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0年9月24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0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2021 年6月,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51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0)。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发行了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华光环保MTN001,债券代码:102101654,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3+2年,票面利率为3.58%,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于2021年8月25日到帐。
本期中期票据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本期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