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济南市山大北路56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