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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中原证券关于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生物”、“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晨光生物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前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二、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计划投资品种及目的

计划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2、计划投资额度、期限

公司计划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由不超过4亿元,调整为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3、其他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的实施、记账等工作。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产品,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金融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进展等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2021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2、2021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资金滚动预计阶段性闲置峰值、银行授信等情况,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将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

金的收益,增加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在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收益,增加公司整体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限内上述额度循环使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

1、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己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己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待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晨光生物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钟坚刚 封江涛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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