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0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08月13日以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何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董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6);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27)。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通信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高笋塘支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敞口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期限为12个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料光纤公司”)以自有不动产为全资子公司光通信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光通信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本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刘中一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