,886.80
单位23,946,988.221年以内19.21197,349.41
单位31,021,948.961年以内4.9751,097.45
单位名称2021年6月30日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4845,562.491年以内4.110.00
单位5781,640.881年以内3.8039,082.04
合计13,433,876.5365.36629,415.70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644,957.746,154,572.28
合计5,644,957.746,154,572.28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5,597,590.69
1至2年46,196.00
2至3年13,864.44
3至4年9,310.00
4至5年50,000.00
5年以上42,578.16
合计5,759,539.29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及员工借款155,076.17369,856.4
押金保证金378,261.62290,408.31
其他5,226,201.505,703,469.5
合计5,759,539.296,363,734.21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209,161.93209,161.93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94,580.38-94,580.38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6月30日余额114,581.55114,581.55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209,161.93-94,580.38114,581.55
合计209,161.93-94,580.38114,581.55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莱伯泰科天津公司关联方往来5,000,000.001年以内86.810.00
莱伯泰科香港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管理费226,201.501年以内3.930.00
单位1押金保证金100,000.001年以内1.745,000.00
单位2押金保证金63,000.001年以内1.093,150.00
单位3押金保证金50,000.003-4年0.8725,000.00
合计/5,439,201.50/94.4433,150.00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47,920,568.085,450,000.00142,470,568.0882,920,568.085,450,000.0077,470,568.08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147,920,568.085,450,000.00142,470,568.0882,920,568.085,450,000.0077,470,568.08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莱伯泰科科技3,735,339.083,735,339.08
莱伯泰科工程5,000,000.005,000,000.00
莱伯泰科美国40,031,250.0040,031,250.00
莱伯泰科香港4,431,739.004,431,739.00
莱伯泰科建设16,722,240.0016,722,240.005,450,000.00
莱伯帕兹3,000,000.003,000,000.00
莱伯泰科天津10,000,000.0065,000,000.0075,000,000.00
合计82,920,568.0865,000,000.00147,920,568.085,450,000.00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92,199,107.1445,671,722.6462,887,331.1329,037,970.59
其他业务1,836,994.78347,055.731,877,590.73363,603.89
合计94,036,101.9246,018,778.3764,764,921.8629,401,574.48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09,197.15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809,197.15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951.6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13,037.1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990,819.15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836.4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182,926.5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911,814.56
项目涉及金额原因
软件退税收入629,530.95本公司销售软件收入超过3%部分的增值税即征即退。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20.51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400.500.50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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