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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就相关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241,899.13元(未经审计)。根据《公司章程》第173条规定:“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鉴于此公司2021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仍须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有关要求,经认真审核,现就公司报告期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每笔担保的主要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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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贸易中心商品房、蓝筹名座、蓝筹名居承购人 | 2002年10月10日 | 20.43 | 2011年01月01日 | 20.4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阶段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20.43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20.43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17年05月10日 | 8,000 | 2017年05月13日 | 6,84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山东中关村部分资产 | 有 | 2024年2月27日 | 否 | 否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11月09日 | 4,000 | 2019年12月12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持有多多药业股权质押 | 有 | 2023年12月11日 | 否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30日 | 10,000 | 2019年12月09日 | 9,700 | 连带责任担保 | 中关村大街18号部分资产 | 有 | 2023年12月4日 | 否 | 否 |
山东华素健康护理品有限公司 | 2019年12月24日 | 1,500 | 2020年01月19日 | 454 | 连带责任担保 | 自有生产机器设备 | 有 | 2025年1月19日 | 否 | 否 |
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04月14日 | 13,000 | 2020年09月18日 | 13,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中关村大街18号部分资产 | 有 | 2023年11月30日 | 否 | 否 |
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04月14日 | 2,000 | 2020年07月28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朝阳区左家庄中街6号院9号楼地下2层72个 | 有 | 2023年7月28日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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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28日 | 3,500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有 | 2022年5月18日 | 否 | 否 |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16日 | 5,000 | 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山东中关村部分资产 | 有 | 2022年4月29日 | 否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 2020年06月24日 | 10,000 | 2020年06月30日 | 7,500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北京华素沧州分公司资产 | 有 | 2022年6月29日 | 否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07月22日 | 5,000 | 2020年09月03日 | 4,58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有 | 2023年7月11日 | 否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30日 | 6,000 | 2020年10月20日 | 6,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金光北街1号院资产 | 有 | 2023年10月19日 | 否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0年09月30日 | 3,000 | 2020年09月30日 | 2,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有 | 2023年9月15日 | 否 | 否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 | 2019年08月29日 | 957 | 连带责任担保 | 生产机器设备 | 有 | 2021年08月29日 | 否 | 否 |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11月26日 | 10,000 | 2020年11月27日 | 4,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有 | 2024年11月27日 | 否 | 否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1年07月01日 | 1,000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有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4,5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9,54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8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58,039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1日 | 4,500 | 2021年04月21日 | 4,018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生产机器设备 | 有 | 2022年10月20日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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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3月31日 | 3,000 | 2021年04月21日 | 2,679 | 连带责任担保;抵押 | 生产机器设备 | 有 | 2022年10月20日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7,5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6,697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7,5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6,697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32,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6,24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91,520.43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64,756.43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7.7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9,254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2,285.3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1,539.31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20.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01%;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63,552.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7.06%。
截止2021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与2020年12月31日相比减少7,439万元,主要包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减少13,144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全部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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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公司充分披露了对外担保的担保金额、担保类型等详细情况和存在的风险。
四、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我们认为: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万军、雷世文、屠鹏飞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