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以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充分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申请30亿元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额度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7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