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前)。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次月起开始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参考公司发展情况、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及专业性,本次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