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年8月24日在公司行政研发中心以视频+现场形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6人,董事长包正明先生、副董事长毛中华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张少平先生、董事朱家春先生、独立董事魏臻先生、独立董事吴娜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包正明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为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新能源产业的研究与推进,
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意公司投资121278.69万元建设装机容量为261.73472MW光伏发电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临2021-021]公告《关于投资建设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