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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公司代码:688560 公司简称: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明冠新材688560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勇邹明斌
电话0795-36662650795-3666265
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
电子信箱ir@mg-crown.comir@mg-crown.com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841,038,884.021,739,023,376.06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48,404,033.901,325,751,208.841.7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617,053,754.37341,591,337.468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284,519.9249,051,656.5512.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845,590.9737,050,575.034.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884,835.2652,524,058.99-520.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87.30减少3.2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40.40-1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40.40-15.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833.82增加0.01个百分点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22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限售股份数量
闫洪嘉境内自然人31.0851,000,00051,000,00051,000,0000
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9521,250,00021,250,00021,250,0000
中泰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188,500,0008,500,0008,500,0000
文菁华境内自然人3.706,066,6216,066,6216,066,621冻结6,066,621
周悦境内自然人3.055,000,0005,000,0005,000,0000
林文伟境内自然人3.055,000,0005,000,0005,000,000质押5,000,000
新疆久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其他3.055,000,0005,000,0005,000,0000
吴昊天境内自然人2.664,366,4174,333,3014,333,3010
徐沙境内自然人2.594,250,0004,250,0004,250,000质押4,250,000
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2.504,102,2004,102,2004,102,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上述股东中,闫洪嘉、博强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2、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原驰?明冠新材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所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3、除此以外,公司未知上述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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