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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三峡A: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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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三峡”、“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对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2月15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财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2日,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5656440067。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成立时的出资比例: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出资人民币3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3%;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平,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座2楼。

2019年1月7日,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月28日,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股权占比53%,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比20%,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占比10%,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占比10%;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占比4%;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股权占比3%。2019年12月4日,经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除股票投资以外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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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科学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财务公司组织结构。决策系统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关联交易及风控控制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系统包括经营管理层及其下属信贷审查委员会和各业务职能部门。监督反馈系统包括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计情况如下:

董事会: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财务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财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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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财务公司形式的方案;根据有关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决定财务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外,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法》规定应当由财务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公司其他管理人员;决定《公司法》规定的应由财务公司董事会决定的财务公司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定财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定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 检查财务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财务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财务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财务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制定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发现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监事会经协商一致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在董事会对董事评价的基础上,定期对董事作出履职评价,并向股东会和监管部门报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总经理: 主持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制定财务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拟订财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财务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主持财务公司经营班子日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全面执行和检查落实董事会所作出的有关经营班子的各项工作决定;负责召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财务公司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对各部门负责人工作布置、指导、检查监督、评价和考核管理工作;行使财务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关联交易及风险控制委员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管理关联交易,并制定相应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负责确认关联方,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种类进行界定,并确定审批程序和标准等内容;负责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及时审查关联交易并提出意见,控制关联交易风险;研究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分析市场变化,制定行业风险管理建议,拟定财务公司风险约束指标体系;组织对重大经营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研究拟定风险防范方案;董事会授予委员会的其他职权。审计委员会:对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建议,审核财务公司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审阅财务公司拟披露的半年和年度的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年度坏账核销额度的报告;审核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内审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负责督促经营管理层对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审阅外部审计机构致经营管理层的管理建议书、重大专项审计建议书,协调经营管理层做出回应;董事会授权的与委员会职责相关的其他事宜。薪酬委员会:财务公司设立薪酬委员会,负责薪酬管理的决策事项,其执行机构为综合办公室,负责财务公司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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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委员会:财务公司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管理委员会是投资决策委员会日常管理和具体执行机构。主要负责审定财务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规模、可投资的产品类型、资产配置比例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等,并根据情况审查财务公司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及风险管理情况。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权限内的授信及项下信贷业务;审批已批准但需变更执行的事项;审批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信贷业务补救方案;审批新的授信业务品种;审批展期、重组贷款的方案;其他需要审议的事项。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财务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盈利目标。投资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领导,成员由总经理,分管业务和风控的副总经理,业务、计财和风控的部门负责人组成。业务部门:财务公司的信贷、资金、结算、财务、信息等业务部门包含了财务公司大部分的资产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前线。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进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风控及合规部: 组织财务公司综合性风险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撰写风险评价报告;组织与实施对各类业务、各类风险的预警、监测、检查和分析;对业务部门上报的各项信贷业务申请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信贷业务按审批权限呈报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组织研究和审核财务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对不良资产责任进行初步认定;对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提出初步意见后上报关联交易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对业务部门的资产分类结果进行初审;负责风控及合规部的日常事务。

内审部:负责制定并持续完善审计相关制度、工作流程;负责对财务公司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监管机构规章制度的遵守情况,对财务公司执行集团规章制度、财务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对财务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益性、合规性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评估和意见反馈;负责对财务公司业务的财务收支,资产状况进行日常审计;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离任审计;根据财务公司经营需要及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各类专项审计;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财务公司各业务部门整改工作,出具整改工作报告;负责协调、配合监管机构、外部审计、集团审计部门;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其他需要进行审计的事项。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风控及合规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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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调拨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存款管理办法》、《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资金业务流程》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做到首先在程序和流程中规定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立资金归集账户,将账务系统、网银系统分离,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

2、信贷业务

(1)内控制度建设评价

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开展的贷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以及票据贴现相关业务的对象是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及产业链客户。财务公司同时也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制定了各类信贷业务管理办法包括《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管理办法》、《票据贴现管理办法》、《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信贷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管理办法》等,对现有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财务公司制定了各项信贷业务的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程序和权限审查,审批贷款。财务公司建立和健全了信贷部门和信贷岗位工作职责,信贷部门的岗位设置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财务公司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作为信贷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信贷审查委员会决定。业务运行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及合规部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批。审议表决遵循集体审议、明确发表意见、多数同意通过的原则,全部意见记录存档。财务公司总经理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赞成权。总经理对信贷审查委员会决议拥有复议权。

3、投资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制度》、《有价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操作流程》、《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制度》、《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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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财务公司开展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投资管理委员会是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具体执行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于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批实行记名投票方式,对于表决事项需出席会议委员全票通过。

4、内部稽核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审部,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建立内部审计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全程进行内部稽核和监督。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经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以招商银行集团财资管理平台作为核心系统,该系统主要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和票据服务等,服务器托管在招商银行总行数据中心,数据传输经过CA认证和加密处理,并实现了系统热备和安全认证,目前该系统运行稳定正常。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财务公司成立了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系统授权与信息数据管理办法》、《机房管理办法》、《网络和信息安全报告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提升了员工的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规范了相关业务的操作,满足财务公司业务和发展的需要。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较好的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方面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和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5.48亿元,存放同业款项2.53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1.72亿元,发放贷款及垫款净额22.42亿元,吸收存款12.73亿元;2021年1-6月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51亿元,实现营业利润0.24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884.13万元。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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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29,989.70万元/266,253.32万元=48.82%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48.82%>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财务公司期末拆入资金余额为0。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比例=担保余额/资本总额=0/50,000.00万元=0财务公司尚未开展担保业务。

(4)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短期证券投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50,000.00万元=0财务公司期末无短期证券投资业务。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长期证券投资比率=长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0/50,000.00万元=0财务公司期末无长期投资业务。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 209.77万元/50,000.00万元=0.42%,低于 20%。4.股东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投资金额存款贷款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26,500.00645.64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59,696.57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4,833.838,000.00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32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00.0012,144.86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500.00576.907,000.00
合计50,000.0077,898.1215,000.00

重庆建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峰工业”)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大于其出资额,建峰工业最终控制人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建峰工业向财务公司贷款8,000.00万元,其期末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833.83万元,同时建峰工业8,000.00万元的借款由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因此,建峰工业在财务公司的借款还款风险较小,财务公司对建峰工业的贷款风险是可控的。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化学”)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大于其出资额,长风化学最终控制人为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长风化学向财务公司贷款7,000.00万元,其期末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576.90万元,同时长风化学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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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的借款由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因此,长风化学在财务公司的借款还款风险较小,财务公司对长风化学的贷款风险是可控的。5.上市公司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股票代码存款贷款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表)00095059,696.69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表)00056512,144.86
合计71,841.55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1,448,603.70元,2021年上半年度收到存款利息780,946.21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共吸收存款12.73亿元,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渝三峡认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财务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且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监会2006年12月28日修订)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本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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