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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8-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控,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 投保人: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赔偿限额:人民币1亿元

4. 保费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及管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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